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常常被宗教反对却为世俗政权所默许。
我们这儿迷信的常见形式是有神汉驱鬼、巫婆“敕茶”等,前者常用于治病,后者常用于问吉凶,二者都有个人“愿力”借助“神力”实现的特点---其神的名目则五花八门,神汉巫婆的收入主要来自“还愿”捐赠。
举个例子:某孩子不如父母期待---没精神、不上进、不谈恋爱等,母亲上巫婆那儿“敕茶”----上些水果、打个红包,巫婆对茶叶施法---摸摸念念装装样子,并说:“你孩子半年内会找到女朋友,你许个愿,成了来我这儿还愿。”
分析上述例子:母亲达成心愿的可能性很大的原因有:第一,母亲在一段时间内给孩子泡“敕茶”的行为是一种没有唠叨的爱,孩子会感动;第二,母亲的愿力得到了神的认可,其获得的信心会使得母亲更加正面地看待孩子,因而减少了消极性贬斥性唠叨,增加了信任度,对孩子的激励无形中产生了阳光;第三,集体心理的作用,亲戚朋友都知道了神的应许---如庙里抽了上上签也会这样,因而大家都从正面看待“问题孩子”了,于是,社会群体心理的正面激励气场形成了。
迷信起作用的其他条件也很重要:第一,巫婆神汉的聪明见识与心理健康及其道德水平,第二,信迷信的人的虔敬程度;第三,求解决问题的心理性质程度。
我今天谈这个话题并不是宣扬迷信,而是要让人正视迷信的作用机制,从而科学看待迷信。
我们应当为寻求迷信的科学的替代机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