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3年第6期 作者:李惠斌
内容摘要: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民主政治思想。但是,马克思在提出民主政治思想的同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观点,即认为未来社会的民主政治是与劳动的解放密不可分的,这个反映劳动解放的新经济制度是“个人所有制”。马克思认为,如果没有这个以个人所有制为特征的经济条件,一切民主形式都只能是“欺人之谈”。这个观点反映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特点。但是,这个观点可能被我们长期忽视了。
关键词:马克思;《法兰西内战》无产阶级专政;宪政;国家消亡
作者单位: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部。
本项研究可以提供给读者的有两个重要结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所留给我们的是一个与我们的时代密切相关的民主政治思想;这个民主政治思想是与劳动的解放密不可分的,而这个反映劳动解放的新经济制度是“个人所有制”,却不是后来依据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公有制(即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和简单的计划经济,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与个人权利不能分开的。没有这种个人所有制,即没有让占为己有的机会,就无法解决马克思讲的使劳动者摆脱受奴役地位的政治目标。我们过去只重视了前者,而没有重视后者,所以无法真正解决劳动或社会生产力的解放问题。
中国今天发生的大变革的最大成就是解放了劳动,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为解决马克思讲的第二个问题创造了条件。而一旦劳动的解放成为现实之后,劳动者的政治解放或政治民主化诉求也会明显地突现出来。今天,这两个问题已经同时摆在了我们面前。中共十八大及其之后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实践步骤,正在推动我们走近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出的民主政治思想。因此,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在今天更显得十分重要。
一、 巴黎公社与无产阶级专政
1871年的巴黎公社创造了一种新的政权形式,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所以,研究巴黎公社的学者的第一句话一般都会说,巴黎公社“创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但是,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完全不是一回事。
(一)经典作家在国家问题上的政治学纠结
在经典作家那里,明显地存在着一个关于国家问题的政治学纠结。当列宁考虑所从事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时,他首先想到的是研究国家问题。但是,面对这个问题,他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却遇到了难题。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主张有什么无产阶级国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现代国家属于资产阶级的范畴。《法兰西内战》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国家是“一个废物”,“一个祸害”,“一个要由社会供养的寄生赘瘤”,“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寄生赘瘤”,等等。[1]因此,恩格斯写道:“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尽量立刻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国家废物全部抛掉。”[2]列宁已经非常清楚地认识到,“恩格斯甚至宣布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3]。
而且列宁更进一步认识到,在这个问题上,在关于国家和国家消亡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4]。为什么说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呢?因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社的原则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是与国家消亡相联系的,意味着国家的转型。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对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进行了系统的论述。马克思所理解的无产阶级专政指的是一个没有职业军队、没有职业警察、没有职业官吏,甚至没有职业法官和审判官,是一种以人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方式。马克思在这里首先对国家机器进行了批判,认为国家机器是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要由社会供养的一个多余的赘瘤,在由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它将自行消亡,取代它的是一个只具有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廉价ZF”或“社会的代表”,从而“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马克思写道:“公社体制会把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所夺去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5]马克思在强调国家这个寄生赘瘤的自行消亡的同时,充分肯定了公社所实行的公职人员普选制度。马克思写道:“法官和审判官,也如其他一切公务人员一样,今后均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罢免。”[6]
恩格斯在总结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之后告诉他的读者:“你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7]在这里,不管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只是讲了两个内容,一个是国家消亡,一个是公务员普选。
恩格斯更是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不是一回事。国家是阶级镇压的机器,是一个祸害,而无产阶级专政不是。不仅如此,无产阶级获胜后要“同公社一样”,“尽量立刻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新的一代“把这国家废物全部抛掉”。在这里,无产阶级专政是公社的原则,它的内容是尽量立刻除去国家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以致把国家废物全部抛掉。
实际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都谈到了一个现代国家的转型问题,不过他们用的是国家消亡的概念,而不是国家转型这个现代概念。国家从传统的阶级镇压的工具转变为服务型ZF,即恩格斯讲的从对人的统治转向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国家转型理论。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指出:“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在各个领域中将先后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8]
(二)列宁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和国家理论的修改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无产阶级专政和国家理论进行了两个重大修改:一是把无产阶级专政等同于无产阶级国家;二是把国家的存在时间无限期地推后了。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写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9]列宁引用了这句话,并且充分地利用和发挥了这句话的意义。列宁紧接下来的论述直接地和明确地把马克思这里作为国家来表述的“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转换成了作为巴黎公社原则的“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写道:
“无产阶级专政,即被压迫者先锋队组织成为统治阶级来镇压压迫者,不能只是仅仅扩大民主。除了把民主制度大规模地扩大,使它第一次成为穷人的、人民的而不是富人的民主制度之外,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采取一系列剥夺自由的措施。为了使人类从雇佣奴隶制下面解放出来,我们必须镇压这些人,必须用强力粉碎他们的反抗,——显然,凡是实行镇压和使用暴力的地方,也就没有自由,没有民主。”[10]
从这段引文我们可以看到,列宁在这里显然是把无产阶级专政同无产阶级国家作了等同。恩格斯关于国家的定义在这里用在了无产阶级专政的范畴上面。我们如果把上面引用的恩格斯的话与这句话对照看,就会发现,恩格斯上面讲的“国家废物”和“祸害”又重新被列宁找了回来,作为无产阶级镇压资产阶级的工具。
不仅如此,列宁还把国家的消亡时间推迟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列宁写道:“要使国家消亡,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就是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那时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已经消失,因而现代社会不平等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也就消失,而这个根源光靠把生产资料转为公有财产,光靠剥夺资本家,是决不能立即消除的。”这样,马克思讲的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的期限就被推迟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或者换句话说,马克思和恩格斯讲的“国家消亡”的时间实际上是被无限期地推迟了。
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讲了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分期问题,指出社会主义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或第一阶段)和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应的是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的按劳分配原则,而与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相对应的则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与此同时,马克思还提出了一个过渡时期理论,即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就是说,马克思在这里是讲了三个阶段,即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马克思讲的“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指在过渡阶段的革命措施,而列宁则把这个革命措施进一步推延到了整个初级阶段。今天,由于我们明显地意识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结构变化情况和初级阶段的长期性,所以列宁这个修改的不准确性已经被后来的历史所证明。
从理论上说,在过渡时期完成之后,在社会进入无阶级社会之后,这就如恩格斯所说,“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但是列宁修改后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却是背离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个重要的国家消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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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我认为, 社会主义战国时代的发展理论的一个好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