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大丈夫》,杨立新扮演的校长为了一篇内部稿而主动找王志文演的欧阳剑,要求通融。很短的一个情节,让我想起很多事情。随着发表压力的增大、碰壁与成功经历的同时增长,对“匿名审稿制”的感触逐渐变化。从最初的毫无感觉,时至今日,我强烈呼吁:必须对匿名审稿制进行中国化的改革,使之有效地规避中国学术界长期形成的“圈子化”风气与“门阀化”恶习,哪怕其他什么都不做,也要把匿名变成半匿名化的:无论是审稿拒稿,还是修回发表,审稿系统与出版刊物上都应该注明文章相对应的审稿人是谁,从而把匿名审稿人为学术共同体秉公心、谋福利的“义务”从“想象”与“假设”,变成“强制硬化”,使其权力与义务实现匹配。
我在第一次学术发表(一篇综述)的时候,并没有感到匿名审稿制的威力,只还依稀记得当年那份审稿意见里半酸不甜地说了一句,“中国学者在相关主题上的工作作者没有回顾”,就此修回了。修改时很乖地按照这个意见增加了几个几乎和原来的主题不沾边的中文文献,此后顺利过关。
我第一次领教被中国文化扭曲变形的“匿名审稿制”的威力是在博士毕业之前的一次发表:投我们学校的学报,因为审稿的都是本校的老师,那篇文章(还是综述)篇幅比较大,杂志的副主编好心地把我这篇分给我们那里的学科带头人(国内的“巨腕”,大腕中的大腕)。这位老兄一看文章是我的,他就心中有些泛酸:因为我读博士的时候经常到其他学校听专业课,我们这位带头人总觉着很没面子——因为他大约以为这让江湖上的人认为他的课没水平——巨腕对我这篇综述的评价是:缺乏新意!多么有新意的一个评价,对于综述而言。然后,然后这位大神在他们的组会上说到了我的文章,说到了他的意见,说到了“缺乏新意”,再然后,我们专业方向的其他老师都不能审这篇文章了……
再后来,做博士后的时候开始了一系列的投稿经历,各种理由的碰壁,最多的就是研究方法——因为我是做案例研究的。中国经济学与管理学研究的主流范式还是modelling,所以我一博士后的独立作者案例论文放外审得到的最多的结论就是“研究方法不规范”之类的话:归根结底都是以定量研究的思路去评判案例研究的结果。久而久之逐渐习惯,也逐渐反思。直到去年春天的一次外审(一篇理论文章),把我彻底激怒了。
那篇文章的审稿意见说,这篇文章完全不符合工商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其实它压根儿就不是讨论工商管理的事),既不像综述,也不像推论,作者自己提出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较好的回答,所以必须枪毙。——这个杂志是我第一次发表的那家杂志,虽然和编辑部没有交往,但凭着当年第一篇发表的顺利经历以及此后这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一点儿资本,我给杂志的常务副主编写了一封很长的邮件,邮件大意三点:第一,我不接受这个审稿意见的每一个结论;第二,我确信很多审稿人是不负责的;第三,中国学术的进步一定是以审稿人的大浪淘沙为代价,谁能迈出这一步,谁就站住了制高点,所以我呼吁编辑部改革匿名制、把审稿人的姓名在审稿结束之后在系统内部向作者和读者公开。
奇迹出现了。一周之后,常务副主编给我打来电话,电话大意也是三点:第一,她亲自看过文章,确是冤假错案,可以给次机会、按照编辑部的意见修改;第二,审稿人的质量的确不高;第三,最重要的一点,你那个建议对我们来说不太可行,我们现在也是大批的关系稿压在手里,如果这样做,就把整个圈子得罪了,希望你能体谅我们的难处。听完这些话,我也只能说,“我们作者不易,编辑部您也有您的难处,我们都勉为其难吧”。
时至今日,审稿人的水平和责任感几乎已经成为中国学术界健康发展的一个反生产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需要编辑部有自己的立场与魄力,对审稿人的错误判断做出纠正。作者就曾经经历过这种情形(作者的一篇文章在某老牌经济管理类杂志第一次外审之后很快就自动进入了第二轮外审,因为这家编辑部的习惯是在放外审之前就通过主编审稿,杂志的用稿立场在放外审之前已经确定,不会因为技术性问题而毙稿),也听闻其他人的这类经历(博士后合作导师曾经有文章在《中国社会科学》有与我上面所说类似的经历,老先生自己说,就这两个作者往这里一放,编辑部毙掉这篇文章也是需要点儿勇气的,但即便如此,“通过”的审稿意见也是责任编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凑”出来的)。
但这些“人治”手段都不可能解决审稿人制度在中国因为“圈子化”而被严重扭曲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最终从制度上将匿名审稿人制度与中国社会的圈子传统彻底隔离,使圈子文化无法以匿名为幌子与掩护、而继续在学术伦理滑坡的时代“独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