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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所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无疑在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很早以前,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熊焰就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发表看法时就指出,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第一功能就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功能,而如今这种功能正在日益得到显现。
就中国特色下的产权交易所发展前景而言,熊焰对此的定位无疑是相当准确的。统计显示,2006年中国产权交易机构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17,074宗,交易金额达2,715亿元。其中,国有产权交易达9184宗,交易金额达2,015亿元,分别占总数量和总金额的53.8%和74.2%。国有产权交易显然在产权交易所中占有最大规模的比重。
最近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熊焰透露的信息显示,中国的产权交易所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功能上,将要被大大强化。据悉,财政部正在制定的《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可能在11月出台,该办法将要求所有金融类国有产权进产权交易所交易。另据消息人士透露,《暂行办法》酝酿已久,金融坏账也在强制进场交易之列。对此,上海荣正咨询总经理郑培敏表示,由于其他企业国有产权必须在产权交易所交易的规定早已出台,此次《暂行办法》的制定可以说是拾遗补缺。而将金融坏账列入交易范围,能使一些具备价值的坏账在市场化交易中得到挖掘,可以帮助解决潜在风险较大的国内金融体系坏账问题。
如果上述信息属实,那在《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以后,几乎所有的未上市国有资产交易都将被强制在产权交易所进行,这无疑为产权交易所未来的发展提供了绝佳的政策环境。
按说,参考西方资本市场的历史发展进程可以发现,产权交易所其实并不是资本交易的主体场所。真正的“大头”是以投行为中介代表的“私下”交易场所。这种“私下交易”的好处,是满足了竞争过程中保持信息非对称的企业需求,也就是“协议转让”。中国随着企业信息意识的提高,培育、规范产权交易的中介体系,并同时严格法律、会计标准,加强执法队伍,应该才是真正的市场化发展之道。不过碍于中国“特色”,我们实际上也非常清楚,要想中国在短期内成长起来一支高标准的专业经纪队伍,要想在法律上严格确立各种法人代表实际上还处于缺位的国有资产信托责任,难度还非常大。这一过程,相信也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
由此看来,产权交易所虽然可能只是中国经济向市场化体系转变过程中的过渡性场所,但鉴于这一过渡时间相当长,在可见的未来,我们将可能看到产权交易所因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保护功能而获得很大发展。目前国有经济在整体经济中的比重还很大,最近几年,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甚至可以说是有增无减,一改早些年国退民进时候的状况,这种情况很可能还继续持续下去。
这就意味着,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产权交易所都将会作为重要的国有资产转让和交易的平台而获得发展。而市场化的、法制化的、公众监督、风险自负的协议转让模式,将主要在民间资本之间进行。而且在中国信用体系相当不健全的情况下,产权交易所甚至可能通过自身的发展和国资的价格交易,来获取一种独特的公众信用,并吸引民间的资产交易。
产权交易所未来的发展是可以期待的,在中国法制化的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都是可以期待的。产权交易所仅仅需要担忧的问题是,在严格保护国有资产的条件下,可能会流失相当一批客户。而法律边缘的游走,总是很令人担忧的。或许,信息披露和交易相对没有证券交易所那么严格的柜台交易市场才是产权交易所价值最大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