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犯罪前法律约束的空白
世上居然有没有违法的贪官?(某网民的感叹), 也没听说过世界上某贪官任职期间曾经被拘留过,一切贪官都没有被拘留过说明什么?一切贪官都没有被拘留过,说明法律对某官员犯罪前约束空白,法律对某普通公民犯罪前有拘留的处罚约束,一宽容,一严格,法律面前是不是还没有一律平等?
《村干部吃垮面馆 镇ZF帮助还钱》文章讲:“2006年,沙师傅的面馆在元龙寺乡开张,之后乡里各村的村干部经常来吃饭。“一般就是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沙师傅说,自己的面馆只卖盖浇面、炒面,但因为外债太多、资金短缺,不得已在2012年关了门”。(2014年11月30日 北青网)
无论是为了公事,还是为了私事,吃进个人肚子里都是私用、私事、私人占有。吃东西给钱,与买东西给钱是一样的道理。欠钱不还达到一定的数量,也是侵害他人的利益达到一定的程度,应该有可以拘留的行政处罚。这也许就是填补了法律对某干部和某官员如果他已经够拘留处罚实际却无拘留处罚规定的空白。
附:世上居然有没有违法的贪官?
媒体报道,鞍山市国税局原局长刘光明,为了以色相勾引官员,前后花费近500万元去香港等地整容,臀部整形费高达50万元人民币。“人工美女”成了刘光明的资本,短短几年内,她从一名普通的税务所副所长一跃成为鞍山国税局局长,实现了名副其实的“火箭式升职”。(新京报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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