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经济要求重塑产权制度
在分析中我们发现我们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很复杂,其中有四大利益主体。第一个利益主体,就是宪法规定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全体人民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但是全体人民是个很抽象的概念,不可能全体人民每个人都去管国有资产,所以就要搞第二个利益主体,就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代表全体人民去管理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是谁呢?宪法规定国务院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问题是,国务院是政府,它要按政府体制管国有资产,结果是导致了管理中的三个特征:第一个特征叫行政管理,为什么呢?政府就是行政机构,行政机构的手段就是行政管理,让他管国有资产只能是行政管理,搞别的手段是不可能的。香港人和我讨论说,你们很怪,尽说胡话,让行政机构用经济方法管经济有可能吗?行政机构就是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行政机构唯一的手段,你非弄出一个行政机构用经济手段去管经济,这实际上是没有可能的。结果是行政管理导致政企不分,行政干预,所以提出要搞政企分家。政企根本就是不可能分家,企业用的就是政府管的国有资产,企业与政府分什么家,如果分家了,叫所有者缺位,管才是对的,结果就是行政管理和行政干预。所以,我历来对政企分家不感兴趣,因为政资就没有家,政资没有分家就不可能政企分家。这是第一个政府管国有资产的特征。政府管国有资产的第二个特征,就是多层次管理。因为政府是多层次的,所以管理国有资产也是多层次的,从中央到省、市、县,你说有多少层次吧,这叫多层次管理。第三个特征叫多头管理。因为政府机构有好多个,好多个机构都管国有企业,结果导致国有企业是多头管理,所以,对国有企业下文件不能一个部门发文,必须好几个部委联合发文才有用,否则是不行的。当然,现在已经减少了,但还有好多个,比如,国有资产收益权是财政管理,正常运转是经贸委管理,人员是在大企业工委管理,,投资权是计委管理。我昨天参加大企业工委的一个会议时,给经贸委的同志讲,你们只有责任没有权利,出了问题拿你是问,但是任何要素你都不管,比如人你了不管,资产你也不管,你怎么管人家正常运转?经贸委的同志说,我们可惨了,给我们很大的一个摊子,说都是你们管,结果我们什么也管不了,现在比较麻烦。
我历来主张,国有企业哪一个机构管我都同意,但是有一条要坚持,就是谁管谁要负责任,现在是谁都管,但谁都不负责任,例如,一个人不能当厂长,非让他当了,把企业搞坏了,结果任命的人没有责任。所以,前几天不是讨论一个问题吗,说一个人当了六年厂长搞破产了两个企业,结果要给他一个党内记大过的处分,工资降两级,后来我们一接触,发现这个人是绝顶的老实人,老实得很,既廉洁又老实,但他不是当厂长的料,结果非让他当,所以他辛辛苦苦给你搞破产两个企业。问题一出来,非要给人家处分,经济学界基本反对。为什么呢?共产党处分人没有因为能力受处分的,他是能力问题。市政府说不处分不好对全市人民交代,不少人提出来好交代,那就是谁任命他当厂长就处分难,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吗。任命的人,选择人的人,永远没有责任,这个是不对的,西方国家老总出了问题谁负责任?不是老总本身而是董事会,首先董事会的董事们一个个的都得受处分,工资都得减,总经理充其量要辞职,因为他的经营中间没有违规,而是经营能力的问题,因而是谁选我谁就负责任。而我们却不是,结果导致国有企业的事情就比较糟糕、比较麻烦。从这个角度来讲,搞多头管理,投资权问题都没搞清楚,产权怎么搞清晰呢,结果是所有者代表导致了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
问题是,所有者代表只管国有资产而不经营国有资产,所以就产生了第三个经营主体,就是厂长经理们,他们是负责经营的。那么应该说利益主体到此就结束了,即:最终所有者是全体人民,所有者代表是国务院,经营主体是厂长经理,但实际上是我们还有第四个利益主体,就是宪法规定国有企业的工人是企业的主人,什么叫主人?主人就是所有者,问题是企业并不是他们的,企业是全体人民的企业,他们充其量是部分所有者,是全体所有者中的一部分,叫部分所有者。我要告诉大家,这个部分所有者和全体所有者的利益是不可能一致的,如果一致就不可能有高奖金、高福利的问题了,根本不可能一致,而且这种不一致有时候会走到对抗。四年前不是讨论过一个案例吗,说一个国有企业重组另外一个国有企业,搞得不错,被重组的企业一年赚了五千万,但是董事会认为被重组的企业还没有彻底走出困境,只有将五千万全部用于投资,才能使企业最终解困。然而,决定一公布,被重组企业的职工把董事会包围了一天一夜,道理很简单,哥儿们五年都没有分奖金了,搞什么投资,分了再说,结果是警察来了也没有办法,他们都是所有者,他们之间只有谈判的机制,谈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分了三千万,投资两千万。董事长告诉我,投资两千万根本不够,投资可能会打水漂,但是我也没办法,我只有这样。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四大利益主体之间,根本没有责权利相对称的约束关系,例如,最终所有者对所有者代表就没有约束关系,没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甚至连现在有多少国有资产都不清楚,一年一个统计数字,如此状况,怎么能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呢?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也就是说,连一个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都不存在,怎么能搞好国有资产管理。所以,1995年国有企业全面亏损了,最终所有者应该拿所有者代表是问,但结果是所有者代表没有责任,而是大骂企业,你们怎么搞的,都给我搞亏损了。因此,最终所有者根本就不可能约束,当然最后导致的问题就很麻烦。最近一个企业老总告诉我,现在找我的人根本不是行政干预,而是所有者代表,人家的机构就是代表所有者的,所有者代表找我,告诉我说,最近你买四辆小车,给你们留一辆,给我们送三辆,我就得照办;所有者代表告诉我,说我们要出国,财政没有钱,你跟我一起出国买单,我就得给他买单啦,为什么?他是所有者代表啊。这个企业老总告诉我说,我现在是和所有者代表一起出国买车,回来还不敢惹部分所有者,还要适当地给他们搞一些高奖金、高福利,谁管国有资产呀?你说产权怎么个清晰法?根本不可能清晰。所以,我们现在自欺欺人哪,骗人可以理解,自欺欺人最糟糕的,问题就在这里,根本不行,非告诉你就是行,自欺欺人是最可怕的,搞不好就要完蛋,结果我们大搞自欺欺人,不行的作法,非要搞,这个东西搞的结果,就这样,因而很难办。
实际上,国有资产体制有问题,不是现在发现的,早就发现了,十三年前就看到中国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不是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问题,不是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而是所有者这个层次有问题,所有者层次的问题主要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问题,核心在这个地方,所以,当时要改革,怎么必呢?就是要在国务院要成立一个国有资产管理部,把所有国有资产交给他管,谁都不准干预了,然后在这个部的底下按企业来设置体制,包括搞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等等。结果是这种改革要求都实现了,为什么呢?因为,你要把所有国有资产交给这个部来管,其他部怎么办?我们的行业部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因为他管本行业的国有资产,若他要不管国有资产,不就成了行会了吗?谁也不愿意当行会,不可能当行会。要改革而又有人不愿意怎么办呢?最后折衷了一下,成立了一个机构,叫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明确规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是个副部级单位,由他统管国有资产。这个机构的产生,就樗他没有一个好下场,道理很简单,你是个副部级单位,怎么管人家正部级管的资产?有的企业就是正部级,你怎么管?你要管可以,就要和别人打仗,打的结果是第一届领导班子在打仗中就消亡了。我是第二届领导班子时去国资局工作的,我去了以后,发现打得很厉害,几乎都反对国资局。所以,国务院1998年机构改革,把国资局撤销了,连建制都撤销了,就是连这个机构都没有啦,又恢复到13年前的状况,即财政管国有资产。财政主要是管公共预算,国有资产是经营预算,这两个预算是根本不同性质的预算,怎么能搞在一起呢?
1999年国家搞国有企业改革决定时,就这个问题写了四段话,但这四段话都是原则,唯有有一句话是最有用的、最厉害的,那就是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试点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你们爱怎么管就怎么管,只要觉得能清晰产权,你就怎么管。结果全国冒出了三大模式:深圳模式、上海模式、武汉模式。这三个模式都不一样。我考察深圳模式的特点时,发现它的特点就是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变成了投资公司,而且投资公司的运作原则是搭便车。也就是我自己不再办那种独资和控股的国有企业,我是搭便车,哪里能赚钱就给哪里参股,而不是搞控股和独资企业,这样一来,你们不敢搞坏,因为搞坏,完蛋的首先是你们。搭便车理论是讲了一个重要的经济原理,就是说,我要想搭这个便车走一段,那我就考虑一下,这个车翻了首先死的是谁,如果首先摔死的是司机,这种车绝对可以坐,如果首先摔死的是我,这种车就不能坐,所以叫搭便车。现在深圳就不用独资和控股的办法搞企业,就是参股。上次我去考察他们一个企业,叫金地集团,是搞房地产的,房地产有很多创新都是他们搞出来的。这个企业原先是一个典型的国有企业,国家控股百分之百,而现在国有股仅占30%,70%是非国有了,其中的40%是非国有法人机构持有,30%是本企业职工持有。70%的产权都清晰了,因而约束很强,这个企业必须赚钱才行,结果是很有活力。然而30%的国有股就搭便车了,同股同利就行了,我管你干什么,结果是企业很活跃。所以,去年创维集团被三大风险投资基金收购后,这一信息一公布,就告诉大家,创维肯定能赚钱,因为这三大风险投资基金绝对会把他弄到国际市场上市的,肯定最后能赚钱。因此,深圳国资部门一看就要求投资一千万,结果人家说你这个国有资产比较麻烦,算了别投了吧,但最后还是投了。大家看,创维在香港一上市,股价往上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投的那一千万不知要翻到几千万了。这就行了,一卖就赚了,搭便车就行啦,何苦自己办企业,办不好又管不住,没有意义。所以,未来国有资产会存在,但国有企业的数量会不断地减少,为什么呢?这三大模式一试点,我估计能创造出许多有利于产权清晰的办法出来。昨天下午我参加企业工委的一个会议,参会的160多人都是大企业的老总,他们问我,我们中央直属的产权怎么清晰?我说我不知道,我现在还没有看到你们这种企业清晰产权的模式在哪里,第一步只能做到地方管的国有企业清晰,中央直属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清晰。关于产权清晰的问题,大致上现在走的就是这样一个路子,我们有待于在未来的几年内,尽快能够清晰产权。产权清晰了,才是现代产权制度,否则就不是现代产权的制度。这是从新经济要求来看,所谓现代产权制度的第三个内容,叫产权清晰。
4.产权结构合理化
从新经济角度来看,现代产权制度的第四个内容,就是企业产权的结构必须合理化。什么叫企业产权结构合理化呢?就是全世界现在把产权结构分成两个类型:一个叫一元化的产权结构,就是企业的出资者只有一个;第二个类型叫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就是企业的出资者有好多个。现在全世界的实践都证明,一元化的产权结构不适合于现代经济的发展了,因此,现在讲的合理的产权结构,就是指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实际上中国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条。我们国家一元化产权结构的企业都搞不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一元化,都是国家的,结果永远解决不了行政干预的问题;私营企业谁的就是谁的,结果都永远解决不了家族血缘关系的干预问题,一样会出问题。所以现在评价企业不是什么企业性质的问题,性质仅仅只能够回答产权是否能够清晰的问题,而是不是真正的现代产权制度,就要看产权结构的问题了。
很显然,中国的经验也是这样。听说恩威集团出事后,恩威集团的老总就提出来了,不能搞独舞,要共舞,原因在哪里?因为他感到了产权结构一元化的难受劲儿。我们国家私营企业1997年大规模出问题,而且是企业一大就出事。当时有人就不理解这种情况,说华人不能搞大企业,一搞大企业就出事。实际不是华人不能搞大企业,主要是我们的民营企业产权结构有问题,它摆脱不了家族血缘关系的干预,所以就出问题了。因此,1997年我们曾经做过10个典型案例分析,分析完之后准备出一本书,要告诉大家现代产权制度不仅仅讲产权清晰,还有一条,即产权结构要全理化。结果这本书出不来,因为涉及的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太多了,签合约的时候人家限制很严格,说可以分析,但是不能出书、不能公布。当然,我们所解剖的案例中间,有一家的董事长自己讲了,我看报纸现在引用的都是这一家的案例。这个企业很有意思,创办于1979年,刚改革开放就创办了,结果资产搞到三个亿的时候,创办人管不过来了,搞了一次所谓的体制改革,就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创办者当了董事长,让他夫人当了总经理。他夫人当总经理的时候还没有下海,是我们政府的一个副处长,这个人当副处长时谁也没看出她有多在能耐,但是当总经理不到一年的时间,几乎行内人都认为这个女人经商的智商远远在其丈夫之上,结果再过了一年,就发现这个企业出了个怪现象:总经理开始和董事长争权夺利。大家不要以为家族血缘关系掩盖下的产权关系不会争权夺利,实际上我们解剖的这10个案例得出了个结论:家族血缘关系掩盖下的争权夺利手段更黑、更具有欺骗性,几乎都是这个样子。因此,再过了两年后,这个公司在全国的38家子公司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子公司老总都是跟董事长跑,最后都跟总经理跑了。尤其是这个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一大堆喜欢钱的人进入了这个企业,搞得董事长有了情人,总经理也有了情人。在对这个企业的考察中,课题组组长回来写了一个报告给我,说这两个人婚姻基础不牢靠,我说,再牢靠的婚姻基础也经不住这种冲击,肯定会完蛋。结果折腾到1997年年初,两人离婚了,离婚就是家族血缘关系破裂,家族关系破裂带来了产权关系破裂,产权关系破裂期间,这个企业就完了,因为他的竞争对手趁机拿走了他60%的市场,1997年10月份企业运转不灵,年底就完蛋了。就是这样一个当时还较有名气的企业,一年之内完蛋了,完蛋的核心问题,是它的产权制度设置有问题,摆脱不了这种命运。因为我们给他搞这个案例,所以很熟悉董事长和总经理,后来总经理找到我们,问能不能想点儿办法让企业东山再起,我说不可能了,反正你的钱也不少了,过好日子算了。为什么?因为中国企业东山再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过去短缺的条件下你可以东山再起,现在是过剩,谁出问题谁就被淘汰出局,现在都是这个规则。
大家知道,沿海地区私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的民营企业陆续都出问题了,上上一个星期,浙江一个县级市的市长告诉我,他现在很担心,因为第一代的民营企业创业者要么是年龄大了,要么就是突然去世了,结果他选人的范围只能在家族血缘关系里边,家族血缘关系中没有企业接班,这个企业就完蛋了,一完蛋政府就麻烦,因为就业没了、税收没了。这位市长告诉我,他们那里一个很有名的企业,董事长在国外因为心脏病死了,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花花公子,一个是呆子,只能让花花公子接班,结果半年时间,这个企业就开始出现亏损,市里很着急。这位市长给我提出来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中国的私营企业开始出问题了,原因是民营企业也不是现代产权制度,它们的产权可能比国有企业清晰一些,但是结构不合理。去年年底的时候,我去一个民营企业很发达的市里边,一个较有名的私人老板在吃饭时和我聊了一件事,他说我这个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在公司把我的夫人和弟弟搞掉,否则就不行。我觉得他说的话很难听,但是反映了实际情况,因为这种企业共同创业者之间产权不清晰结构是都有帮派体系,根本无法搞。这位老板问我怎么办,我说现在既有规范的方式又有非规范的方式。规范的方式就是西方人创造的叫独立董事制度,也叫非财产关系董事,就是有些人没有财产关系但在这个企业里是董事,他的投票权和有财产的是一样的,叫独立董事,也叫非财产关系董事,这些独立董事、非财产关系董事大量都是各个方面的专家或者是社会知名人士,所以他们往往会联合企业的积极力量把家族血缘关系限制在最低的限度内,这是世界创造的对产权制度调整的办法。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规范关系方法。这位老总问我,说非规范关系的方法怎么解决他夫人的问题,我说解决你夫人的问题,我给你出个办法,你把她送到我们清华上学不就完了,而且这个话还好说,说咱们这个企业要继续发展,我们两个都需要充电,是不是你先去学三年,完了我再来,她走了三年你还不操作完了。实际上清华大学有好多少妇女开着车听课的,大部分是这种背景。我也帮着朋友搞过这种事?你和我丈夫是好朋友,跟我也是好朋友,怎么联合起来收拾我?我说不叫收拾你,是为了拯救这个企业。结果我发现这位老板的夫人在清华学了一年自己也变了,不象过去那样,非要在企业安排她的弟弟什么的,她不讲啦,自己变了,那就行啦,她都变了,那这事情就好办啦。这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目前跟非国有企业联系得非常多,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就是发现他们的产权问题也很难解决,难解决的核心是在产权结构上。贵州有一家很有名的以家庭血缘关系为特点的企业,因为家庭血缘关系导致的产权问题,使这个企业再进一步发展就受到约束了,所以他想办法在加拿大请了一个总经理,想通过总经理来协调这个问题。没有想到总经理一到任,他这个家庭上下恨不得掐这个总经理。这位老总给我讲了这件事后,我说你搞错了,产权结构没有调整,你光搞这个是不行的,因为你请总经理是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问题,而你是企业是所有者这个层次有问题,因而你请加拿大总经理是没用的,你必须想办法调整你的产权结构,不调整产权结构是很麻烦的。从这一点上讲,我觉得西方人在这方面研究得比我们深刻。西方学者认为,无论公有化还是私有化,关键是要走向社会化,私有化实现不了社会化也是不行的,也是无法搞好企业的。然而,我们还局限在原来的公私观念上,把公私观念绝对化,这根本是不行的,西方在这方面的成果比我们研究得多得多,从他们的研究结果来看,民营企业在产权结构这种问题不解决是不行的。因此,我们认为,现在产权结构的调整,也是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
产权结构怎么调整呢?就国有企业来说,调整方向已经定下来了,这就是:凡是竞争性的企业,统统要多元化,这一条在有关文件上写得很清楚。而且,非竞争性的企业也要尽量选择有效的多元化方式。非竞争性的企业就是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公共产品、自然垄断的企业、高新技术的核心企业,这些企业叫非竞争性的企业,这些企业从一般意义上讲,似乎不适合于产权结构多元化,但是也要考虑搞特殊的多元化,只不过是在多元化上不像竞争性的企业那么放得开。最后一家商业企业找我,说他们想多元化,问我行不行,我说可以啊,你是商业性企业,属于竞争性的企业,但他问我说,他们是特殊企业,即是属于全国130家集团试点企业,我说集团试点也是竞争性的,你就放心地去搞吧。后来他们开始把他的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多元化了,一级公司还没有,但是也必须走向一级公司多元化。海信的二级、三级公司都是多元化了,但是总公司还是独立的国有企业,我上次告诉他们,你必须把总部、总公司也得产权多元化,产权不多元化不行啊。据说,这个企业因为有钱赚,政府不想让他多元化,因为多元化就不好控制了。所以政府说你不能多元化,因为你是非竞争性企业,你是高新技术的核心企业。实际上,我们要考虑这种企业的产权结构多元化。
现在全世界对非竞争性的企业也在搞多元化,我们曾经解剖过国外的一些案例,其中一个就是英国电信。英国电信垄断了英国电信市场的99.5%,绝对是个垄断企业,按照原来的理论,这种垄断企业不能搞产权结构多元化,只有国家办才行,因为垄断,市场对它没有约束,市场没有约束它就可能损害公众利益,因而应该是国家办,但是英国政府最后还是把英国电信产权多元化了,而且上市了。这样一来,英国电信不受市场约束,危害公众利益怎么办?英国政府搞了一个创造,就是搞了一个黄金股制度,确定英国政府在英国电信里有一股,当时一股就值一英磅,但是这一股不是普通的股,而是叫黄金股。所谓黄金股,就是特权股,特权在什么地方呢?特权在:虽然我是一股,但是我可以作废你英国电信的董事会决定。当然,你不能随便作废人家的决定,而是当两种情况出现的时候,这个黄金股起作用:第一种情况是你英国电信不能随着技术进步降低装机费用的时候,你借用垄断危害了公众利益;第二个就是你英国电信不能随着技术进步降低通话费用的时候,你借用垄断危害了公众利益。这两种情况一产生,黄金股就起作用,所以英国电信很有意思,只要欧洲大陆电信降价,它必然降价,它害怕黄金股起作用。这样一来,垄断条件下产权结构多元化这个问题解决了,结果是既有效益,又不危害公众利益,何乐而不为呢。上次一个英国专家告诉我说,股份制为在家创造了通向天堂的各种道路,它不是个死东西,股份制就是大家同意这样做,这样做就是我们的法律规则,因而完全可以创造各种办法解决企业的问题,哪能用同一个办法呢,应从搞活企业考虑规则。这位英国专家告诉我,你们现在那些国有上市公司都是假股份制,假多元化,为什么呢?你的控股权不能流动。产权多元化,必须是控股权也可以流动,不流动就是是多元化。在产权流动的条件下,控股者一旦搞不好,就有人反收购你,你就完了,因而逼着你必须搞好。李嘉诚的公司也不是什么家族公司,我们不要经他胡下定义,说他是家族公司,因为他在整个公司的控股权只是20%左右,而且完全可以流动的,一旦搞不好,别人就可以收购了,因而有效率,这种才是真正的所谓产权结构多元化。我们现在的多元化根本不是真正的多元化,所以我们的股份制也是假的,因此才导致上市公司照样出问题。
我发现中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公司上市,其主要功能就是融资,不搞改制,为什么?因为根本不可能改制,在政府绝对控制股51%,还是政府任命董事长、任命总经理的条件下,连经理革命都没有实现,改什么制,肯定改不了,所以上市公司只能融资,弄一把钱算了。上次一个企业在上市过程中让我们出了不少好主意给它,结果成功了,有一次我在北京首都机场碰上这个公司老总,他一见我的面很高兴,说,教授,上市成功了,一下搞了十三个亿,慢慢花吧。我想,慢慢花是什么意思呀?你的体制根本不行啊。后来我发现,他根本改不了制,改不了制,你这股份制就是假的、假的多元化,根本无法搞,所以最后出现很糟糕的事情。
在中国搞股份制的过程中,我发现一提出股份制,那些西方的投资银行很高兴,因为投资银行不搞存款业务,就是搞股份制,因而纷纷进入中国,纷纷在北京设办事处,结果搞了一年多,纷纷撤离了,为什么撤离了?因为他不会搞我们这种股份制。比如说,我们的股份制有一条,就是股份制改制完成后,必须处理好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外国人没见过这么多会,他只知道董事会、监事会怎么办,这么多会他不会搞的。尤其还有一条,叫做股份制改造完成后,要保证党组织在公司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外国人更没见过了,所以有一次他们问我,这条能不能不要,我说就我知道,其他东西都可以不要,唯独这条必须要,因为那是我们党在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总结的经验,支部设在连上才能取得胜利,所以要设在车间的,你怎么能取消呢,你不会搞,你走吧,我们搞吧。我们这个多元化是假多元化而不是真多元化,所以搞完之后照样折腾得上市公司出问题。
多元化是指控股权都可以流动,控股权不可以流动你就不是多元化,所以我们经常介绍李嘉诚是家族公司,李嘉诚的公司根本不是家族公司,他的控股权完全可以流动,一旦他不行了,对不起,那就开始流动了。因此,我们现在的产权制度必须要考虑这个问题,尤其是这对现在的新经济来讲更为重要。因为新经济就是指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流动性很快,增长性很快,你要适应他,你不流动不行啊,你就无法搞这个,事情就很难办哪。但是,我们现在的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还做不到,所以外国人现在到中国来分析我们的企业时,他的标准是很多的,你这个企业好不好,他不光是光看你是什么性质的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照样是不行的。所以现代产权制度的第四个内容叫产权结构合理化,只有产权结构合理化了,才是现代产权制度,这是现代产权制度的第四个内容。
5.产权具有可交易性
现代产权制度的第五个内容,就是产权具有可交易性,产权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为,现在在高新技术条件下,要搞两种经营,一个叫生产经营,一个叫资本经营。生产经营就是买卖产品来赚钱,资本经营就是买卖资产、买卖企业赚钱。只有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相统一,你这个企业才能防范风险,同时也才有较快的扩大,离开资本经营,光搞生产经营,风险很难防范,同时,你仅靠自己赚钱,搞大企业是很难的,必须进行资本经营,因此,资本经营实际是企业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和扩张的重要内容,所以要搞两个经营。要搞两个经营,尤其要搞资本经营,你的产权就必须具有可交易性,必须流动才行,你不流动就无法搞资本经营,而我们现在不管是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实际上产权的可交易性都很差,都搞不起来,原因在哪里?我们现在产权的可交易性,受到三大障碍的限制,所以流动不起来。
第一个限制,就是我们产权的定价方法有问题,产权的流动首先涉及到产权的定价问题。我们对国有企业的资产定价方式,现在采取的方式叫投资成本法,投资多少钱办这个企业,现在就要卖多少钱,投资减掉折旧就是企业的资产价,这是我们现在坚持的方法。这个方法导致我们资产很流动,例如,你投资很大,但企业亏损,还要卖这个价,谁会来买?按照现行方法,你要卖得低,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全世界的资产定价方法不是投资成本法,是资产收益法,就是你的企业值多少钱,主要取决于你的盈利能力,你的盈利能力越高,这个资产就越值钱,所以叫资产收益法,这是世界惯例。举个简单的不恰当的例子。我想买某个企业,我一算账,买来之后把它搞好了,每年可以给我带来一百万的利润,如果假定银行存款利息是10%,那我就用一千万来买,为什么说你值一千万呢?因为我不用一千万买你,我把一千万存进银行里能带来的一百万的利息,为什么要买你带来一百万的企业呢?因此,是资产的收益来决定资产价格,这是世界惯例。但是我们国家现在顽固地坚持投资成本法,现在的财务会计制度就这样。这个办法根本是行不通的,我们坚持的结果是资产根本不可交易。
前年年底的时候,我们接受了一个研究项目,就是外国一家跨国公司看上了我们西部一个省的企业,这个企业是一个亏损企业,投资额虽然很大,但是一个亏损企业。外国人为什么想收购我们亏损企业呢?他主要是从在亚洲的整个生产布局来考虑的,所以要收购。收购就要谈判,一谈判就发现非常麻烦。西部这个省的人跑北京一次也不容易,最后确定由方案小组来作为中方的谈判代表,因为我是这个方案小组的组长,所以我成了中方的首席谈判代表,外方的代表是这个跨国公司所在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使 馆的商务参赞,商务参赞代表外方跟我谈。谈到一定程度,我发现这个商务参赞对中国太熟悉了,我蒙他都蒙不了。有一次到他家里去吃饭,他介绍了他的女儿,说他女儿的名字叫格格,我说皇上的女儿的名字才叫格格,他说就是因为皇上女儿的名字叫格格,所以我女儿的名字才叫格格。由此可见,此人对中国的情况很熟悉。结果谈到就是价格的问题了,按照我们的评估方式,这个企业值五个亿,卖五个亿才符合我们的要求。而外国人按照收益能力算,结果评了三个亿。这就产生了两个价格,一个五个亿,一个三个亿。按哪个价格交易呢,我们非常喜欢按五个亿交易,而且必须按五个亿交易,结果怎么办呢,还想搞定人家,人家首席代表来了还请吃饭,后为这个公司亚洲的首席代表告诉我,你别请我吃饭了,把我搞定也没有用,为什么呢?因为这种重组案例我们汇报董事会,董事会有一条,就是这个重组是不是符合国际惯例,你们根本不符合国际惯例,你们是中国的惯例,我无法说服董事会的,我要按此说服董事会,可能就把我开了,我不会主张这样搞的,你们也不要想这样办事情了。那按照人家三个亿行不行呢?按照人家三个亿咱们中方谁都不敢签这个字,因为谁签字,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两个亿咱们中方谁都不敢签这个字,因为谁签字,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两个亿,国有资产流失那不是经济问题,是政治问题,结果到现在为止谁都不敢签这个字,按照我们的法律就是这样啊。这个企业所在省的一个经贸委副主任告诉我说他敢签,我问他,你还想不想继续当官?你要还想继续当,我建议你不要签,我问他,你还想不想继续当官?你要还想继续当,我建议你不要签,因为你一签,你的政敌一封匿名信就把你告倒了,你让国有资产流失了两个亿,上面一查你就完了,最后他也不签了,现在还扔在那地方。为什么不具有交易性?资产定价方法有问题。
我们在国有企业上一个重要的毛病,就是不赔,硬破产也不赔。就这样。北京市最近要搞重组,把隆福广场与隆福大厦搞在一起重组,请我去。我说你隆福大厦是市属国有企业,不解决问题,你别重组,要重组,就必须引进新股东,但是引进新股东,你必须要认赔才行,即:我隆福大厦不值账面上这么多钱,隆福广场也不值账面上这么多钱,只有这样,新股东才可能进来,才能搞好,否则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发现我们的资产重组中死活不认赔,怎么去重组啊?怎么去交易啊?所以,我多次提议我们必须调整这种评估方式,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各个方面都能看到,在国有企业上市上也是这样,结果把上市公司资产评得很高,我们的上市公司等于把三块钱资产七块钱卖给老百姓的,评估非常高,老百姓为什么花七块钱买你三块的呢?道理很简单,就因为大家明白上市公司卖的股票可能会升,我的七块钱会翻成十四块钱、二十块钱,所以他们愿意干。因此,我认为我们的上市公司不象有人所说的那样,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实际上根本不叫私有化,应叫国有化,因为国家拿三块钱资产换了老百姓七块钱,还叫搞什么私有化,应该叫国有化。由此可见,投资成本法对于正常的产权交易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必须调整资产定价的方法,不调整是不行的,这是产权具有可交易性的第一个问题要解决的问题。
产权具有可交易性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现在的产权没有有价证券化,基本上表现为实物性产权,产权如果不变成有价证券,还是实物产权的话,这种产权是交易不了的,因为只有产权被有价证券化之后,产权才能分割,能分割才能交易,否则搞不了交易。比如说,你要卖一个企业,要卖两个亿,谁能拿出两个亿来买你的企业?但是有好多人可以买得起你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因而你要能卖掉就必须要分割产权,怎么分割呢?产权要分割就必须表现为有价证券,变成有价证券才能分割,能分割才能交易。但是我们现在的国有产权基本上没有有价证券化,结果就分割不了,分割不了就交易不了。
我们国家为解决实物性产权的交易问题,曾搞过不少产权交易市场,搞的时候,有人说,美国都没有产权交易市场,我们为什么搞呢?搞的原因就是我们国有产权没有有价证券化,不像美国那样,所有产权都有价证券化了,产权在证券市场就全都交易完了,所以不要产权交易市场。我们没有有价证券化,所以就要建产权交易市场。结果建起来基本都是闲置,因为实物性产权不能分割,卖一个企业一下就要卖几个亿,谁也买不起,所以交易不了。为什么呢?因为实物性产权分割不了,分割不了就交易不了。
我们国家为解决实物性产权的交易问题,曾搞过不少产权交易市场,搞的时候,有人说,美国都没有产权交易市场,我们为什么搞呢?搞的原因就是我们国有产权没有有价证券化,不像美国那样,所有产权都有价证券化了,产权在证券市场就全都交易完了,所以不要产权交易市场。我们没有有价证券为实物性产权不能分割,卖一个企业一下就要卖几个亿,谁也买不起,所以交易不了。为什么呢?因为实物性产权分割不了,分割不了的原因,就是没有有价证券化。因此,不解决有价证券化这个问题是不行的。
所以,我们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资产的有价证券化问题。现在国有资产没有有价证券化,我看很难交易。当然,曾经要搞过资产有价证券化,原来准备在鞍山试点搞,结果有人告状说,有价证券化就是私有化,他们说有人要借有价证券化的名义搞私有化,会使国有资产流失掉,所以有人坚决反搞的,结果把这个试点就打下去了。我们现在的国有产权基本上是实物化,实物化是不行的。最近有人将有价证券化叫泡沫经济、虚拟经济,说句老实话,在现代的所谓新经济条件下,经济必然要泡沫化,必然要虚拟化,不虚拟化就不叫新济。所以,产权必须要有价证券化,有价证券化实际上就是虚拟化,现实产权和有价证券分离了,这是新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我们坚决不搞有价证券化,结果大家的资产都无法实现流动,无法实现交易,根本搞不成资本经营。所以,国有资产具有可交易性的第二个要解决的问题,恐怕就是要解决产权的有价证券化问题。
产权具有交易性的第三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完善我们的资本市场,因为产权交易是在资本市场上交易的。商品是在商品市场上交易,产权就是在资本市场上交易的,商品市场是上体系,有层次性,例如有百货商场,有专卖店,还有地摊,有人喜欢在地摊买东西。因此,产权交易的资本市场也应该是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但是,我们的资本市场却不是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是只有一个层次,那是只有深市、泸市,这是不行的。我历来主张中国的资本市场必须是多层次的,有场内交易,必须还要有场外交易,而且场内交易也应该有层次。中国的场内交易就是深市、泸市,而且深市、泸市的功能一样,规模一样,它们两个之间在进行竞争。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敢在自己本土上搞两个功能一样,规模一样的交易所,中国敢。所以我历来主张必须改造深市、泸市,把深圳交易所搞成三千万股以上的交易的,把上海交易所搞成五千万股以上的交易所,还可以再搞一个一千万股以上的交易所。不然,就无法正常交易了,整个秩序就会混乱。所以,场内交易必须多层次化。
同时还要放开场外交易,西方的股票60%通过场外交易,结果我们就是不放开场外交易。当然,过去也搞过,山东的淄博,四川的乐山,搞的还真不错,我们曾经在乐山、淄博开过好多次研讨会,认为确实要考虑规范场外交易的问题,但是1997年13号文件将场外交易都定义为非法股票交易,统统关闭了。实际上,场外交易要完善是一回事,要关是另外一回事。要找到一个完善的资本体系,促进产权的交易,就必须考虑场外交易这个问题,没有场外交易是不行的。所以,我估计,我们未来肯定在资本市场设置上要走向多层次性,不走现代产权制度,对企业来说,是死路一条。所以,我对股份合作制历来有看法,股份合作制一般建立五年后都出事,为什么呢?因为它可以实现产权清晰,也可以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但是产权流动不起来,产权不流动就是死路一条,照样不是现代产权制度。
最近我碰到一个人大代表,他是镇长,他说他所在的镇上有四家股份制改造完成的典型的股份制企业,但是要上市轮不到这些企业,怎么会轮到镇里面的企业上市呢?结果是它们的产权就流动不起来,只能耐职工内部交易,若要在社会上交易,就叫非法股票交易。企业上市不成,内部交易又不能解决问题,怎么办呢?他们想了个办法,什么办法呢?就是宣布谁都可以到我们这里的企业来买股票,但是有一条,就是你买的那天,必须在我们的企业就业,你们早上八点钟报到,然后你们就打麻将,两点钟企业把股票卖给你,你就可以辞职走人,这样我符合国家的规定,没有非法交易,因为他们买企业股票的时候,是本企业职工,本企业职工是可以的,所以我们不属于股票非法交易。我听后对他说,你这个事给我讲讲可以的,所以我们不属于股票非法交易。我听后对他说,你这个事给我讲讲可以,但千万不要告诉记者,你告诉记者,捅出去之后还会给你定性为非法股票交易的。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场外交易的问题要思考和研究,不思考和研究是不行如果产权不具有可交易性,在现在所谓新经济条件下是不可能大发展的,大家可以考察一下,哪一个所谓有新经济企业特征的企业,哪一个高新技术产业,不在资本市场运作?所以我们要考虑产权具有可交易性的问题。
对中国大陆国有企业的产权具有可交易性来讲,就这三个问题:资产的定价问题,产权有的有价证券化问题,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化问题,这三个问题是阻碍我们的产权具有可交易性的主要问题。所以,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不然的话我们就不是一个现代产权制度。
从所谓的新经济要求来看,所谓的现代产权制度,就是上述五大内容,这五大内容现在叫现代产权制度,具有这五大内容的现代产权制度,才能是现代企业制度,只有这种现代企业制度,才能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及新经济的发展。因此,新经济的发展,不是一个产业概念,它是一个制度的概念,新经济虽然是指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经济,但这仅仅是生产力,这种生产力要求对生产关系的调整,这种生产关系的调整,就企业来讲,就是现代产权制度的调整。所以,不要把新经济仅仅定义为一个生产力层次的问题,这涉及到制度的调整。它所引发的调整,就企业来讲,最核心的就是要有一个现代产权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实现新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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