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能通過關系幫客戶辦理高額度信用卡,但要求收取一定費用,中信銀行一客戶經理在短短3個月內以此為誘餌先后讓17人上當受騙,涉嫌詐騙金額超過100萬元。昨日,東莞市第一法院正式受理該宗案件。
被告人陳某於2010年5月12日入職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東莞分公司,任職客戶經理,負責中信銀行信用卡的營銷工作,向客戶推銷信用卡,后於2012年10月19日離職。檢查機關指控稱,2012年7月至10月期間,陳某對被害人鄭某等17人謊稱其能夠通過關系幫助被害人辦理高額度的信用卡,但要收取一定的費用。被害人鄭某等信以為真,通過支付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辦理費用共計108.19萬元給了陳某,陳某將所騙取的錢財全部用於賭博后潛逃。
去年12月10日,警方在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陽光365”1212房將被告人陳某抓獲歸案。目前該案已移交東莞市第一法院審理。
(银行英才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