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地震也过了十几天了。应该开始反思,这次地震我们有那些地方做得不好的,那些地方有了进步,在下一步应该做哪些事情。
我个人意见:
好的地方:
1、媒体部分直播,国民关注,对政府工作起了督促作用。
2、为普通国民下半旗致哀。在这点上,我特别感谢秘鲁政府。
3、温总理说了一句实话:是国民养了军队,我之前一直以为军队是靠党费来开支的。
4、在全国民众的压力下,政府也表态严查捐款被挪用,审计也将同时开展。我推测捐款的使用情况至少在一段时间内要比以前好一些。
5、地震中,中国国民表现出了很多好的素质,如同情。怜悯。关爱。反思。理性等。证明了中国国民的素质并没有象某些御用文人说的哪么不堪,这样的国民是否有资格享受更多监督政府行为和管理国家的权力呢?
6、本次地震中有出现一些争议,出现争议是进步,人类在争议中思考,思考的出现让行为思想更理性。因为互联网和博客的出现,全部封锁消息已经不可能。
不好的地方:
1、媒体所谓直播,有时候被阉割。记者的报道,不是从专业的角度考虑是否采用,而是要经过违背社会利益的自我审查和他人审查。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和公民的知情权,进而削弱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发展前景。
2、前述好的地方四点,都是在民众的强大压力和某些政府官员的良心的作用下做出的。我们应该反思,如何将这些进步固化,从公民共识上升为法律。
3、国际救援队超过了黄金72小时才进入灾区救灾,是人家动员慢了还是我们批准慢了?
我认为应该做的事情:
1、以某种建筑形式纪念本次地震。纪念碑也好,纪念堂也好,大家讨论。政府实施。
1、人大检讨,为什么慈善法迟迟不出台。如果有了法律规范、监督慈善资金,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愿意捐款更多。法律,行政力量是否应该停止打压民间慈善事业,而是规范,监督他们?法律的制定主要是立法机关的事情,把慈善法的拟定甩给民政部,人大是否不作为?
2、人大应该责成政府,全面检查灾区倒塌的建筑物情况,确定那些建筑物是符合建筑规范的,只是因为地震超过了标准而倒塌,那些建筑物是不符合规范的,相关的责任人是谁,提交检察院公诉。
3、人大应该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就舆论监督的作用和政府在地震过程中的做法是否合适开展调查。
媒体应该按照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良心公布真相,还是按照某种需要选择性公布?政府有无发布通知,超出法律和良知的界限干涉新闻自由?通知的内容应该公布于世,现在地震也过去哪么长时间了,不会因为公布通知而引起恐慌,除非通知内容有问题。
4、政府应该彻查各种传言,证实是谣言的,按照法律处置,证实是真相的,按照线索,改进制度或法办责任人。
特别是以下几个传言,容易让无法得知真相的人相信,影响比较大
传言一:一些专家说,地震前已经向国家地震局提出了预警。如耿国庆、陈一平。中央电视台有关的重播内容是否被篡改。
传言二:美联社的提问,说四川地震局有人已经提出预警。
传言三:某人截取了报纸图片,地震前通知了某个学校。
传言四:地震前,已经预警通知了军队等机构。军队都是有记录的,查一下,公布一下不难吧。
传言五:有人截取了网页,甘肃某位领导感谢甘肃地震局对本地地震的震前预测工作。
总结:1、唐山大地震已经过去N多年了。至今没有像样的纪实公布,没有像样的反思。
2、一个有错的政府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不承认错误的政府。我支持有错就改的政府行为,不支持抹杀真相的政府行为。
3、以地震受灾者的名义(通常我只是以我本人的名义),诅咒以前,现在和将来一切毁灭证据的经办人和授意人。你们的灵魂,将在地狱中煎熬万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