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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9
逻辑上,吉芬商品真的不会在市场上成交吗?

——与张五常教授商榷

 

 

自从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第三版出版以后,马歇尔对需求定律的绝对一般性观点就变得不再十分有信心,吉芬反论(Giffen paradox)也就成了需求定律中的一个例外。从此,整个经济学界对吉芬商品经验性和逻辑存在性进行了无数的论证,相关的文献也是比比皆是。

何谓“吉芬商品”,引用张五常教授在三卷本《经济解释》中的阐述如下:

“一种贫穷物品的价格下降,这下降的本身使该物品的需求量增加,但价格下降引起的实质收入增加,贫穷物品的需求量会下降。二者相加,一正一负,需求量可能还会上升。然而,在逻辑上这一正一负也可能有需求量下降的效果。这后者就是有名的嘉芬反论(Giffen Paradox)了。”

因此,吉芬商品首先是一种贫穷物品(Inferior good,有译作劣等品或者低档物品),其次是它的产生是由于价格下降引起的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而带来的需求量上升。

由于有了效用这个概念,加上内凸定理和替换定理,经济学在逻辑上似乎很容易就推导出了吉芬反论的存在性。但从科学方法论的角度出发,有了吉芬反论作为特例的需求定律就不再具有实证科学所具有的“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refutable by facts)之特性。同时拥有“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芝加哥学派”传统的张五常教授在吸收了前人的智慧之后,彻底放弃了效用理念并提出把需求定律作为一条公理来使用,同时否决了吉芬商品的存在。

本来,这样的方法论处理对于实证经济学研究已经是足够了,但张五常教授在他三卷本的《经济解释》第一卷《科学说需求》中却又提出;“逻辑上,只要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可能存在。”张五常教授在书中“功用的理念”和“交易理论与市场需求”两章中对他这句话的解释是这样的:

“嘉芬物品这回事,任何念经济的大学一年级学生都耳熟能详。他们不知道的——而所有经济学者也奇怪地忽略了的——是嘉芬物品能在逻辑上存在,是因为我们单从个人需求那方面看,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我认为在逻辑上,嘉芬物品不可能在市场成交,而在没有市场的制度下,这种物品也不会用作走后门,或私相授受,或用作政治交易,或以论资排辈来分配。换言之,嘉芬物品若在真实世界中存在,逻辑上它只能存在于鲁宾逊的一人世界中。鲁宾逊的世界不可能有市场或任何社会或制度的分配问题,但鲁宾逊有需求,也要付代价。因为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分配,在一人世界中嘉芬物品可能存在。分析市场运作时我再会把我对嘉芬物品的观点加以补充的。”

“……两个竞争者的需求曲线都是向下的。若其中一人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上升,把苹果作为嘉芬物品,违反了需求定律,那么交易就不可能成事。这是因为需求曲线向上升的那位仁兄,老早就将所有苹果占为己有,断不会以交易卖出来。原则上,一个人的需求曲线可以某部分向右上升,另一部分向右下倾斜。然而,凡有交易,必定是在向右下倾斜的那部分发生。所以,我在前文提及,凡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存在。”

对于张教授的这个解释,如果我理解没错的话,应该是:

如果对市场上的个人需求而言,存在某种吉芬商品(比如说苹果),作为供应商会因为看到需求者存在向上的需求曲线而停止供应,作为需求者也不会再将该吉芬商品拿出来交易而从需求者转变为供应商。因为作为吉芬商品,价格越低越是无人问津,价格越高需求量越大。因此,该商品不会出现在市场上用以交易,用张教授的话说就是吉芬商品只存在于鲁滨逊一人世界里,多人竞争的世界是不会有吉芬商品的。

这个解释我反复读之,总是觉得似懂非懂的。读张五常教授的作品已经很多了,尤其是三卷本的《经济解释》,从开始连载就读,应该已经不下十遍。每次读《经济解释》,总有很多的启迪,那是一种智慧的启迪,是一种“brain storm”式的享受。05年底,在香港买到李俊慧的《解读<经济解释>》和向松祚的《张五常经济学》,更是收益良多。然而,对张五常教授所谓的“逻辑上,只要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可能存在”这个解释一直心存疑问。

设想:在19世纪40年代的爱尔兰有一个专门以种植土豆为生的农民,当时突然发生了天灾,整个爱尔兰出现了饥荒,土豆供给锐减,价格飞涨。按照嘉芬爵士(Sir Robert Giffen, 1827-1910)的经验研究,穷人由于土豆价格的大幅上升而降低了实质性收入,收入效应超过替代效应而使穷人更多地购买了土豆。关于吉芬商品的研究文献已经很多,我不再赘述。但张五常教授的逻辑说明,这个专门以种植土豆为生的农民见到这样的情况后采取的措施不是赶紧抛售手中的土豆以大赚一笔,而是大量囤积自己种植的土豆,以待价格继续上涨而获得更多的供应者盈余。我不否认有很多商品,其供应商看到需求者若存在向上的需求曲线会囤积手中的商品以搏高价,造成一种有价无市的状态。但我们不要忘记了一个普通的常识,无论是土豆还是苹果或者是面包,不是一般的耐用商品,这些东西都是会随着时间长了而变质的(尽管冷藏能使这些物品延长保存时间,但在那个饥荒的年代,这样的可能性似乎很小)。一时的囤积是可以的,但长时间比如说半年一年(饥荒出现时一年半载是很正常的,甚至三五年都有,解放后中国三年自然灾害也曾经发生过)则是行不通的。这个种植土豆的农民会因为囤积自己的作物而损失惨重。这是我对“逻辑上,只要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可能存在”的第一个疑问。

第二个疑问是,在一个专业化生产的社会,如果这个专门种植土豆的农民囤积而不出售,他哪里有收入去购置生活中的其他消费品,柴米油盐醋在生活中样样不能少,一家人穿衣取暖,孩子上学,他总不能仅仅依靠土豆来解决生活的全部吧!当然,我们可以吹毛求疵地说,这个农民可以去贷款借钱啊,等高价土豆出售了再去还借来的钱嘛!这里,我们又回到了前面我提出的第一个疑问,那就是囤积造成的结果完全有可能使这个农民连借来的贷款都还不出来。

另外,市场有风险,囤积大批量的物品需要承担仓储费用,供应商的经营更是需要有良好的现金流以维持公司的长久经营(尤其在当前央行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大环境下,现金流已经成为很多中小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大问题)。虽然一个资信优良的大公司,贷款可能没有任何问题,但借贷需要支付大量的利息费用,而这个费用与商品涨价而得到的收益孰高孰低又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问题。

第三个疑问是,供应商囤积货物的行为难道没有约束吗?这里有三种行为会产生:首先,是任何商品由于价格的飞涨而产生的囤积行为同时还会引起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替代产品的思考。还是举土豆为例,若土豆由于供应商看涨行情而囤积,消费者十有八九是会考虑选择其他原本在土豆价格很低时没有多少价格竞争优势的商品的;其次,竞争无时无刻不在,在一个自由市场里,众多的供应商为了生存或者获取某种程度的垄断租值而能否集体维持高价就成为一个问题;最后,若政府采取某种价格管制而带来供应者的租值消散(dissipation of rent),囤积行为会多少程度成事也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涨价的同时一系列的竞争行为将会发生,这些作为局限条件也将会影响供应者的囤积行为。因此,张五常教授的关于“逻辑上,只要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可能存在”的说法是指的商榷的。我的理解是,由于我们的社会到处充满竞争,吉芬商品也仍要在市场上成交。

关于吉芬商品的研究文献很多,Dywer和Lindsay的研究表明,即使在爱尔兰土豆饥荒时期,也得不到关于吉芬商品的经验证明。Milton Friedman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马歇尔的需求曲线》(The Marshallian Demand Curve)里,其中一点就是用一般均衡的角度试图解决吉芬商品存在的困难,但他自己也承认:“从社会整体看,货币购买力和实质收入保持不变,但消费模式特殊的小群体的实质收入,就有可能因某个特别产品的价格上升而受到损害。”尽管Friedman继续用其他方法试图解决吉芬反论,但还是不彻底。张五常教授的处理本身已经是很完美了,至少是从科学方法论的角度出发,但他的那句“逻辑上,只要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可能存在”似乎很值得商榷。其实,对一个专业种植土豆的农民来说,手中的土豆多一点还是其他生活消费品或者是其他生产资源多一点,本质上也是一种竞争,是生活资源的竞争,是消费享受的竞争,也是生存的竞争;同时,其他厂商的竞争行为和局限条件也无时无刻不在。因此,笔者认为,逻辑上,只要有竞争,吉芬商品依旧是有存在的可能性的,但从科学方法论的角度出发,我们要否决吉芬商品的存在,足矣!

参考资料:

1、张五常,《经济解释I:科学说需求》,香港花千树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5月第1版。

2、李俊慧,《解读<经济解释>》,香港花千树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7月第1版。

3、向松祚,《张五常经济学》,香港花千树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7月第1版。

4、向松祚、高小勇主编,《五常思想》,朝华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

5、斯考森、泰勒,吴汉洪等译,《经济学的悖论》,华夏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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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9 17:22:00

经过漫长的文献综述和煎熬的头脑风暴,我终于把这个问题想清楚了,呵呵。

此楼说明一下吉芬品的本意、五常大师的态度、楼主的态度和我的态度,后面再逐点分析。

1、吉芬品的定义到处都有,楼主的引用也很经典,我就不复述了,我想强调的是,

它是一个在效用论中的概念,或者按五常大师的独特名词,是一个需求理论中的概念。

这意味着,对于它在逻辑上的存在与否,只能用效用论来分析。

当然这个结论并不妨碍对于它在现实中的存在与否的分析思路,比如用一般均衡等思路分析。

此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逻辑分析的过程中,假设前提不应变动,否则这个分析就是无意义的。

这个假设前提是什么呢,就是“偏好-技术-禀赋”体系和边际分析法。

2、五常大师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很明确的,楼主引用了:

张五常教授在他三卷本的《经济解释》第一卷《科学说需求》中却又提出:

“逻辑上,只要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可能存在。”

我认为,五常大师的意思有两个:

第一,不光在现实中,就是在理论分析中,也可以证明出吉芬品不存在。

第二,现实中,吉芬品不存在的前提是“存在竞争”。

我不同意前者,对后面的命题有点哭笑不得。

不同意前者,是因为他的理论分析并没有使用效用论,而使用了一般均衡的思想。

(楼主好像有点理解成市场理论了,不过没关系,其实一样。)

但后面这个呢,五常大师使用了一个“竞争”的概念,那么什么叫竞争呢?

如果竞争是指一般均衡,那当然是对的,但这就不是逻辑上的错误了。

因为在逻辑上,你不能使用一般均衡的理论来反驳消费者效用/需求理论的结论,两者前提不同。

(我个人认为,以五常大师的盖世神功,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希望把看的人搞晕,

所以非常喜欢重新界定概念,然后用自己的东东来建立框架,令莘莘学子把他看作整个经济学创始人。)

汪丁丁和梁小民在这个问题上曾经有过一次经典的“论战”,一个引经据典,一个胡搅蛮缠。

后来还是五常大师亲自出来调解二位“门徒”的争执,成为一段“佳话”,下面还要引用,这里不提。

3、对楼主的分析,我不敢说都掌握了,如有误会,请不吝赐教:

楼主认为五常大师的第一个结论——逻辑上不成立,是正确的;

而第二个结论——竞争决定了吉芬品不存在,是值得商榷的。

至于原因,前者是因为“可证伪性”不存在;后者则是根据楼主的三条批驳,

得出“由于(即使?)我们的社会到处充满竞争,吉芬商品也仍要在市场上成交”的结论。

4、我的态度上面已经有了,在这里总结一下(五常大师擅长给别人打分,我在这里学一下):

吉芬爵士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对的,可以打十分;

五常大师非常明白这个道理,而且在理论上玩了个小招数之后,又不动声色的绕回来了,可以打八分;

汪丁丁老师虽然明白这个道理,却没明白五常大师的深刻用意,可以打八分;

楼主不但没明白五常大师对吉芬品的说明,还把五常大师的意思整个弄反了,只好打零分;

蓝田版主说的很有道理,除了一点:他的观点和吉芬品无关,因此可以打五分;

(星宿老仙也一样,打五分。)

我自己胡说了半天,不用打分了,直接拖出去打死!!!

 开个玩笑,各位不必介意,呵呵。[em01][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20 12:49: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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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9 19:48:00

绝对零度本来就是本版面的版主,客套话不说了,直奔主题吧。

楼主已指出,为满足可证伪性,不容许吉芬商品存在。我们把收入效应引起的效用变化,画另一条需求曲线即可,弗里德曼、张五常都提出了“其他条件”中,哪些可以变,哪些不可以变的原则与分类,就是用于处理这个问题的,即可以变化的变量引起的是沿同一条件需求曲线移动,不可以变的变量变化将引起不同需求曲线的平移。

经济学的公理性假设是稀缺性,在这个假设下,人们的行为选择只能是约束条件下求成本极小化,不可能出现越贵越买的现象的,否则,与稀缺性假设有矛盾。

如果价格上升,需求量仍上升,则供应方早把物品据为已有,不可能用来出卖的。逻辑上,竞争条件下,吉芬商品不会在市场上成交。一个理论要成立,至少有两个条件,一个是逻辑自洽,另一个是接收实践检证。逻辑上不可能存在吉芬商品,在市场成交的。

楼主说的主要疑问,占为已有的人,因为长久不卖掉,东西要坏,成本增加。因为专业化生产吉芬商品,如果不卖掉,不能获得收益,不能买其他东西。

先来说,据占为已有的情况。一个人,不卖东西,把东西占为已有,一定是预期他拥有此东西的用值大于价格,只要仍拥有此东西,说明用值仍大于价格,东西要旧要坏,用值下降是对的,但也肯定大于价格,否则,他会卖掉。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在坏之前,把它消费掉,而不是会让东西坏到用值小于价格的地步的。楼主所怀疑的,东西坏了,用值可能小于价格,东西拥有者便会卖掉东西,这种情况在逻辑上与这种东西是吉芬商品是相矛盾的。因为,吉芬商品这个假定下,价格上升,需求量也上升。需求量上升,说明商品在边际其用值是大于价格的,不可能出现用值小于价格情况下,多买东西,使需求量上升的。

再来说,专业化与市场交易的问题。大家知道,专业化的前提是有市场,没有市场,人们不会、也不敢专业化的,因为,专业化条件下,你生产的东西是单一的,而需求的东西是多维的,没有市场交易,你不可能活下去或者说不可能有质量的生活,这又与资源稀缺性条件,人们追求财富更多,生活更好相矛盾的。有市场,就不会有吉芬商品在市场成交的现象的。也就说,专业化的前提是有市场,而有市场,则不存在吉芬商品成交的情况的。这是从逻辑上推测出来的,逻辑上不可能同时存在专业化与吉芬商品的现象,也就是说,逻辑上没有人会专业化生产吉芬商品的。

个人认为,楼主的疑问,全是自己主观想出来的,不是从逻辑或者实证角度出发思考提出来的。楼主的疑问,在逻辑上是不存在的,逻辑不容许你的疑问的情况出现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20 0:13: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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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0 00:26:00

有几句话要说

1 马歇尔在1890年的《经济学原理》第三章告诫我们:一切科学的学说无不暗含一些前提条件,但这种假设的因素在经济规律中特别显著。为什么强调假设条件?他说,“经济学说比其他任何科学的学说,更容易为那些没有科学训练和也许只是间接听到而断章取义的人所引用。”

2 张五常承认雨伞问题何苦不承认Giffen Goods.

3 Giffen Goods是现象,现象非本质,扭曲或者被夸张的现象也不会因此而改变本质,请不要把看不懂的现象本身当成另一种本质。现象充满了大量的前提,而定理是被高度抽象的。Giffen Goods根本没有抵触需求定律,它只是一种在充满前提的情况下被夸张或者延迟或者扭曲的本质。

4 楼主你这种水平,不要写了还贴,大可以敝帚自珍。你不要用今人的理论套40年代的问题,不可同日而语你能明白吗?相对论都会被更新,何况经济学的理论。还有你先弄清楚当时的种种前提再来你所谓的理性分析好吗?

5 大部分的理论只是一种视角的中止,并非研究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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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0 08:35: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8-8-19 19:48:00的发言:

绝对零度本来就是本版面的版主,客套话不说了,直奔主题吧。

楼主已指出,为满足可证伪性,不容许吉芬商品存在。我们把收入效应引起的效用变化,画另一条需求曲线即可,弗里德曼、张五常都提出了“其他条件”中,哪些可以变,哪些不可以变的原则与分类,就是用于处理这个问题的,即可以变化的变量引起的是沿同一条件需求曲线移动,不可以变的变量变化将引起不同需求曲线的平移。

经济学的公理性假设是稀缺性,在这个假设下,人们的行为选择只能是约束条件下求成本极小化,不可能出现越贵越买的现象的,否则,与稀缺性假设有矛盾。

如果价格上升,需求量仍上升,则供应方早把物品据为已有,不可能用来出卖的。逻辑上,竞争条件下,吉芬商品不会在市场上成交。一个理论要成立,至少有两个条件,一个是逻辑自洽,另一个是接收实践检证。逻辑上不可能存在吉芬商品,在市场成交的。

楼主说的主要疑问,占为已有的人,因为长久不卖掉,东西要坏,成本增加。因为专业化生产吉芬商品,如果不卖掉,不能获得收益,不能买其他东西。

先来说,据占为已有的情况。一个人,不卖东西,把东西占为已有,一定是预期他拥有此东西的用值大于价格,只要仍拥有此东西,说明用值仍大于价格,东西要旧要坏,用值下降是对的,但也肯定大于价格,否则,他会卖掉。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在坏之前,把它消费掉,而不是会让东西坏到用值小于价格的地步的。楼主所怀疑的,东西坏了,用值可能小于价格,东西拥有者便会卖掉东西,这种情况在逻辑上与这种东西是吉芬商品是相矛盾的。因为,吉芬商品这个假定下,价格上升,需求量也上升。需求量上升,说明商品在边际其用值是大于价格的,不可能出现用值小于价格情况下,多买东西,使需求量上升的。

再来说,专业化与市场交易的问题。大家知道,专业化的前提是有市场,没有市场,人们不会、也不敢专业化的,因为,专业化条件下,你生产的东西是单一的,而需求的东西是多维的,没有市场交易,你不可能活下去或者说不可能有质量的生活,这又与资源稀缺性条件,人们追求财富更多,生活更好相矛盾的。有市场,就不会有吉芬商品在市场成交的现象的。也就说,专业化的前提是有市场,而有市场,则不存在吉芬商品成交的情况的。这是从逻辑上推测出来的,逻辑上不可能同时存在专业化与吉芬商品的现象,也就是说,逻辑上没有人会专业化生产吉芬商品的。

个人认为,楼主的疑问,全是自己主观想出来的,不是从逻辑或者实证角度出发思考提出来的。楼主的疑问,在逻辑上是不存在的,逻辑不容许你的疑问的情况出现的。



答蓝天兄:

一、商品的边际用值严格来说总是和价格一致的,“因为,吉芬商品这个假定下,价格上升,需求量也上升。需求量上升,说明商品在边际其用值是大于价格的,不可能出现用值小于价格情况下,多买东西,使需求量上升的。”这句话难以认同;

二、关于“专业化与市场交易的问题”中提到的逻辑观点我还是看不太明白,觉得有点混乱;兄台多出提到从逻辑上来说这个问题,但我的感觉是你说的这些似乎我还是很不明白;

三、吉芬商品的存在有特定的条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会存在,正如FRIEDMAN说的那样在局部上会有,总体上是不存在的。

烦请深入解释,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20 10:02: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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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0 08:36:00
以下是引用gongwng在2008-8-20 0:26:00的发言:

有几句话要说

1 马歇尔在1890年的《经济学原理》第三章告诫我们:一切科学的学说无不暗含一些前提条件,但这种假设的因素在经济规律中特别显著。为什么强调假设条件?他说,“经济学说比其他任何科学的学说,更容易为那些没有科学训练和也许只是间接听到而断章取义的人所引用。”

2 张五常承认雨伞问题何苦不承认Giffen Goods.

3 Giffen Goods是现象,现象非本质,扭曲或者被夸张的现象也不会因此而改变本质,请不要把看不懂的现象本身当成另一种本质。现象充满了大量的前提,而定理是被高度抽象的。Giffen Goods根本没有抵触需求定律,它只是一种在充满前提的情况下被夸张或者延迟或者扭曲的本质。

4 楼主你这种水平,不要写了还贴,大可以敝帚自珍。你不要用今人的理论套40年代的问题,不可同日而语你能明白吗?相对论都会被更新,何况经济学的理论。还有你先弄清楚当时的种种前提再来你所谓的理性分析好吗?

5 大部分的理论只是一种视角的中止,并非研究的终止。

表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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