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4-9-13 01:27 
谢谢阁下的回复,我们有很多看法是一至的,比如“合力”,只是再下一步就有分歧。我是认为:
价值(财 ...
曹兄,你好!
(1)价值是生产力,价值量是生产力×时间,这是对的。
(2)马克思说:“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它们交换的量的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的所有者彼此愿意把它们让渡出去的意志行为。同时,对别人的使用物品的需要渐渐固定下来。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它们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量固定下来。”
你看,马克思似乎也感觉到——它们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生产本身即是生产力!
(3)生产力本身就是一种合力。在一般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是通过个人占有个别生产资料与其自身劳动力的“自然结合”形成一种个体劳动的生产力;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则是通过企业占有社会化的生产资料与自由化的劳动力的“社会结合”(即契约合作)形成一种协作劳动的生产力。
前者表现为个体劳动的生产力,也是合力,只不过这是合力,仅表现为劳动过程的三个劳动要素之间的自然组合,后者则表现为协作劳动的生产力,它与前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已不是劳动过程的三个劳动要素的自然组合,而是首先表现为生产过程而不是劳动过程,生产过程的生产力要素是建立在劳动过程的三个劳动要素基础上的,但它要比三个劳动要素更科学、更合理和更客观。
(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力越发展,财富总量就越大,价值总量也就越大,表现为社会价格总水平上也越大。这是因为生产过程的生产力要素之间存在着抉优配置的比例关系,才会出现机会成本。人们总是抉择那些机会成本最大的生产活动,以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全力解放生产力、大力发展生产力,本身就包含着全面自由发展人的劳动力的意思,唯有抓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关键,才能彻底解决社会财富与社会价值之间实现同步增长的问题,才能摆脱社会财富与社会价值相互背离的纠结不清的困扰。
(5)如果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观点看,马克思认为,价值实质是指包含在商品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然而商品是由个体劳动所产生的,无数的单个(个体)劳动力之和构成人类整体劳动力,所以个体劳动力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其中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等等,所以,商品价值就是由劳动过程中的一个要素即劳动力要素耗费所形成的。其实,马克思还是将人类的生产过程与人类的劳动过程相互混同了,生产不等同劳动,生产过程也不等同劳动过程,生产过程一定涵盖劳动过程。价值与生产相联系。马克思认为,超越劳动过程之外的生产过程,不与价值形成相联系,这是不对的。
(6)老雷犯了与配第和马克思同样的错误,他引述配第的话说,若一艘从南美秘鲁驶向英国伦敦的货船所耗费时间与采掘一盎司黄金所耗费时间一样多,就证明二者价值是等同的,也就是说,采掘一盎司黄金所耗费的劳动与一艘货船的全部货物的价值是等同的。劳动即等同于价值,证毕。其实,二者并非是劳动时间,而是生产时间,即劳动力并不等同生产力。生产力是一种“合力”,而劳动力若脱离了客观的现实的生产条件,仅表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单一的生产力要素,它必须与其他生产力之间构成优化配置的比例关系,才能最终形成它自身的生产力。
(8)综上所述,什么是商品?商品即是“用以满足人的需求的交换品”。所谓“交换品”,说明它是以社会分工为前置条件的,它是生产力发展的成果,它的价值的规定性是由生产力所形成的,而生产力及其内部结构间的关系才是决定社会财富的分配关系的唯一因素。一方面它不仅表现为物质产品还表现为精神产品,另一方面它是“用以满足人的需求”的,说明它不仅是个体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的产品,而且还是企业生产者的合作劳动(契约劳动或协作劳动)的产品。而且它不仅是劳动品,也是自然品,只要它“用以满足人的需求”即可。
(8)有的网友早就指出了马克思的价值重心偏离了生产力的问题。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率提升二者之间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利润的产生正是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力提高的结果,而并非一定就是劳动力耗费即劳动增量持续投入的结果。邓..参观日本钢铁厂,问人家说,你们一年能产多少钢,日本专家说,大约1000万吨,邓又问,多少人,日本人回答说,3000人。邓问身边鞍钢专家,你那个厂一年生产多少钢,鞍钢专家说今年大约800万吨,每年力争达到1000万吨,邓又问,你鞍钢有多少人,鞍钢专家回答说,大约12万人。邓掐指一算说,我们与日本相差太远了,人均生产力仅是人家的1/40呀。邓又看到日本轧钢机的铭牌,就问这写的是什么,日本专家回答说,写的是本轧钢机系1969年铸造。邓回头又问鞍钢专家说,你们鞍钢的机器是哪铸造的,哪年铸造的?鞍钢专家说,我们的轧钢机是日本铸造的,铸造日期是1939年。邓叹气说,又是一个40呀,我们与日本的轧钢生产力相比,落后了40年。
“从细节看发展”,在平**壤,随便挖个沟都需要成群的人,为什么?劳动力与劳动工具配比严重失调,在平**壤街头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五六十人擦洗不足百米的石墙,二三十人挖一条几米长的沟,三五个人使用一把铁锹(铁锹上拉2-4条绳子,所有人一起用力),平**壤周边的农村已是收割季节却没有机械化农业生产工具——让我瞠目结舌,一切描述属实。但是,誓言归誓言,行动归行动。朝**鲜的经济运行方式的确出现了大问题。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问题出在“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基本点上。朝***鲜的同志们仍然坚持认为,“人定胜天”的思想,过分地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力量。他们说,这是有马克思理论根据的。其实是曲解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说的是:“机器的生产率是由它代替人类劳动力的程度来衡量的。”详见《资本论》卷一第428页。
摘自《人民日报强国社区》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115933385
(9)马克思考察价值是从交换价值形式入手的。但马克思也指出过,任何分配制度及其分配形式都是由生产制度及其生产方式决定的。一个分配制度是否公正公平合理,不是由其交换价值形式所决定的,也不是孤立于生产过程的单一商品中的劳动力耗费程度所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生产力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在社会生产过程中,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财富的增长,价值量也会随之增长,而价值范畴所涉及的价值尺度及其计量单位的作用,无非即是及时地反映和评判以及以此排序:在这里,到底谁的贡献率最大的问题,谁应获取更多的财富份额,...谁又次之等问题。所以,在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上,就应是——那个生产力要素及其所有人起着作用最大,承担着责任最关键、发挥的职能最重要、做出的贡献最突出,那么这一生产力要素及其所有人就应获取最多的财富份额,表现的价值量也应最大。分配制度的公正合理性,虽然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它始终是为生产领域服务的,如果这一分配制度不能激发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不能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能实现生产力要素之间的优化配置,那么这一分配制度就有问题,就需要改革与完善,或则说,如果不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僵化地照搬照抄马克思观点,过分地甚至严重脱离实际的去强调人在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强调劳动力的耗费的强度和熟练程度,而不考量其他生产力要素的应有作用及其贡献,就会导致一种变相的分配制度上的不公正不合理与不公平,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
研究价值范畴,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生产更多社会财富,用以人们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其实质就是全面自由发展人的劳动力,如果没有其他生产力共同参与生产过程而形成“社会合力”,仅凭个体生产者的生产资料与自身劳动力所形成的“自然合力”,是达不到全面自由发展人的劳动力这一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