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逻辑学中,假言判断是反映客观事物之间条件与结果关系的判断,它断定一类情况的存在是另一类情况存在的条件。其中充分必要条件指有了这个(或这些)条件一定有某种结果,没有这个(或这些)条件一定没有某种结果。在楼主的例子中,一辆车有四个轮子;在四楼的例子中,一个人穿两只鞋子;还有如一台计算机,需要有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等,才能正常操作。其实,做任何事情,只有所有做这件事情的充分必要条件全部具备时,这件事情才能做成。否则便不能做成。
大家可以顺便讨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是否违反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