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于役第一次见到何夕。他在公司的第一次年会上见到她,那时候别人是这么介绍何夕的:“嚯,看那个大美女。”他顺着同事的眼神望过去,那时她正在和别人玩杀人游戏,牛仔裤、紧身毛衣和马尾辫衬出了她的身材。“挺高的。”这是于役对何夕的第一印象。后来同事借着酒劲,拉着于役去打招呼要电话号码,他和她对视一番后,礼貌性地握了握手。于役觉得她的手有些粗糙,像刚长出来的桦树苗,这让他想到了森林。尔后不多的几次同事聚会,她偶尔会出现,像只小鹿在树丛中躲避一样,圆滑而精炼,从来滴酒不沾。直到有一次,在于役被同事灌酒灌得东倒西歪的时候,她突然举着啤酒来到他面前,跟他碰杯。在于役还没将酒拿起来时,他眼看着她咕噜咕噜地把杯中的啤酒咽下去,然后一转身吐得满地都是。在那个时候,于役才第一次真正想起来这个眼睛明亮如菩提果核的女孩子,满脑子都是她微笑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