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间金融的看法(从社会学意义上的一些思路)
2014.8.11
对民间金融关注了一段时间,因而组织了一个预备参加“大挑”的学生团队研究,下面是我对学生的指导意见。分享出来,一则求教方家,二则指导ZF里的“专家”(玩笑一下)。
一、民间金融的特点:
第一,非正规性;第二,一般具有直接融资性;第三,高息;第四,局域性(或小量性)。
二、我国目前民间金融的成因:
第一,矿山、商用土地、国企资产等民营化、财政化、股份化过程中权力运作不规范下造成的暴利空间(如湘西被枪毙的曾成杰案、浙江的吴英案、温州的炒房团的抬会商跑路案);第二,国有银行等正规金融之垄断局面造成的各种僵化和漏洞(如P2P这类网上民间金融的发展、余额宝的案例),如影子银行,银行与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暧昧关系,与财政的复杂关系,等等。其具体的传导机制有待深入调研。
三、我国当前民间金融风险的特点及其度量:
我国当前的民间金融不同于小农经济和小商品经济下利用生存危机趁火打劫的超经济剥削的“高利贷”(这些行为变相存在,但限于人情范围内不会引起大的政治风险;至于体制内金融是否也搞超经济剥削,则还待深入调研,据说在一些信用社和“黑社会”是存在的),也不同于基于赌博和传销的“高利”融资(这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禁止而掀起不了大的波浪)。当然,这种传统的民间金融风险也当研究,也不能掉以轻心。
不过,就我国当前的民间金融风险相对于国外正规金融的风险来说,主要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由于最后的接力棒往往是最底层的民众,因而其承受力更脆弱,更容易引发社会骚乱;第二,由于融资营销往往是“杀熟”或者说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或其他裙带关系之中,因而缺乏法律规范,其违约事故往往造成诚信危机乃至对人性的信任危机;第三,集体经济和计划经济下形成的金融风险无知程度以及国家和单位的无限责任导致的自我责任意识缺失程度与当前拜物教情怀之迫切程度的强烈反差,很容易导致对ZF的信任危机。由于这三个特点,即使是盘子很小的违约事故,也可能导致“很大”的社会事件(例如,导致地方官员丢官降职的事故,从而是“很大”的事情)。
因此,我认为,度量我国民间金融风险的指标不能仅限于经济指标,而应更多地从社会学意义上去预警。下面是我们建议的社会预警指标:第一,投资者的社会底层人口比例;第二,投资者的金融知识与投资理财之理性程度;第三,违约事故发生后投资者自杀倾向;第四,民间融资区域的人平GDP的相对数(如排位、占平均数的百分比)等等。其他经济类指标因专家们都知道就省略了。
四、对待民间金融的态度:
总的来说,由于民间金融风险主要限于区域性小量违约事故引发的社会危机,因而对之最为恐惧的主要是地方官员(怕丢官降职);此外,真正的金融风险肯定不是来自民间,而是来自ZF的财政危机(如公共融资平台危机)、体制内金融危机以及国际金融危机以及经济危机。我们必须充分肯定民间金融的积极意义,尤其是促改革、反垄断、曝漏洞、促市场的作用!因此,就宏观层面来说,对待民间金融的态度不必杯弓蛇影,更不要被银行垄断利益之既得者绑架,也不要为地方官吏的恐惧情绪感染。我们建议的态度是:
第一,不能搞死,而是一定要搞活;第二,成熟了就升级为正规金融;第三,通过消除体制内寻租暴利来促进利息的降低;第四,通过增加体制内金融的竞争性来促进民间金融的正常发展;第五,坚决防止地方官员的乱作为;第六,不要管制太多、不能赋予民间金融本不该承担的责任,就像媒婆不能承担离婚责任一般;第七,如同打击贩卖妇女一样要严厉打击“老鼠会”一样的庞氏骗局;第八,开展金融知识的科普教育。
以上基本属于假设,但愿我的学生们能认证实证。本文观点纯属原创,如有雷同则是英雄,无版权要求、欢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