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4-9-8 22:20 
谢谢!
这里的有关问题很复杂,特别是很混乱很模糊。
社会的价格水平,暂且来说,由劳资双方来决定。其中,从市场供给方面来看,劳动产品归资方所有,而资方定价的目标是获得足够利润,换言之,他不考虑任何劳动代价、人类代价,从需求方面来看,劳动者购买产品,只能依靠工资,而工资又是资方的成本,资方一方面尽量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尽量争取利润。
这些都导致劳动价值与交换价格的偏离。
但是这种偏离有什么基准、核心、限制吗?
例如说,在上述劳资关系的前提下,在上述供给需求的限制下,社会整体劳动价值对整体交换价格的决定是如何体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