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入,GDP计量的是最终产品和服务,二手书已经计入过最终产品和服务之中过了,再计入就是重复了.
不过书商所赚取的4元,如果认为是书商在二手交易过程中所赚取的4元(5-1)是他的服务费的收入的话,那么就应该计入GDP了.
所以,楼主所提出的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计入4元到新增的GDP.
最后,对于旧书的购买价1元部分:如果旧书是由原来的拥有者直接卖给书商的,那么1元部分不计算入GDP.
如果是检垃圾的人,卖给书商的,那么1元也可以看作是检垃圾的人的服务收入,也要计入GDP.
不知道上述分析,大家觉的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