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制度经济学版面的帖子与讨论,请大家结合现象与讨论,继续讨论交流。
作者:mankiwts
http://tel.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8&replyid=274639&id=45227&page=28&skin=0&Star=1
到网吧上网的人应该都知道,网吧里有许多人到了吃饭的时间不用自己出去买,也不用打电话什么的,自然有快餐店的送饭过来,你要做的只是把他招过来然后付钱就行了,每天到了吃午饭和晚饭以及半夜宵夜的时间,网吧你面的叫卖声就没有停过。我在这里要和各位讨论的是:
问题1,为什么网吧老板不趁机把这笔生意也作了,并且根本就不愁卖不出去,(大多数网吧里面都向网友出售香烟、饮品)并且能更加吸引更多的人来网吧上网;
问题2,既然很少有网吧老板这么做,那么,在网吧老板和快餐店老板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协议(网吧老板允许快餐店在网吧内公开叫卖,出售其产品)?这种协议如果存在,是否涉及到交易费用的发生,具体又是怎样呢?
问题3,根据我的观察,双方并没有相关费用的发生,网吧老板也默许了快餐店的这种方式,于是,又回到第一个问题,是否他们之间是一体的呢? 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不过有一个现象引起我的注意,就是每天午餐时间,快餐店都会过来事先问网吧工作人员吃什么,然后送过来,(当然不是免费的),这是否是快餐店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以换取在阿网吧经营呢?
服务外包的费用置换经营权的非明示现象
资源置换而已,非显性交易
------------------------------------------------------------------------------------
网吧老板相对于快餐店老板来说,网吧老板做网吧有比较优势和占有更多的资源,使自己的成本最低,收益最大。餐馆老板同理。如果让网吧老板也做餐饮,相应的一整套系统的搭建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时间和运气。(说白了就是机会成本以及社会分工问题)而买烟酒之类,网吧不需要有生产环节,即没有沉没成本,只是作为渠道收取租金。
对于网吧来说:
快餐店提供服务,无形中协助网吧维护了用户,增强了用户的黏性(1不用动,继续上网,使得网吧收益不中断;2觉得这个网吧很舒适,要什么有什么,以后就在这里玩),如果排除卫生问题,对于网吧来说完全是利好。
对于快餐店来说:
1、网吧提供了稳定的客源,减少了其采购的成本,稳定了其现金流(一定程度上);2、再者,此送外卖的餐馆必在网吧附近,送货并不存在物流成本,毕竟抽象来看,只是扩大了餐厅的营业面积而已。3、基于每个人一日三餐+夜宵的统一规律(大数),既然存在有规模的需求,自然存在合理利润的空间。(如果一天24小时每隔一分钟有人单点快餐,我估计餐馆也未必做)餐馆做这笔生意,也是使其效率最大化而已,充分利用了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使自己同比的机会成本最小。
---------------------------------------------------------------------------------------------但是这个现象(还不能说命题)的基础是网吧玩家自身游戏上瘾。
并非理性。我个人认为经济学讨论中的人假设是理性的,所以,这个现象就不分析玩家了。就假设玩家在一天会有至少两次以上外卖需求即可。
最后我个人认为其实协议是不必要明文的,就好比互相稀罕的男女,用不着白纸黑字的结婚证他们也会尽自己的权利和恪守自己的义务。(不行,不能打这个比方,非理性!^_^)
其实互利互惠的事情,不需要协议(合同);协议(合同)更多的时候是在考虑风险发生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非得要说出个道道来,那就是网吧老板用服务外包的费用置换了餐馆售卖的经营权。
我对问题1的分析:
一、成本
平均成本:网吧自卖盒饭,市场小,平均成本高.
边际成本:网吧卖烟和饮品的边际成本非常低,烟和饮品是高利润商品,投入成本/回报远高于快餐。
资本即然是逐利的,就很难想像比尔.盖茨会自己做面包吃,网吧老板的投入精力也是种成本.
二、需求
客户需求:如果网吗只卖自己的盒饭,而其它网吧可以选购多种多样的外来盒饭,对竞争不利。
问题2:
假设所有网吧老板都向快餐店老板收入驻费,那没问题,可只要有一家不收,其它就会马上跟进.具体就不分析了.
那就是网吧老板用服务外包的费用置换了餐馆售卖的经营权。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46582-1-1.html
en,youdaoli
非常同意四楼的成本需求分析,资本是具有逐利性,术业有专攻,明智的网吧老板应该可以看到自卖盒饭的不合理性,这一方面如四楼所说的网吧的市场空间狭小,花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自卖盒饭,不仅增加了显形成本也增加了隐形成本。另一方面,从机会成本出发,网吧作为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舒适便利的上网环境才是最重要的,与其花成本自卖盒饭,不如扩大网吧规模或升级电脑硬软件来的更实在。。。万兆上网、情侣包厢、vip室。。。。。。。
三楼有见地!不过后半段的理性与非理性,似乎与该命题无关。仅用比较优势、互惠互利便可解释。
另一个现象(也许是个别的),网吧里的快餐品种类似乎是单调的。
呵呵 , 网吧老板的想法 : 就是太麻烦了
市场小 空间小 利润小
麻烦大 最起码营业执照上就不能单一的写着网吧 还的加上餐售 哈哈
jbaaa的解释:
楼主的本问题和版主的问题我试着回答:
1、管理和监督成本过高。许多网吧都是夫妻店或者家庭店,主要的劳力都是家庭成员,最多雇那么2、3个人,但总体上自己人要比外来人多,而且主要的工作特别是直接与钱相关的工作都是自己人干的,这样管理和监督比较容易。一旦兼卖快餐,需要增加人手,与钱相关的工作增加,自己人就不一定管的过来了。一句话,卖快餐需要操心的事太多,这是许多网吧不干兼营的原因吧。(相比之下,卖烟酒饮料相对简单,管理也就是隔一段时间进一次货,点点数量就能管注,少了一眼就看得见,操心的事少很多。)
2、经济成本过高。网吧大多开在交通方便,与居民区较近的地方或者就在小区里,主要的是租用营业用房,租金比较高,如果要干快餐,就必须增加租赁面积,这显然与许多快餐店开在较远或者选择租金较便宜的地方生产相比有经济成本上的劣势。如果也在较便宜的地方租房子,则要大大增加管理和监督成本(家庭的一半精力要被分散)。此外就是所谓的规模效应了:专职卖快餐的有一个比较大的客户需要量,而现在的网吧规模大不到这个程度;而与那些早上卖早点,中午晚上卖快餐的相比,网吧卖快餐又没有什么优势,那些店的主要利润就在早点上(不止一个早点店的老板和我说过,他的利润主要是从早点上来的,卖快餐主要是看店面空着增加点收入而已),早点负担了房租等固定成本,快餐只要毛利不亏就行了(一般来说不可能毛亏,总能赚一些),而如果网吧老板也想做早点生意,那是比较困难的(我有亲戚做过早点生意,告诉过我,做早点需要很高的技术和技巧,磨豆浆、炸油条、蒸馒头包子都有很多诀窍,其中尤以炸油条要求高,做早点的难度有时比开饭店炒菜还要难,炒菜炒久了手艺会提高,吃饭的人也会反馈,但做早点不会有人来给你反馈,没有高人指点是很难有技术上提高的)。
3、至于版主说的几家网吧为什么不能联合起来开快餐店,我觉得不是不行,而是条件不怎么具备。网吧现在还是处于小商小贩的阶段,还很难形成大企业,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连锁的优势了。同时,开网吧的老板基本上和80年代的个体户没什么两样,之所以干网吧纯粹是因为它能赚钱而且门槛低,其自身的素质比较低下-既没有技术背景,也没有经营管理背景(有大学生甚至博士开劳务公司、中介的,就没有听说去开网吧的),要让他们联合起来干出一点名堂来真的很难。
4、税收的原因。网吧现在的成了过街老鼠,好像前年就开始了,把网吧和歌厅舞厅等列为高消费行业,征收20%(最高税率)的营业税,而且是按营业额计税,也就是说,歌厅舞厅不管卖门票还是点歌还是卖饮料酒水所得一律按20%收税,网吧还没明确这一点,这主要是因为网吧还没这么多的所得项目,一旦网吧开始卖快餐,极有可能要按20%收税,而单纯卖快餐按餐饮服务业只收5%的营业税,税负差异达到15%。-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讨论,实际上网吧十有八九逃税,剩下的一二也在避税,实践中是否会交20%的税还不一定,但起码从理论上有这个劣势。
龚瑞的总结:
总结楼上各位的发言,发现对于网吧不自己兼营快餐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网吧达不到规模经济,或自己经营不够便利;
第二,网吧老板之间的合营会存在协调成本,难以有效实施;
第三,网吧老板与员工之间会存在监督管理问题,进行横向扩张(也就是兼营快餐)会提审自己的经营成本;
第四,税收原因,由于外在原因,使得网吧老板经营快餐业会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例如税收障碍;
第五,快餐业务的技术性制约,例如有朋友指出的关于早点的制造问题,但这似乎可以归结到规模经济或者监督管理的方向上去,单独提出是为了讨论的方便性。
第六,网吧经营的便利性需要,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可能性。以及网吧可以利用大多家快餐店在自己的网吧开展业务,而自己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或变相的收取形式。自己则配售一些易于经营的物品。
jbaaa的观察“而与那些早上卖早点,中午晚上卖快餐的相比,网吧卖快餐又没有什么优势,那些店的主要利润就在早点上(不止一个早点店的老板和我说过,他的利润主要是从早点上来的,卖快餐主要是看店面空着增加点收入而已),早点负担了房租等固定成本,快餐只要毛利不亏就行了(一般来说不可能毛亏,总能赚一些),而如果网吧老板也想做早点生意,那是比较困难的(我有亲戚做过早点生意,告诉过我,做早点需要很高的技术和技巧,磨豆浆、炸油条、蒸馒头包子都有很多诀窍,其中尤以炸油条要求高,做早点的难度有时比开饭店炒菜还要难,炒菜炒久了手艺会提高,吃饭的人也会反馈,但做早点不会有人来给你反馈,没有高人指点是很难有技术上提高的)。”
这个观察,一般快餐店的主要利润,是从早餐中取得的。这个不知道是有没有更详细的细节?有没有了解这个早餐的朋友介绍一下相关经验与知识。
和jbaaa说的不同,我家附近有家小饭店,早餐卖的东西,基本上是各种面、粥、泡饭、混饨,没有磨豆浆、炸油条、蒸馒头包子的品种的,全是大众化品种,没有技术含量高点的早点。
还有一个事实是,这家店的老板与老板的父亲由于煤气泄漏导致人烧伤,住了1个多月的医院。期间,他间的小饭店还是开的,只开中餐与晚餐,早餐停止营业了。也与jbaaa说的早餐最赚钱的观察不同。
网吧附近一般都有快餐店,这个几乎不必怀疑的,网吧老板在选择地址时,会有这样的考虑。网吧自身
是否提供快餐呢?网吧往往会提供香烟、矿泉水、饼干、方便面等,对那些通宵上网的人来说,这些其实就
足够了。当然某些不那么正规的网吧,还会提供一些廉价的炒面、炒饭之类,我们注意到“廉价”一词。在
广州五山街外的网吧里,通宵一晚还不需要10块钱,会员的价钱更低,对那些通宵的人来说,正正经经吃
一个饭是相当奢侈的。所以网吧提供快餐的利润空间是很小的,当然不会为了那些人专门开快餐店,而附带
提供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基于成本的考虑,网吧一般只提供泡面,不提供快餐。
理论上,网吧可以向快餐店收取一定费用,因为网吧提供了顾客,提供了空间,并且需要花精力处理那
些垃圾。如果只有一家快餐店,快餐店可以不付这些费用,网吧并不会禁止快餐店来叫卖。但如果有两家
快餐店,那么网吧就有了很有利地位来收取费用了。这个时候,收取费用的交易成本就大大降低了。
我认为这个问题本质上就是机会成本问题
从网吧老板角度出发:他所需要的是有限台电脑在一天种有效经营时间尽可能长,即人头可以不多,但必须持久!
快餐店老板角度出发:盈利情况按照人头来算!
所以网吧老板依照他现有的资源不具备吸引足够多的人头资源!
快餐店老板依据他的现有资源(跑腿)可以寻找到足够多的人头资源,
当然,前提是两个老板购置在完成开网吧和提供快餐时前期的投入是相同的
以此最终这个问题即回到了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的解释范畴了
网吧附近一般都有快餐店,这个几乎不必怀疑的,网吧老板在选择地址时,会有这样的考虑。网吧自身
是否提供快餐呢?网吧往往会提供香烟、矿泉水、饼干、方便面等,对那些通宵上网的人来说,这些其实就
足够了。当然某些不那么正规的网吧,还会提供一些廉价的炒面、炒饭之类,我们注意到“廉价”一词。在
广州五山街外的网吧里,通宵一晚还不需要10块钱,会员的价钱更低,对那些通宵的人来说,正正经经吃
一个饭是相当奢侈的。所以网吧提供快餐的利润空间是很小的,当然不会为了那些人专门开快餐店,而附带
提供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基于成本的考虑,网吧一般只提供泡面,不提供快餐。
理论上,网吧可以向快餐店收取一定费用,因为网吧提供了顾客,提供了空间,并且需要花精力处理那
些垃圾。如果只有一家快餐店,快餐店可以不付这些费用,网吧并不会禁止快餐店来叫卖。但如果有两家
快餐店,那么网吧就有了很有利地位来收取费用了。这个时候,收取费用的交易成本就大大降低了。
是的,“通宵一晚还不需要10块钱,会员的价钱更低。,因为网吧的大部份投入,比如电脑已经是固定成本,只要网民上网的收入大于人工、电费这类变动成本,网吧收低点的价格,也是愿意让你上网的。另外,通霄的网民比较少,所以,通霄的成本更低,通霄上网的每小时价格最低,也是可以理解的。
现实中网吧与快餐店哪个先哪个后,哪个选择另外一个,都不一定的,都是有可能的,都是对双方有利的。因为,快餐店为网吧提供快餐,为网吧带来了便利,同样的网吧,有与没有提供快餐的,当然是能提供快餐的有竞争优势。同样道理,快餐店附近有网吧,也会给快餐店带来更多的顾客。
你说的“如果只有一家快餐店,快餐店可以不付这些费用,网吧并不会禁止快餐店来叫卖。但如果有两家快餐店,那么网吧就有了很有利地位来收取费用了。这个时候,收取费用的交易成本就大大降低了。”我认为不是交易成本大小的问题,而是需求竞争的问题,需求者越多,需求竞争越强烈,对网吧越有利。
我认为这个问题本质上就是机会成本问题
从网吧老板角度出发:他所需要的是有限台电脑在一天种有效经营时间尽可能长,即人头可以不多,但必须持久!
快餐店老板角度出发:盈利情况按照人头来算!
所以网吧老板依照他现有的资源不具备吸引足够多的人头资源!
快餐店老板依据他的现有资源(跑腿)可以寻找到足够多的人头资源,
当然,前提是两个老板购置在完成开网吧和提供快餐时前期的投入是相同的
以此最终这个问题即回到了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的解释范畴了
网吧以上网时间为盈利的主要衡量标准,快餐店以人头多少为主要盈利标准。很有说服力的解释,挺受启发。
这句:“当然,前提是两个老板购置在完成开网吧和提供快餐时前期的投入是相同的,以此最终这个问题即回到了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的解释范畴了 ”我不太明白,能不能具体说说。
比较优势即:
把网吧老板和快餐店老板比作A\B两个国家,网吧老板这个国家当然他可以提供网吧服务和快餐两种服务
快餐店老板这个国家也可以提供网吧服务和快餐店服务
但是由于在两个老板之间存在各自的比较优势:例如,网吧老板在大学是学计算机硬件这块专业的;而快餐店老板被曾在食堂工作过、
同时加上上面提到的这两个行业的限制(网吧需要长时间驻守网吧、而快餐店老板需要长期在外面跑腿)
因此网吧老板如果跑去开快餐店,要么就是炒的不好吃,要么就是到要素市场请一个厨师太贵,并且网吧老板没有足够的客户资源来摊平他的投入(固定资产、厨师),最终网吧老板放弃开快餐店。
同理,快餐店老板也因为没有选择开网吧
其实国际贸易理论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各种比较优势的资源的自由流转是受到限制的。
不知道这样解释行不行!请版主多多指教
比较优势即:
把网吧老板和快餐店老板比作A\B两个国家,网吧老板这个国家当然他可以提供网吧服务和快餐两种服务
快餐店老板这个国家也可以提供网吧服务和快餐店服务
但是由于在两个老板之间存在各自的比较优势:例如,网吧老板在大学是学计算机硬件这块专业的;而快餐店老板被曾在食堂工作过、
同时加上上面提到的这两个行业的限制(网吧需要长时间驻守网吧、而快餐店老板需要长期在外面跑腿)
因此网吧老板如果跑去开快餐店,要么就是炒的不好吃,要么就是到要素市场请一个厨师太贵,并且网吧老板没有足够的客户资源来摊平他的投入(固定资产、厨师),最终网吧老板放弃开快餐店。
同理,快餐店老板也因为没有选择开网吧
其实国际贸易理论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各种比较优势的资源的自由流转是受到限制的。
不知道这样解释行不行!请版主多多指教
这样说感觉没什么说服力。现实中,经营多种产品的集团多得是。仅凭比较优势理论,如果不深究另外的约束条件,并不能得出公司只生产一种产品的结论,就像不能说明网吧只能经营上网服务,不能提供快餐服务一样。
上面所说的是仅仅是将比较优势模型进行了简化!
呵呵,不要太狭隘的理解哦!
两个主题之间可以根据其所拥有的资源优势,选择其所占优的产品!
而你说的集团多种产品,你似乎忘记考虑集团产品之间那奇妙的联系,他们不是随机的,而是根据集团的资源优势而做出的选择!
所以我们所说的是否网吧老板只经营网吧而不开餐馆,这就要看看网吧老板的大舅子是否是厨师或者他老婆是否在家中待业,而网吧的管理有老板刚好的情况了!
举通宵的例子,其实只是想说明去网吧上网,并且迷到不回家吃饭的人,要不经济不宽裕的,要么生活特别随意。对网吧老板来说,通过卖快餐赚钱的空间太小了。
现实生活中,当然可能先有网吧后有饭店,我想说的是网吧外面往往都有一个饭店,因为只有人流量大的地方才可能有网吧,而饭店的客户群一般要比网吧大吧,老老少少,男男女女。这样,对多数网吧来说,就没有卖快餐的需要的。
后面说到是用交易费用还是竞争解释,我觉得本质没什么区别,因为有了竞争去收费的交易费用才会降低,只是我觉得用网吧老板去收费更容易来解释他的行为更直接些。
语言表达有时不达意,多多指教。
上面所说的是仅仅是将比较优势模型进行了简化!
呵呵,不要太狭隘的理解哦!
两个主题之间可以根据其所拥有的资源优势,选择其所占优的产品!
而你说的集团多种产品,你似乎忘记考虑集团产品之间那奇妙的联系,他们不是随机的,而是根据集团的资源优势而做出的选择!
所以我们所说的是否网吧老板只经营网吧而不开餐馆,这就要看看网吧老板的大舅子是否是厨师或者他老婆是否在家中待业,而网吧的管理有老板刚好的情况了!
比较优势,一般化来解释现象,当然是对的,但这个对,没有具体含义的。正如选择网吧不卖快餐,可以解释为因为这种情况下,网吧老板的收益大于成本,同样,要是选择网吧也卖快餐,同样可以用此时网吧老板的收益大于成本来解释。
这种方式来解释,好处是什么都能解释,坏处是没有可以验证含义,没有具体的信息。
一般我们要做的是,推测出具体的有验证含义的结论,不能是没有含义的套套逻辑。
呵呵!你说对了哦!
所谓的收益大于成本是一个结论!他是对的!
但是我们因该去做的事追述结论背后的成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也许对于每一家网吧他都有不一样的资源优势,因而具有不一样的成因导致收益大于成本!
但我们不能否认还是有网吧和餐馆兼营的企业!
我们在这儿要得出的不是一个网吧和快餐能否兼营的单薄结论!
而是要总结出做出类似决策时应该考虑的经济因素!
毕竟,问题中有很多假设条件没有很好的给出!因此他不具备得出可行结论的条件!
同时感谢版主一直以来的回复和支持!
问题1 应该取决于网吧的规模和老板的经营头脑,在我们这边的情况是——中等规模以上(100台机器以上)的网吧都是自己经营餐饮业务,有厨房和厨师并且价格实惠味道可口,有了稳定的需求并且提高了网吧服务质量网吧老板增加这一块业务是利大于弊的。前提是网吧要有一定规模。
对于达不到规模的网吧才会有后面的问题2、3. 其实网吧老板和快餐店老板不必有什么死板的书面协议,快餐店为网吧提供其所不能完成的服务,顾客对网吧的满意度提高这是网吧获得的,而快餐店增加实际收入,这就是合作,各取所需。
问题1 应该取决于网吧的规模和老板的经营头脑,在我们这边的情况是——中等规模以上(100台机器以上)的网吧都是自己经营餐饮业务,有厨房和厨师并且价格实惠味道可口,有了稳定的需求并且提高了网吧服务质量网吧老板增加这一块业务是利大于弊的。前提是网吧要有一定规模。
对于达不到规模的网吧才会有后面的问题2、3. 其实网吧老板和快餐店老板不必有什么死板的书面协议,快餐店为网吧提供其所不能完成的服务,顾客对网吧的满意度提高这是网吧获得的,而快餐店增加实际收入,这就是合作,各取所需。
我现在刚好在网吧上网,这个网吧有120台以上电脑,不经营快餐,只卖各类钦料与方便面、香烟之类的小东西。
还有个观察是,同样价格,外面快餐店提供给网吧中的快餐与面、炒年糕等质量,明显比一般小饭店里的差,不知道如何解释?
问题1 应该取决于网吧的规模和老板的经营头脑,在我们这边的情况是——中等规模以上(100台机器以上)的网吧都是自己经营餐饮业务,有厨房和厨师并且价格实惠味道可口,有了稳定的需求并且提高了网吧服务质量网吧老板增加这一块业务是利大于弊的。前提是网吧要有一定规模。
对于达不到规模的网吧才会有后面的问题2、3. 其实网吧老板和快餐店老板不必有什么死板的书面协议,快餐店为网吧提供其所不能完成的服务,顾客对网吧的满意度提高这是网吧获得的,而快餐店增加实际收入,这就是合作,各取所需。
呵呵!你说对了哦!
所谓的收益大于成本是一个结论!他是对的!
但是我们因该去做的事追述结论背后的成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也许对于每一家网吧他都有不一样的资源优势,因而具有不一样的成因导致收益大于成本!
但我们不能否认还是有网吧和餐馆兼营的企业!
我们在这儿要得出的不是一个网吧和快餐能否兼营的单薄结论!
而是要总结出做出类似决策时应该考虑的经济因素!
毕竟,问题中有很多假设条件没有很好的给出!因此他不具备得出可行结论的条件!
同时感谢版主一直以来的回复和支持!
是的,楼主的观察,在关键细节方面,的确太少,因而也提不出更丰富内容的问题来。没有具体的现象与问题,深入的分析就没了基础。
我今天在网吧上了1小时的网,边上边观察,也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我的观察能力不够,另一种是理论掌握不够。系统与丰富的理论,就可以给我们提供多个角度观察现实的向导。
有个疑问,按说现在是放暑假,学生上网成本下降,网吧的生意应该比平时好,我观察到的同一个网吧生意,现在的生意没有比平时好。不知道是何原因?
我认为这个问题本质上就是机会成本问题
从网吧老板角度出发:他所需要的是有限台电脑在一天种有效经营时间尽可能长,即人头可以不多,但必须持久!
快餐店老板角度出发:盈利情况按照人头来算!
所以网吧老板依照他现有的资源不具备吸引足够多的人头资源!
快餐店老板依据他的现有资源(跑腿)可以寻找到足够多的人头资源,
当然,前提是两个老板购置在完成开网吧和提供快餐时前期的投入是相同的
以此最终这个问题即回到了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的解释范畴了
“前提是两个老板购置在完成开网吧和提供快餐时前期的投入是相同的”这句话,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我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