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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一、马经的二维空间思维模式:
                                  Q=F(L)                                 --------------------(1)
           其中,Q为产出,L为劳动力数量(或者换算成工作时数)。
           二维空间生产函数的实质:单一要素论。即科技A、资本K、资源N、企业家才能E等都不构成生产的要素。

二、二维空间的约束条件
                                    C=wL                               --------------------(2)                    
           其中,C为成本约束,w为工资率,L为劳动力数量(或者换算成工作时数)。

三、二维空间的优化解:
           如果不考虑约束条件,对(1)式求优化解,即令dQ/dL=0即可。也就是令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零。这里,设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MPL。
           下面考虑约束条件:
                                     max.           Q=F(L)              --------------(1)        
                                     s.t.              C=wL              ---------------(2)
            先将(2)式的L代入(1)式,再令Q对L的一阶导数为零,解得:
                                        — (MPL*C)/w^2=0     -----------------(3)
            (3)中的w^2的意思是w的平方。
         (3)式何时为零?唯有令w趋于无限大,即工资率无限上涨。
四、结论
      1、在马经二维生产空间的思维模式下,唯有不计成本,社会产出才可能达到最优。也就是说,马经只能推导出粗放式、消耗式社会生产。
       2、一旦成本必须计入社会生产,工资必须无限上涨,才能得到最优产出。而工资无限上涨,导致L=0,总产出为0。也就是说,此时社会最优产出为0。这就是马经二维空间思维模式的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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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12:10:18
楼主,你太抬举吗氏了。他哪里懂什么生产函数,他哪里懂得规划。他只有诡辩,诡称其他要素对产品价值没有贡献,仅此而已。玛氏认为只有“活劳动”“创造”价值,是双重的歪曲。第一,参与分工、交换的,是各要素所有者,不仅限于“活劳动”,各种要素的所有者在生产中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所以,各要素所有者从交换中获得一份收益就是自然之理、本应是不证自明之理。第二,价值是交换的结果、是交换中的人对事物的综合评价,评价什么?价值仅仅反映事物与事物的交换比例关系,人们评价的就是这一比例关系,哪来的“创造”?创造财富、创造产品、创造效用等等,都可以理解,唯独“创造”价值,就是滥用字眼。
生产函数,吗氏的理论,是不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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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16:08:27
马经二维空间论的弊端在于:只要准备生产,就要先讨论分配问题,即工资率问题,而且工资率必须无限大,才能得到最优产量。实际上,每日工资的最大值不能超过每日所生产的产品的最大值。所以,工资率不可能无限大。这样,马经的逻辑里,永远不可能有最优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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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18: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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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2 20:10:15
龚民 发表于 2013-12-22 18:54
马经公开观点: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什么样分配方式,这里哪有什么 ...
龚民先生,如果你还在40以下,快去学习一下高等数学吧?

如果你40以上,完了。你对马克思永远是无厘头滴吹捧,很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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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3 00:54:02
999网友的观点没错,这的确是马克思的本意。

马克思说:“照最浅薄的理解,分配表现为产品的分配,因此它离开生产很远,似乎对生产是独立的。但是,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如果在考察生产时把包含在其中的这种分配撇开,生产显然是一个空洞的抽象;相反,有了这种本来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 详见《马恩全集》第46卷上册,第34页。

分配有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社会产品(即社会财富)的分配,这是“最浅薄的理解”;第二种含义是生产的要素之间的分配(即社会经济结构),即生产资料作为“物”的条件与劳动力作为“人”的因素的分配。

马克思接着说:“这种决定生产本身的分配究竟和生产处于怎样的关系,这显然是属于生产本身内部的问题。如果有人说,既然生产必须从生产工具的一定的分配出发,至少在这个意义上分配先于生产,成为生产的前提,那么就应该答复他说,生产实际上有它的条件和前提,这些条件和前提构成生产的要素。这些要素最初可能表现为自然发生的东西。通过生产过程本身,它们就从自然发生的东西变成历史的东西,并且对于这一个时期表现为生产的自然前提,对于前一个时期就是生产的历史结果。它们在生产内部被不断地改变。例如,机器的应用既改变了生产工具的分配,也改变了产品的分配。现代大土地所有制本身既是现代商业和现代工业的结果,也是现代工业在农业上应用的结果。”详见《马恩全集》第46卷上册,第34页。

也就是说,在生产方式的运动过程中曾出现两次分配,第一次是生产的要素之间的分配,第二次是生产的成果之间的分配。前者的分配形式始终决定着后者的分配方式。

而999网友展开分析的,正是马克思所述的“前者的分配形式”的相关内容,999网友指出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存在着重大缺陷——即马克思错误地将价值增值完全归功于活劳动,或者说,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的职能替代了社会生产力中的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职能,用单一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力要素及其作用和贡献,去替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及其作用和贡献。

例如:999网友指出:

马经的二维空间思维模式:
                                  Q=F(L) 。

那么,马克思是怎样以文字形式表述他本人的“二维空间思维模式,即 Q=F(L)”的?

马克思说:“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马克思致路德维希·库格曼》——详见《马恩全集》第32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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