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可能是有这种区别的。不过一方面的根源在于:有时候我们总是把书评,或评论的写法带入了自己的作品中。
比如书评或评论中常有的:“××人为”,“作者认为”;或为了强调个人的意见而不是群体的意见,常见的“笔者认为”,“我认为”,“我们认为”等。
这些归齐根本是要强调个人与组织,个人与他人的责任,差异。这未尝不可。但对自己所谓的原创的想法,这样的提法以少为妙。
道理很简单,我们似乎是在区分自己的贡献,但这种区分往往是带有评价成分的(自己评价自己)的。
做学问的,有个默认的前提:那就是公众认可的第一时间是你原创作品或意义的起点。暨,所谓的原创不原创是人家评出来的,而不是自己说出来的。“笔者、我、我们”不代表权威。
因此,我认为作品的最低限度能分清自己与他人的工作则可以了。况且,所谓自己的想法,可能自己认为是原创的,但可能在几百年前就可能存在了,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罢了(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我只复述了人家的原话,呵呵)。
倘若,我们阅读真正意义上大家的作品(不是演讲),我们会发现,“笔者”等出现的概率是很低的。
说到底,我们还是在结论的可信性上多下功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