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的约束与监督:中央顶层设计的基层实施】
无声无息的权力结构调整
2013年11月十八大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之后,各个行业、单位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教师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成立活动。这是在人民基层,除了工会之外的有一个新型自治组织。这个组织,在基层民众的治理结构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职工代表大会,和传统的工会又有什么区别?
12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其官方网站刊文《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文章指出,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
中央纪委监察部文章指出,从实践看,由于权力制约不力、监督乏力,少数主要领导干部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习惯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一言堂”,甚至一手遮天。
据中纪委、监察部消息,大量事实也表明,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应受到制约和监督,决不允许存在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殊公民。因此,必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一把手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前几年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1/3以上。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这确实切中了要害,而管好主要领导干部又是关键中的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主要领导干部也就是一把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了,把自身管好了,很多事就好办多了。”大量事实也表明,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应受到制约和监督,决不允许存在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殊公民。因此,必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一把手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
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式。
应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的事项、掌握的权力以及应负的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一些地方推行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等,值得借鉴。
同时还要完善上级党委或纪委常委成员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让他们感觉到上级党委或纪委对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负责任的情况是关心的,也是了解的,督促他们更好地正确行使权力、发挥主要领导的作用。
这些具体开展的实践活动,正在无声无息地改变着基层职工、民众的组织结构,也在不声不响地改变着权力结构!
试想:三五年之后,一个组织、单位在进行制定决策的时候,与现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同时出现的人员还会有:基层职工、职工代表!甚至,在领导班子日常行使权力,进行组织管理的过程中,都会受到职工代表大会的直接监督!
这种无声无息的改革,正是中央顶层设计的基层实施!
期待着:我们亲爱的祖国,政治昌明、社会文明、经济繁荣、生态宜居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