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79641在2008-4-20 11:01:00的发言:假定某企业2001年生产汽车100辆每辆100元,当年销售80辆共8000元,还有20辆2000元作为存货。如果是这样在记入GDP时候,2001年的按照支出法的话是通过居民消费8000元+企业存货投资2000元,对吗?如果是对的,问题一:假定20辆在2005年销售,那么以支出法记入2005年GDP时候,应该仅仅记入围绕销售这20辆车的中间费用,是表现为企业存货投资I-2000元,对吗?问题二:假定这20辆车2005年涨价了每辆卖了150元,请问在2005年的GDP中如何体现这涨价的50元呢?
前面各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里只补充几点。
(1)GDP(产出)、支出、收入是流量,而“存货”是存量,计入GDP的应该是“存货增加”(属于“投资”的一种)。
(2)GDP的三个要素:在本国生产、在本年生产、最终产品(服务),这三个要素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能计入(本国本年)GDP——支出法或收入法核算的原则正在于,只有对应了本国本年最终产品的收入与支出才能用于(本国本年)GDP核算,简单说,不是经济中的每笔收入或支出都能计入GDP。
(3)支出法中,(本国本年生产的)汽车销售,既可能计作消费,也可能计作(固定资产)投资,这个具体看经济中的实际活动。
(4)与GDP核算恒等式(实际操作)相对应的是宏观经济均衡条件(理论分析)。如果本国某年“非自愿存货增加”不为零,则本国当年不均衡,即不满足均衡条件;但是宏观经济无论均衡与否,核算中都须满足恒等式。但凡提到“核算”(或“会计”),一般均要提出某些恒等式,这可以为核算操作带来许多便利。(这方面贴子本版已经很多了,并且是周期贴了,可以在本版搜索“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