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来源:《中国农村经济》2013年第5期
“一家两制”:食品安全威胁下的
社会自我保护
徐立成 周 立 潘素梅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逐利的食物体系A模式导致了食品市场的“脱嵌”和严重的食品安全威胁。由此,家计经济条件下食品安全“社会共保”机制被破坏。作为“双重运动”的一种社会自我保护形式,农户和城市消费者逐渐转向“个体自保”:农户进行“一家两制”的食品差别化生产;城市消费者进行“一家两制”的食品差别化消费。本文利用波兰尼的“社会自我保护”、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奥尔森的“集体行动困境”等理论和概念,提出食物体系中的“一家两制”现象,并借鉴托达罗、史密斯的多重均衡理论,讨论市场重新“嵌入”社会的可能机制。
关键词:“一家两制” 食物体系 食品安全 社会自我保护
2300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学》中最早论述了家计经济,区分了家计(householding)和获利(money-making)两种生产行为。基于此,沃勒斯坦(1998)进一步提出,农民经济既不是完全定向于自给自足,也不是完全定向于市场。“在许多世纪中,农民经济同时具有这两种定向。”
农业本身就是一种家计经济,其最大的特点在于产品消费在不同程度上的自给自足性,此特征也正是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最大的区别之一。然而,在资本化农业和工厂化食物体系的不断扩张中,亚里斯多德在2300多年前提及的食物体系分野呈现在当代人的面前:一个是“为市场而进行的附带性生产”,即贯彻资本逻辑的食物体系——A模式;另一个则是家计经济或“为生活而进行的生产”,即贯彻生命逻辑的食物体系——B模式(周立,2010;周立等,2012)。
本文在食物体系A模式与B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并分析“一家两制”概念。“一家两制”行为的基本逻辑是:为逐利而生产的食物体系A模式,使得食品市场“脱嵌”并凌驾于社会之上,引发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破坏了原先家计经济条件下食品安全的“社会共保”机制,农户和城市消费者纷纷转向“个体自保”——农户逐渐采用“一家两制”的食品生产模式,进行食品的差别化生产;城市消费者则逐渐采用“一家两制”的食品消费模式,进行食品的差别化消费。在“一家两制”模式下,农户和城市消费者作为十分分散和相互独立的社会群体,达成了类似集体无意识的联合,但这种“联合”其实是一种“无合作的联合”(combination without cooperation),农户和城市消费者之间并未真正建立起信任关系。本文将对此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究,并提出重建食物体系信任关系,促进食品安全由“个体自保”转向新型“社会共保”的建议。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提出“一家两制”的概念;第二部分是对“一家两制”相关文献的综述,包括“一家两制”的理论渊源、相关经典理论及研究成果;第三部分对“一家两制”进行理论分析,包括“一家两制”模式的产生机制和运行方式;第四部分利用对北京、河北、甘肃等地农户和城市消费者的调查资料,进一步探讨农户和城市消费者采取“一家两制”模式的行为逻辑;第五部分是结论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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