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本来是个美好的词汇,经济并且适用(舒适、可用),可惜这么美好的词汇被“糟蹋”了。(类似的名词还有小姐、专家、调研等)。少数地方因FB和特权造成了经适房没有交付到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反而被高收入和体制内的既得利益群体占有,造成经适房面临信誉危机。现在仅凭一个停建经适房的政策,又怎么可能挽救住房保障政策的名声,又怎么可能抹杀历史的记忆。
2013年10月北京公布“京七条”新政中的“自住型商品房”或者各地还在兴建的“双限房、限价房”实际就是经适房。两者的产权属性、转售政策、增值收益分配方式、销售对象都和经适房基本相同。
住房的根本属性(耐用性、锚定性、异质性、整体性、凝固性)决定了居民在城市购买住房的压力较大。就算是发达福利国家,一般也要5年以上的家庭收入才能支付(AFFORD),购买以后通常还要交房产税。因此为低收入者家庭提供住房援助(housing assistance)是通常做法。新加坡的公有住房(组屋)基本都是经适房,公租房和廉租房非常少。50年来,该国主管该政策的建屋发展局(www.hdb.gov.sg)以规范、廉洁、高效的建设和管理赢得了居民的长期信任。
我的观点:
(1)经适房是个美好的词汇应挽救。政策执行中产生的问题,应通过制度改革来纠正和恢复。
(2)公租房可以建,但建设规模和选址应合理测算,避免大量空置。比如对特定城市,10%的配建比例可能偏大,80/60准入政策可能导致申请人数不足等。政策仿真是个较先进的测算办法。
(3)中国曾经长期实施过公房制度,那是住房质量和数量增长都非常缓慢的时代,新政策不要再走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