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地比例关系的不同,有两种比较典型的农业发展模式,一是人少地多的美国模式,以公司农场或大中型家庭农场占优势的大型农业;二是人多地少的日本模式,以小型家庭农场占优势的小型农业。我们将对美日两国农业的土地政策,从政策目标、土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农地流转政策等方面作比较,以加深对这两种模式土地政策的理解,并借鉴其有益经验。 表1:美国与日本土地政策的比较

提高农地利用效率
美日两国的农业土地政策目标都是按照“公平—效率—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演进。我国现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政策,实现了“公平”的目标。但是,在提高农地利用效率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弊端。国家鼓励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应该成为我国今后农业土地政策的首要目标。
改革与完善农业土地产权政策
国外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农地私有制,因此土地产权政策的重点在于限制农地所有权,充分保护土地使用权。我国农地产权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改变现在农地产权关系不清的局面,在明确界定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前提下,给承包权、使用权以法律保障。
完善农业土地流转政策
我国是人多地少、农业经营规模小的国家,要促进土地的流转,关键是ZF要以立法及其他措施干预土地市场,保障土地使用权,限制土地所有权,为形成良好的流转条件提供法律保障。此外,借鉴日本经验,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多种形式的“离农奖励金”,鼓励一部分农民将土地让给种田能手,促进土地集中。
加强对农业土地资源的保护
要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土地“农转非”,对各种滥用土地行为,要立法制定具体处罚措施;对于农业土地征用,要给集体经济组织以谈判权,确保土地征用的合法性和土地征用补偿费的足额到位。
当前,现行家庭承包制的制度效应逐渐释放完毕,新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土地政策变迁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有限的农村土地资源只有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土地政策相结合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未来的农地政策改革应围绕明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现代农业展开。
规模化经营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也有利于控制农产品质量。在中国的农用土地体系里,主要有农村土地体系和农垦土地体系两类。在土地所有权方面,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而农垦土地为国家所有。我国总耕地面积逐年下降,而我国的农垦体系的耕地面积基本上稳定在7500万亩左右,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4.0%左右,且有逐年增加趋势。在我国的农垦体系里,其土地总面积、牧草地面积、林地面积也基本保持稳定,且牧草地占农垦中土地面积的40%左右。
在我国
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最明显的两种经营模式就是农村土地体系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农垦土地体系中的大农场式规模经营。
图1:我国耕地面积逐年下降(单位:万公顷)

图2:我国农垦土地情况(单位:万公顷)
浅谈我国土地政策的改革方向:
http://www.tianinfo.com/news/news5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