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x1022 发表于 2014-3-27 21:14 
丁老师您好!
机构投资者也是经济人,也会按照自利的动机行事,但是同时我们却希望机构投资者能够起到监督 ...
不好意思啊,可能是由于在美国,网络信号传递很不好,经常掉线,不知能不能回答完。
你这个问题非常好,呵呵。就象警察也是人,他也有他的自利动机,但我们还是希望他能去监督、惩罚那些不法之徒,虽然如果警匪勾结,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但总体来看,社会不能缺少这种机制,如果缺失了,整个运转就会失序。
当然具体到机构投资者更复杂,他的功能除了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外,他还是普通投资者重要的信息来源,投资指引的依据,也是联系投资者和投资对象之间的重要媒介。这个大家从机构投资者具体的日常行为就可以得知,他可以承销,也可以代理买卖,也可以理财,也可以发布信息,所以他的具体职能非常之多,是资本市场运转的一个必需机构。当然,ZF监管部门最希望的是他能起到正确的信息传播作用、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促进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实现有效的资源优化配置。当然,他也可能扰乱市,可能诱发金融危机,对于其可能出现的自利行为,很多人也会预期得到,但我们还是需要他,不能因噎废食。
所以正确的监管和引导很重要,我国目前针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在不断加强,从美国引入了一系列的机构投资者监管制度。
至于你说到机构投资者到底上市公司合谋还是去监督上市公司划算,这个我没做过具体的数据分析,不好去推测,可能两种趋势都有吧。采取那种方式,可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机构投资者肯定有个成本和效益的考量,看那种方式净收益最大。具体到不同的机构投资者,不同的上市公司,肯定成本和效益都会有差异。比方说,如果作为机构投资者在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较多,这个时候可能他的监督动机会更多些;而如果机构投资者承销了某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这个时候他的承销收益与上市公司的利益比较一致,可能就合谋的可能性更大吧。当然还要考虑到可能被发现被惩罚的成本等等。
当然,如果你能找到好的方法去研究这二者的比重和趋势,不失为一个好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