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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3
原以为这个悖论是我曹国奇最先发现,昨晚在蔡继明的一本书发现他早已经发现了。

我认为这个悖论不是真的悖论,只是分析模式固有缺陷所致.在这种模式下,无论什么比例的交换关系都会面临着.这种模式特点如下:

一是以二体交换模式为准;
二是以生产目的为切入口——即以终端消费品为分析对象.

我们发现的悖论是这样的情况下有,即A部门的商品全部换B部门商品.依据上面两个特点,则这种交换等于没有交换,所以"A部门因生产率提高多生产的商品全部交给B部门"这个悖论没有实际意义.为什么这个说呢?因为对于终端商品而言有个基本原则,即消费趋同性,这要求不同消费者消费的商品有大致相同的多样化。消费趋同性与平均律诉求是一致的,它也是导致交换发生的一个前提条件,否则A商品不在B部门的食谱中(或者B商品不在A部门的食谱中),交换不会发生。分析模型是要求交换必须发生的,事故“A部门的商品全部换B部门商品”为不可能事件。

证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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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4 12: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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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7 19:59:33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4-2-14 12:14
阁下试图化解反比悖论的两个前提均不能成立:

1 以终端消费品为分析对象.
1 以终端消费品为分析对象.
————对于大生产来说,经济学的分析对象应该是全部生产过程和全部劳动产品;并且其中任何一部分,都可以成为“终端”产品,或者都不可以成为“终端”产品。

2 A部门的商品全部换B部门商品
————在大生产过程中,A部门的商品完全可以交换其它所有部门的商品,而不仅仅是全部交换B部门的商品。

阁下试图以小生产的视角来解决大生产的问题……未免削足适履也!


=================

马克思模型合理不合理是另一个问题,我只是尽量尊重其逻辑体系来理解他。我不会以批判马克思为乐,我向阁下也是。马克思的分析模型的确是忽视生产过程的,只考虑最终结果。

至于交换问题,如果限定社会只有两个部门,则在实物形态看,交换的结果一定趋于平分,都得到相等的两种产品。这就是我揭示的平均律所决定的,与马克思无关。这个结论如果置换到经典理论中就有“消费趋同性”这个结论。依此,“A部门全部交换B部门商品”这种现象没有交换,因为交换的目的没有实现。

至于同时分析n部门间交换,说实话,我也不敢在实物形态上颇析。太复杂,搞不清白。只敢在价值形态上玩玩数字游戏。能力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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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7 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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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8 00:18:10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4-2-17 20:23
马克思模型合理不合理是另一个问题,我只是尽量尊重其逻辑体系来理解他。我不会以批判马克思为乐,我向阁 ...
————其实这里所涉及的,还不是老马的模型,而只是阁下自己的模型。
我猜想你主要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平均律,才特意设置这两个小生产前提滴!
=============
可以这么说吧。马克思这个二体模型分析起来简单易行,为什么不继承?要知道人类已有知识解决二体运动行之有效,解决三体以上的运动就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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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8 13: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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