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暑假,准备去长三角地区看看,找点暑假工,去了苏州,那个地方超级热,厂比较多,初中同学基本上12小时工作,卖苦力,更可怕的是15小时都有,回来的时候遇见老乡叔叔,做焊工,大热天在楼层上工作。给别人打工,真是辛苦。“你要别人钱,别人要你命”
楼主这一段是很接地气的,但是你说的可能包括加班,当然不加班工资会很低。会不会是这么个情况呢?
但是这可以用马克思的办法来解决吗?把那些企业主推翻,构建“自由人的联合体”?实践已经很有力地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看来,因为现状而寄望于马克思,是无济于事的,毕竟推翻资本家之后会更糟。我以为这其中问题颇复杂,非三言两语可表。要而言之,问题主要出在政 府身上,它们不拿劳动法当回事。工会也够呛,它们食纳税人之俸禄,却不替工人出头,不阻挠工人维权就算好。至于司法,老板被判恶意欠薪罪的你听说过几起?综上,胡适先生几十年前说的话至今还震耳发聩——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