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行 发表于 2014-8-30 22:38 
这篇文章我深感同意,可是应该属于禁书吧,但是辩证法是适合中国人的,中国人的中庸思想本就和这类似,中 ...
有一点不同意。中庸,如果排除了“辩证法”,其实是科学的思维。因此,辩证法思维把中庸概念搞乱了。
怎么理解中庸?
如果你学过点微观经济学,你应该知道利润最大化的边际法则。
增加产量,若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就该增加,而不应当停止增加产量;若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就应当减少产量,而不应当继续增加产量。这两种情况的转变点,就是生产者均衡点,也就是利润最大化的产量。
中庸,又可以理解为持中(这里所说的中,并不是数学的中点或均值,而是两端之间的某个点的意思),不极端。有句话,叫过犹不及,你可以这样与边际原则对应起来: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时,事情还做得不够,做得不足,最大化目标还没有达到;边际收益小于成本时,就意味着事情做得过头了,过了,最大化目标受到损害,没有达到。过头了和不足都不能最大化目标,所以说它们很像,“犹如”。
这里,中庸怎么被辩证法害了呢?原来是这样的:中庸是指手段和活动的中,而不是指目的的中。而辩证法则将目的说成要中庸,比如,一个人想要幸福(目的),辩证法就说了,你最好不要太幸福,也不要不幸福,总是把目标定成中等,不要上等也不要下等。这就是辩证法在指导中国人日常生活时形成的“乌龟哲学”或“鸵鸟哲学”。
目的和手段分清了,中庸就是一个很好的指导原则:手段或活动要中庸。把目的手段混淆不清了,那么,中庸就是乡愿,就是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