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jy 发表于 2014-8-2 22:20 
不学无术,还信口雌黄。
1662年,(英)配第(1623-1687)《赋税论》中提出:
“假定让100个人在10年中 ...
  “1
662年,(英)配第(1623-1687)《赋税论》中提出:
  “假定让100个人在10年中生产谷物,又让同样数目的人在同一时期内开采银;我认为白银的纯产量将是谷物全部纯收获量的价格,前者的同样部分就是后者的同样部分的价格;虽然生产银的人既不会全都懂得提炼及铸造的技术,也不会全能免除在矿山中劳动所带来的危险和疾病。金和银的价值之间的正当比率也是依据这种方法来规定的。
  假定有人从秘鲁银矿获得1盎司白银并带到伦敦来,他所用的时间和他生产出1蒲式耳谷物所需要的时间相等,那么前者就是后者的自然价格;假定现在由于开采更富的新矿,获得2盎司银像以前获得1盎司银花费一样多,那么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现在值10先令的1蒲式耳谷物,就和它以前值5先令时价值相等。”
  价值是劳动时间。交换按等量劳动(equal labour)计算。
  配第的劳动价值论振聋发聩。
  马克思称赞配第是“现代政治经济学创始者”、“最天才的和最有创见的经济研究家”。
  配第的劳动价值论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现代西方经济学走上科学的起点。”
  很抱歉,上面这些叙述没有经济学意义。如果价值是劳动时间,那么价值就成了劳动的结果。在逻辑上就成了劳动决定价值了。事实却不是这样。从某个角度上讲,价值是一种社会需要,不是劳动所能决定的,而且恰恰相反,劳动要受价值制约,不符合价值(社会需要)要求的劳动,是不被社会承认的,是无效的劳动。
  上面举配第的例子,分析的内容是不妥的。正是价值约束了劳动时间,才会有不同行业的劳动分配。而不是什么劳动时间决定了行业的价格结果。
  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分析方法,使结果大相径庭。这是在没有搞清楚价值是什么的前提下必然发生的错误。配第引导着马克思进入了一个死胡同。非常可叹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