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代哲学实用版之<横扫魔界>10<等价交换>
当椅子,银子,帽子在数值已知的情况下在某个时间达到相同的数值时,它们可以互换,并可以表述为椅子是按银子的价值而与帽子等价交换的。而思想巨匠们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创造出一个概念: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之介入商品和货币之间。再套用上面的表述而得到:商品是按照价值量相等而和货币等价交换的。
而商品,价值量和货币三者中,只有商品或货币是已知数,是不能套用等价交换的表述的。难道思想巨匠们在买卖中是按商品的价值量而和货币等价交换的吗?如果这样交易,还能不能讨价还价呢?如果讨价还价,那又算什么等价交换?如果不讨价还价,那你怎么知道这个价格是这个商品的价值量呢?你不怕老婆骂你笨蛋吗?这些就是所谓的经典理论吗?不可思议。
所以,那段文字中所说的:“无论是卖还是买都是按投入流通商品的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的“。并不是来源于现实,而是以商品,价值量,货币三者去套用商品,货币,商品这个等价交换公式的表述而得到的。而等价交换公式是在三者都是数值已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的。而人类在买卖交易中,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永远都是一个未知数,所以,这种表述是错误的和不能成立的。
如果这种表述是成立的,那么,请问,一个鸡蛋卖3毛钱是等价交换呢?还是卖4毛钱是等价交换?是不是要去问一下老母鸡,下这个蛋花了多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
所以,如果说,世界上真的有一个等价交换理论的话,那也只是用来描述商品之间等同于定量货币所形成的商品之间的互换关系。而不会是商品和货币之间买卖交易的这种关系。所以,所谓的买卖交易的等价交换理论实际上就是不成立和不存在的。
这样,既然买卖交易中的等价交换理论不能成立,那么,买卖交易中的非等价交换也就不能成立了,也就是说,当你无法证明这个鸡蛋卖了3毛钱是等价交换的话,那你同样也无法证明这个鸡蛋卖了4毛钱是非等价交换。
也就是说,买卖交易中的等价交换和非等价交换都是不存在和不成立的。而商品之间的互换所形成的等价交换理论,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商品互换的理论而不是买卖交易的理论。而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一种买卖交易活动而不会是一种商品互换活动。也就是说,思想巨匠们所发明的等价交换理论几乎不在人类的经济活动中,所以,这个理论可以成立。但却毫无意义。甚至可以说这个理论和人类的经济活动没有关系而可以不用理它。
由于我们严格地区分了商品交换和买卖交易这两种经济现象,把思想巨匠们用商品交换现象制造出来的并派其潜入买卖交易现象中的等价交换理论给揪出来 了。本不打算这么早就捉住它,但是,一疏理人类的经济活动,就自然而然地捉住了它,它危害人类有一百多年了,该它倒霉。如何处置它,就交由人类来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