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健身,谁掏钱?
作者:范存会
看到这个题目,你可能会毫不客气的回答,废话,当然是你自己掏钱了。但如果使用的健身器材是社区外面的那些免费公共健身器材的话,就可能另当别论了。你会发现,这些健身器材既然是面向公共免费开放的,自己当然也要免费享受这些健身器材了。
人民网的一篇文章“缺乏必要维护,椰城公共健身器材亟待"健身"”中提到,海口市的一些公共健身器材损坏,影响市民健身。类似的情况不但在海口,全国很多城市的公共健身器材维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如何维护的问题。对于这些器材的维护则各有说词。
器材生产厂家声称,这些器材的保修期一般为一年,一年以后的维护是要收费的。并且即使是在保修期内,如果使用健身器材的社区对于损坏情况没有反映,他们也没有义务定期检查。又有人提出,产权人负责器材维护管理。现在的大部分健身器材都是由中国体育彩票捐赠的,安装在各城市的社区,受益的是社区居民,当地社区应负责管好这些设施,主动想办法筹集资金进行维护。看起来好像器材的维护很清楚,但是许多社区表示,使用这些健身器材的人许多并非居住在当地社区,并且每年社区的运作经费有限,而需要办的紧急事又很多,所以排来排去,最后往往很难安排资金维护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年久失修,再加上使用不当,甚至有可能成为安全隐患。
健身器材维修费用由谁来卖单问题,实际上暴露出来的是公共物品的维护问题。根据科斯定理,在产权明确界定,而且可以自由交换的条件下,如果产权交换的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则产权的初始分配对资源的最优配置没有影响。在健身器材的维护中,虽然产权明晰,健身器材是属于社区,但是社区管理健身器材的交易成本很高,使得健身器材的维护成为问题。
作为公共物品,可以分为两大类,有自然性的公共物品和社会性的公共物品。社会性公共物品的生产由国家、政府或者社会公众来完成。公共物品的维护需要成本,由于成本具有外部性,无法从公共物品的使用者身上收取,以上述健身器材为例,社区管理者很难明确从那些健身器材使用者那里收到维护费,并且即使要收取,相应的交易费用也太高。公共物品的使用者由于公共健身器材的特点,很容易搭便车,不付费而享受健身器材。而公共物品生产成本的外部性特征则使得其维护不能以市场的方式来进行。
由于政府的职能是为广大公众提供公共物品,因此健身器材的维护肯定应该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但是这里的维护并不一定全部都由政府从税收收入开支。可以采取社区留一块,政府补一块的方式。体彩给社区赠送健身器材时,健身器材的接受者各相关社区就是健身器材的受赠者,从而也是健身器材的所有者。虽然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一些搭便车人员,但大部分使用者还是附近居住的居民,让当地社区负担一定维护费用不单纯是一种成本支出,也是对于健身器材所有权的一种肯定。考虑到各地社区财力的限制,政府可以从彩票公益基金中列出部分健身器材维护补助资金,保证社区健身器材的正常运行。
当然为了能够更好的使用健身器材,社区应该和健身器材生产厂家联系,对于如何使用这些设施进行宣传或培训,督促健身器材生产厂家负责指导,从而提高管理维护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