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原公安分局局长安惠君贪污案沸沸扬扬,最后定论是态度好,返还赃款有功被轻判15年,其实这样的判决是人们意料之外的事情,明眼人一看就到服刑后她的路径是什么,一年后由于态度好减刑,2年后保外就医等名堂足以让15年的刑期顶多4,5年,最后还是舒舒服服的在家疗养,这和温州中国银行的腐败楼按几乎如出一辙,行长判刑后保外就医,在医院里依然逍遥,电话接不停,老婆儿子早移民匈牙利,于是人们肯定要想,贪污的成本到底有多大,如果依然把贪污视作轻罪(杀人,抢劫中国法律规定不能保释),那么遗害又有多大,低成本低风险高收益的腐败只会在中国愈演愈烈。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西方的模糊面纱理论,在中国当权者制定的政策始终都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如果制度问题的不到解决,也许重典亦不能治乱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