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3210 4
2014-06-23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错误的地到底在哪里?
——读《工资、价格和利润》札记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等价交换的条件下,资本家想要获得利润,只能通过强迫工人劳动、无偿占有工人劳动的途径来进行。比如一个工人生产一件产品的劳动力价值是5元,生产资料的价值是5元,那么在等价交换的情况下,产品的价值和价格就是10元,按照10元的价格出卖产品,资本家是无法获得利润的,因此,资本家就要强迫工人劳动,只给他5元的工资,让他生产两件产品,然后,产品卖20元,而资本家只给工人5元工资,这样,资本家就获得了5元的利润!马克思认为他的理论,清楚地揭示了资本家致富的秘密,揭示了工人贫困的原因,是科学上的伟大创举!

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及基于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理论,真的就如某些人宣称的那样,是无懈可击的吗?是最正确的科学真理吗?其实,仔细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我们就会发现,该理论,具有极大的理论缺陷,而这种理论缺陷,明确无误地昭示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错误到底在哪里!

马克思在《资本论》以及《工资、价格和利润》一书中,较为详细地论述了他的劳动价值理论。我们以《工资、价格和利润》中的论述为例,来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有错误的地方到底在哪里!

为了论述清楚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首先指出,商品之所以能够交换,是因为它们背后拥有相同的东西。
马克思说:“我们所要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商品的价值?它是由什么决定的?
    初看起来,似乎商品的价值是一种完全相对的东西,如果不研究某一个商品和其他一切商品之间的关系,那就不能确定它的价值。的确,讲到价值时,讲到其一个商品的交换价值时,我们指的是这一个商品与其他一切商品交换时的数量上的比例。但是这时又会发生一个问题: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又是怎样决定的呢?
    我们根据经验知道,这些比例是无限地不同的。如果我们拿某种商品,例如拿小麦来说,那我们就会发现,一夸特小麦同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差不多有无数不同的比例。但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不管它是表现在丝绸上也好,表现在金子或其他某种商品上也好;所以这个价值就应当是一种不同于它与其他商品交换的那些不同比例的东西,是与这些比例毫不相干的独立的东西。一定有可能用一种极不同的形式来表现不同商品间的这些不同的等量关系。
其次,假如我说一夸特小麦按一定的比例与铁相交换,或者说一夸特小麦的价值表现为一定数量的铁,那我也就是说,小麦的价值和它那个表现为铁的等价物等于既不是小麦又不是铁的某个第三种东西,因为我的出发点是:小麦和铁以两种不同的形态来表现同一的数量。所以,这两种商品中的每一种,不论是小麦或铁,都一定能不依赖于另一种而化成这个第三种东西,即化成作为它们的共同尺度的东西”。

商品之间能够进行交换,是因为商品背后有相同的东西,这一点,是任何经济学家都承认的,也被“经纪人”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承认,任何商品的交换能够进行,就是因为交换双方互相认可蕴含在商品背后的东西,共同承认它,接受它。马克思在这里论述的这个大前提,没有任何问题,非常正确,但这恰恰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即将出现问题的地方,同时也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能够迷惑人的地方,因为它基于正确的前提!

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遵循这个大前提的时候,出现了什么问题,以至于让他的理论本身也出现了极大的错误!那就是,马克思把商品能够进行交换背后所藏的共同的东西,只简化为了客观的“劳动”,即他不承认商品的价值是“相对的东西”,他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独立于商品之外的“客观”的东西,注意,独立的东西,既可以是客观的,更可以是主观的!而马克思之所以把商品能够进行交换背后所藏的共同的东西,只简化为了客观的“劳动”,只是因为,马克思对商品交换这一行为本身没有深刻的理解,可以说,马克思似乎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交换商品!比如,他简单把资本家的生产和交换只当做追求利润的结果,而忘记了,资本家追求利润是为了通过获得的利润来满足自己的需要!通俗地讲,资本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赚到钱之后,通过钱间接地满足自己的人生需要。赚钱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资本论》中,马克思对交换以及人们为什么要交换,交换中要遵循什么原则,并没有深入的论述,马克思只是简单地提出和重复了“等价交换“这一原则。什么是等价交换?在马克思的大量论述里,就是不同的商品“价格”或者“价值”相等,100斤小麦能够换一斤铁,是因为铁和小麦中蕴含的由相同的劳动量所创造的价值相等!人们能够拿铁来换小麦,就是因为,人们在这两个商品上付出了相同的劳动量。马克思的这一思路,把人们拿铁和小麦交换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前提忽略了,他只看到了在交换进行过程中的情形,看到了交换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交换前的人们各自所处的位置和环境,没有看到人们为什么要进行小麦和铁的交换,没有看到这个结果产生的具体原因!也即是说,200斤小麦能换一斤铁只是在一定环境下发生的,而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如此!

或许马克思认为“人们因为什么而交换”这一点无关交换这一过程本身,他研究的是交换进行的过程,他研究的是商品的价值,而商品的价值只能在交换过程中才能得以体现,因此,无需考虑交换前“人”的具体情况!但,马克思忘了,人的活动都是有目的的,人们进行商品交换也是有目的的,都是带着需要去交换的,人是为了需要才进行交换!而且每个人的需要因为每个人的处境不同而不同,因此,每个人在交换过程中,对于所交换的产品到底对他来说有多大的意义,是否就值得他付出商品出卖者提出的价格,他是要进行充分考虑的!200斤小麦是不是值得付出来换得一斤铁,一斤铁是不是值得付出来换得200斤小麦,实在是在交换前,已经交换双方深思熟虑过的!

为了需要而交换,这样,交换进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交换双方所共同认可的商品背后的东西,就不仅仅是马克思所认为的“劳动”这个具体实在和纯客观的东西了,这个存在于交换商品背后的东西,除了劳动,还有人们的需要,有人们对交换的物品能满足其需要的认可,而人的需要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那也就意味着,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的价值,本身就不是一个纯客观的只由劳动量来决定的东西!而尽管马克思说商品背后蕴含的共同的东西是抽象的劳动,这个劳动再抽象,它也具体存在,而劳动的客观存在也是很明显的事实!也即是说,马克思所认为的商品的价值是客观的,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人们却自觉不自觉地认为价值不是纯客观的东西,是相对的,带有极大主观性的事物!

商品背后所蕴含的的共同的东西,是被交换双方所认可的东西,它既然是交换双方所认可,那么,它就不再仅仅是一个纯客观的譬如劳动这样的东西,它一定是一个带有极大主观性的东西!200斤小麦换一斤铁,200斤小麦的所有者是需要一斤铁是才去交换一斤铁的,而且他在交换前,他也不清楚,一斤铁的所有者付出了多少劳动量才获得了一斤铁,当然,他也不需要清楚,他只清楚,如果要他自己打一斤铁的话,他就需要付出至少超过200斤小麦的代价,他只清楚,这一斤铁会给他带来更多的超过200斤小麦的收益!既然要付出超过200斤小麦的代价,如果他需要,他就愿意拿200斤小麦去换一斤铁,而他不会去考虑一斤铁的所有者,生产或者获得一斤铁,付出的劳动力远远少于生产200斤小麦的劳动力!当然,假如200斤小麦的所有者又急需一斤铁,因此,当一斤铁的所有者提出以210斤小麦作为代价的时候,他也愿意付出!因为,他需要!需要,在交换中占据了绝对的地位!需要,就决定了就交换双方对交换的商品所认可的“价值”,就不再是一个客观的东西,而是一个主观性的东西!商品背后,不仅仅是交换双方的劳动!

当然,有人会批评说,供需决定的是价格或者交换价值,而不是价值!马克思论述的是劳动量决定价值量,而不是价格!可是,别忘了,由劳动量决定的价值量,是一个的单方面的东西,是生产者自身认可的东西,而交换是一种双边的或者多变的行为,而不是一个单边的行为,如果只是一个单边的行为,就不会有交换发生!既然交换本身是一个双边或者多边的行为,那么,商品的价值,就只能由交换双方来决定,而不是有交换者单边来决定,这是常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不是违背了这个简单的常识呢!而又因此,马克思不得不用价格和价值这两个概念,来为自己的学说辩护!

人们为需要而交换,人们的交换是一个双边的过程,因此,在具体的交换过程中,就出现了今天200斤小麦换一斤铁,明天却能换两斤铁的情况,马克思说,这是“价格围绕价值”变动,小麦本身的价值是不变的!“但是,在所有的场合中,依然是200斤小麦,它的价值没有任何增减”,在供需平衡的时候,“商品的市场价格就会同它的实在价值一致”,而当马克思在作出这样的判断时,他就把小麦的价值的确定,当成了单边的行为,当成了脱离交换过程,脱离了交换双方实际需要的行为,更把小麦和商品的价值当做了一个客观的东西,而当他把交换这个多边或者双边行为简化为一种单边行为的时候,他就只能看到,商品背后,蕴含的是单方的商品生产者的劳动!

当然,商品背后有许多相同的东西,但是,为了自己的理论需要,为了证明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为了制造资本家和工人的敌对,把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矛盾变成敌我矛盾,他看到商品背后相同的东西,就就只是劳动!因此,马克思只是一个蹩脚的经济学家,或者说是一个不合格的经济学家,更或者说,是一个带着私人目的进行经济学研究的经济学家,尽管他的目的听起来很伟大,可是一个听起来伟大的目的,如果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之上,即把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错误地当做强盗,把另一部分人当做被强盗残暴掠夺的对象,然后号召一部分人打倒另一部分人,去争取所谓的自由和平等,这样的自由和平等,就只能是建立在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基础上,而自由、平等,本身和暴力压迫没有任何关系,为了自由和平等去进行暴力压迫,而且被压迫的对象还是无辜的人,这样的平等和自由难道是真正的平等和自由吗!于是,我又想到,难道马克思真的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交换,等价交换中的“等价”的正确意思是什么吗?而他,为什么只选择对自己有用的材料来进行论证呢?

而即使用马克思自己的理论来考察商品的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商品的“价值”,也不是一个纯客观的只由劳动量来确定的东西!马克思说,在一定时期内的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那么,我们说,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的商品的价值,本身也是一个主观的判断,而非是一个客观的东西!因为,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根本不可能是一个客观的东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本身,也需要由人来确定!分析马克思给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下的定义“我们所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状态中,在一定的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在所用劳动强度和技巧的一定社会平均水平下,生产这个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我们就能看出这一点。在这个定义中,马克思不断的强调“社会平均”,试想,既然是“社会平均”,那么就不再是简单的数量平均,而是掺杂了人的主观意识的平均,同时又是被社会广泛认可的平均,而有些东西,又往往是无法平均的,比如劳动强度和熟练度,即使能平均,也是一个大概的情况,这种大概或者约数,同样决定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一个主观性极强的东西,由一个主观性极强的东西,来确定商品的价值,如此,商品的价值,也不应该是一个客观的东西,也不应该是一个由劳动者单边来决定的东西,尽管,商品是客观的劳动的产品,但商品的价值,却不是一个客观地东西!既然,它不是一个客观的东西,那么,商品的价值超过劳动力的价值和生产资料价值总和的价值就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商品的利润不是从商品按其价值出卖得来的,也是经济生活中的常态!也因此,资本家同样可以不通过无偿占有工人的劳动来赚取利润!

门格尔在《国民经济学原理》第三章价格理论中说:“由此可知,生产一种财货所要耗费的劳动量和其他生产资料量,绝不是该财货价值的决定性的要素。我们只要比较一下一个产品的价值和生产它所用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的价值,我们就可以明白该项产品的生产是否合理和经济,或在怎样的程度上是合理的和经济的!”门格尔的论述提醒我们,资本家在决定投资前,他不是抱着要强占无产阶级的劳动的目的而去的,而是因为他看到了在当前的劳动力价格情况下,生产某种大家需要的东西,他能获得利润,而这个利润的获得,并一定是要靠暴力强占来实现!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因为建立在正确的大前提基础上,因此,当他按照自己的思路得出错误的结论的时候,人们往往惑于其前提的正确,以及论证方法的正确而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即马克思是在用正确的方法——比如寻找商品背后共同的东西,通过抽象寻找事物的共性——进行论证时,有意识地放弃了一部分事实,而只保留其中的一部分事实,并且用他所选择的一部分事实得出的结论来涵盖衡量全部的事实和经济现象。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明白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错误的地方到底在哪里!这样,我们就能明白,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本身就是一种片面性极强或者说科学性极弱的理论!

于是,我也明白了,为什么说,马克思的学说,见物不见人!

作于2014年5月31日  于从吾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4-6-23 15:29:59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6-23 15:30:22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为他的“剩余价值论”做铺垫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6-23 15:48:18
复制代码
人类产物=人类劳动,


人类劳动=人类产物.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6-23 16:36:12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6-23 15:48
人类产物=人类劳动,
对手工业者来说,不仅劳动过程的开始以来与预先存在的资本,而且劳动过程的结束也同样存在着这种依赖型,无论他投入了多少的劳动与技艺,如果没有一个顾客愿意而且有能力,以食品交换他的劳动于与技艺的产品,那么从维持生计的角度来说,他就等同于什么也没做!((第六卷 第66页)
  我想,我下面的说法并不过分,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充斥着各种政治谬论,其中最愚蠢的就是认定劳动和资本互相排斥,资本都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因而,按照自然归属权,资本是劳动者的财产,而资本占有者是掠夺工人的强盗,他没有参与生产,却将所得掠为己有!
  恰恰相反,资本和劳动必然是紧密联系的,资本从来不是劳动单独创造的,资本不依赖于人类劳动而存在,资本是劳动的必然前提,资本提供了劳动的原材料。唯一不可少的资本——生命资本,无法由人类劳动创造。人们所能做的,只是通过实际的生产者促进什么资本的形成。在产品中投入的劳动量,与产品的价值并没有内在的联系。生产过程只有依靠资本才能实现,所以,劳动对全部生产成果具有所有权,只是一种先验的不公正行为!(第六卷 第73页)
  因此,为了生产某件产品,在每个步骤中都对原材料投入了劳动,都增加了产品的价值,但也只是制作这件产品的人自己的估算,在生产过程的每一个阶段,累计增加的价值量,相对于产品的价值的比例是极不稳定的,而且通常还很小,对于其他人来说,未完工的产品可能一文不值,甚至价值为负!(第六卷 第73页)

  原文见《进化论与伦理学》第六卷《资本乃是劳动之母》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12月第一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