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寻租的根源分析
何为寻租?各国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本文所讲的寻租,是指权利的拥有者将手中的权力作为稀缺资源进行租售以获取“租金”的行为。寻租是一种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并非中国所独有。但中国的寻租,尤其是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的寻租,又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于中国社会寻租的根源做出简单的分析。
1. 寻租的社会环境。
2. 寻租运行的网络机制。
3. 寻租的历史渊源
4. 寻租的成本。
5. 对于寻租的对策建议。
首先是寻租的社会环境。瑞典经济学家、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冈纳.缪尔达尔在对南亚诸国进行了长达15年的实地考察之后,出版了他的姐妹篇名著《亚洲的戏剧》与《世界贫困的挑战》。在这些著作中,他提出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软政权化和分利集团化。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的寻租行为,也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展开的。
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框架。然而,时至今日,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只能算是一种“模拟市场经济”。相比于西方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我们可以看出,在真正的市场经济中,资源的配置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完成的。而在中国,由于种种我们无法规避的历史原因,我们的资源配置是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完成的。法国著名哲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所以,权利介入资源配置的过程,由于缺少了对权力的监督,就容易产生权力的滥用,和寻租的行为。
这种寻租的行为,如缪尔达尔所说,是在一种软政权化的环境下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花了二十几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几百年的现代化道路。而在这高速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由于面对现代化的弹性不足,在管理国家事务时就产生了种种的“不适应”症状。造就了一种软政权化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下,权力的拥有者和需求者,利用了政策的过度弹性,勾结在一起,进行了大量的寻租行为,形成了各种分利集团。而这种分利集团化又进一步促进了软政权化。
经济学中有一个原理叫做“劣币驱逐良币”。也可以用来解释中国寻租的社会环境。当劣币和良币等值,并且当使用劣币不能受到制度的惩罚约束的时候,人们就不会自觉地使用良币而会去使用劣币。
寻租存在的直接原因当然是寻租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面对我国转型时期的不健全制度,也就是上面所讲的制度的过度弹性,极大的降低了寻租者所承担的成本(经济,风险等)。而在中国现在权力介入资源配置的情况下,租得了权力,也就相当于得到了资源。这种低成本高收益,使得权力的拥有者和需求者相互勾结。
然后,我想谈一下寻租运行的网络机制。寻租是通过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关系网的机制运行的。这种关系网实际上在我们身边普遍的存在着。一般可以表现为朋友,亲戚,或者是同学等等。在当代中国社会,寻租往往就是通过了这样一种介乎市场和政府之间的网络影响着资源的配置和流向。并且为寻租这逃脱法律的制裁提供了保护。
如果说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这种社会关系还存在着某种温情的话,进入九十年代后,这种关系就变得更加的冷漠和直接。直接到仅仅成为一种利益的交换。对于这种网络机制的实例,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能说出不少,向南方某公司的招聘广告上就公然写着:与政府相关部门有亲密关系者优先。
现代的寻租行为也有其历史的传统。人是历史文化的沉淀,追溯历史,就会发现,利益交换在我国古代就被赋予一种“道德”含义,现在的腐败现象只是中国古老贪读文化的一种延续。
关于这种贪渎文化,我们可以从很多老百姓的俗语中看得很清楚。中国自古以来就讲究“礼尚往来”,这便给这种利益交换的关系赋予了一种道德的含义。而“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更是把这种金钱和利益的关系描绘的赤裸裸且惟妙惟肖。 “千里做官为求财”则说明中国人心灵深处对在政府任职的一种世俗看法。“经世济民”只是儒家的道德政治理想,而不是中国人,尤其不是普通民众的普遍理想);“法不责众”一方面使人们在犯罪之时有了从众的心理基础,另一方面使社会惩罚失去效力。
更为仔细地回顾一下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寻租的行为在我国古代不仅存在,而且还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和潜规则。世纪之交的时候,国外权威网站作了一个名为《过去一千年中全球最富有的五十人》的统计调查。中国有六人有幸上榜。按时间排名为:成吉思汗,忽必烈,刘瑾,和绅,伍秉鉴,宋子文。其中刘瑾跟和绅都是有名的巨贪。现把关于刘瑾的一段文字摘录如下:
刘瑾(1452~1510)
社会地位:宫廷太监
财富来源:渎职
财产:金银
中国明朝一个富得惊人的宫廷太监。他通过贪污积累了巨大的财富。在他因为叛逆罪被处死的时候,他被查出拥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余万两(共合白银6750万两),而明末国库每年的收入才600余万两。
我们再来看看刘瑾贪污的方式,可以从中看出我国古代的寻租制度。根据史料记载,(于郎英《七修类稿》,《明史》等)在刘瑾的时代,官员的贪污行为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名目众多,如打秋风,撞太岁等等。官做到一定的程度,自然就会有下级送来的孝敬。刘太监初尝甜头也是通过这种办法。再后来,刘瑾得势之后,便不安心等前上门,开始主动出击。如规定上京朝见皇上的地方官员每人交纳白银数万,有控制东西厂,不交的人往往会死得很惨。《明史》中就有因官员交不起贿赂而被迫自杀的记载。而明朝正二品官员年俸是766石,和白银388两。这么多钱从哪里来?只能是回地方加紧搜刮下级和百姓,反正乌纱帽是合理的伤害下级和百姓的权利,不用白不用的。于是一级一级搜刮下去,织成一张寻租的网。这算是中国现代寻租的历史渊源。
然后,我们再看一看寻租的成本。前面说过了,对于寻租的参与者,相比于巨额的收入,几乎可以说是没有成本的。所谓寻租的成本,更多的质的是寻租的社会成本。
当前寻租活动主要集中在几个“点”上:权力的集中点;体制转换的交汇点;监督系统的乏力点;法律政策的滞后点;人、财、物需求的关节点。所谓寻租的成本,主要也就产生于这几个点上。
我们平日知道的贪污,动辄几百上千万甚至上亿.这些钱大多数来自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以及对于百姓的搜刮(在农村尤其如此)。总之,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普通百姓、纳税人的钱。许多人通过寻租,在短时间内迅速完成了个人的资本积累,加速了贫富分化。这是寻租的社会经济成本。
而寻租更大的成本还不在于经济方面。“无官不贪。”这是许多百姓对现在政府官员的印象。政府信誉的缺失,使我们整个社会为寻租行为付出的惨痛代价。
这种“成本”其次表现在意识形态方面,具体一点讲就是社会成员是非感的丧失。在错综复杂、互相利用牵制、与政治经济权力共生的庞大的“关系网”体系的笼罩下,利用权力为自己谋私利的行为已经成为社会风尚,人们对提高个人收入的“灰色行为”甚至“黑色行为”——亦即种种利用职务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的行为采取了惊人的宽容和默许。这一方面反映了社会成员道德的沦丧,更是使寻租者丧失了起码的社会道德和舆论的约束。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如何应对寻租?被誉为“政治学之父”的马基雅弗里就是世界上第一个深入研究腐败问题的思想家。他在分析了15世纪意大利的社会情况以后,认为产生腐败的原因有几个,包括社会的不平等,人的私欲,权势者为满足自己一己私利的权势欲,等等。继马基雅弗里之后,法国著名哲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防止权力滥用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产生腐败。”这是被西方社会认同的公理,中国人在不再奢谈“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以后,似乎也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这一公理。
所以,应对寻租的主要办法应当是建立约束权力的制度。深圳市从1996年开始已在一些重要的位置上实行轮换制,其效果还有待检验。
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这是“硬件”建设,这方面各国都有一些经验可以借鉴。然而最困难的问题却不在这方面,而是在“软件”方面,即如何建立道德和政治责任感的问题。
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路径依赖”学说。这一观点非常强调一个国家在制度改革过程中历史习惯因素产生的影响。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不知道自己过去从何而来,不知道自己面临的现实制约、传统影响以及文化惯性,就不可能知道未来的发展方向。
那么,面对当今中国社会日益严重的寻租问题,学术界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地反思和考察中国社会寻租的历史轨迹,寻找我国社会发展的“路径”。看看中国社会是否能够建成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而不仅仅是“人治的法制社会”。这是解决包括寻租在内的中国社会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