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22047 发表于 2014-9-28 22:47 
具体劳动,是人与自然的物质联系中呈现出的一种经济存在,这种劳动的状态说明了人的劳动是一种与其他自 ...
你是要我说明一下“具体劳动是一种与其他自然力不同的物质力量”和“抽象劳动是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这两个观点吗?既然你是学哲学的,那么,我们的谈论就精炼一下,没必要在思维方法上去做过多的说明,只集中谈好这两个问题就行了。
1、从经济的角度讲人与自然的联系过程,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简称生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方面两个过程。一个方面是自然,另一个方面是人。在前一方面有物质材料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自然运动过程,在后一方面有人的劳动力的耗费过程。在两种过程的对比中,我们发现了劳动力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自然界中存在的自然力,简言之,劳动力是有目的、有意志的、有思想等等的力。因此,整个劳动力耗费的过程即劳动过程也是有目的、有意志的、有思想等等的力。这就决定了,在人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的劳动都是有具体形式和具体内容的具体劳动。这种具体劳动用思维把它抽象成一般的规定,就是劳动的具体性。
2、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中不能考察出抽象劳动,因而不能抽象出劳动的一般性。在前一个过程中,人的劳动力作为一个整体和自然界中的自然力对比抽象出劳动这个概念,其实这个劳动按照上面的分析就是经济学里的具体劳动这个概念。可见,抽象劳动不是从前一个过程中抽象出来的,抽象劳动是从劳动和劳动的关系中抽象出来的概念,反映在思维的规定上就是劳动的一般性。实际上就是从不同的具体的劳动的差别中抽取了同一的规定。那么这种同一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有特质的具体劳动的反面--------无特质的劳动。既然是无特质的劳动,那么就意味着人只能按照自然存在本身那样去发生作用。什么是人的自然存在?就是头、手、足、肌肉、筋骨、神经等等生理学意义上身体组织。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只是做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
可见,如果现实存在的劳动是指劳动的一般性,那么,它就不是劳动。把劳动的一般性直接搬到现实中显然是不对的。因此,要还原现实,就只能把抽象劳动理解为现实中作为整体存在的劳动对劳动的联系过程,理解为劳动存在的一种状态、一种属性。不同的关系决定了劳动不同的存在状态和属性。正是因为劳动同时存在了两种相反的状态,所以,劳动和劳动的联系才是必然的。当然,劳动为什么同时具备了两种相反的状态,这个需要从劳动存在的社会物质存在方式和历史条件中去考察,而不是像黑格尔那样从概念和概念的逻辑出发。
再来谈谈你的引文。。。
你引用的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部分话,《精神现象学》实质上就是人类意识的发育学,是讲人的意识从懵懂到明确,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跟劳动密切相关,不过这和我们现在谈论的问题无关。你援引的王教授的文字也是对其中某一部分的解读,跟我们谈论的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