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改革,自由主义的体现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权力问题从来就是个核心问题。而一直以来,我国都是集权体制,把人民的活力管死了。改革开放,使集权体制有所宽松,从而使得到自由权利的人民拥有了一定空间的创造发挥。但仍然不够,因此,在今届新领导的卓越创见,得出了体现人民自由主义的卓越思想:“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并为此而着力制定权力清单。这个真正是政治领域的制度创新,这个创新如果真的能够实现,那肯定会使我国经济与社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再上一层楼。我国的发展,不象林毅夫所主张的那样,继续不断的投资,而是要在政治、在权力运作方面有切切实实的创造,通过权力体制的改革,而推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对此,卓越之士应该深刻洞见到了。---黄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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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ZF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会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向媒体、社会发布广西推行ZF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情况。
推行地方各级ZF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推动ZF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改革任务。此项制度的推行,有利于进一步厘清ZF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有利于推动ZF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建设服务型ZF,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ZF廉洁ZF。切实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ZF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我区推行ZF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以制定权力清单为基础,推进ZF部门的权力在清单内有效运行的一个系统性工程。“权力清单”是将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以清单形式列出。纳入权力清单的权力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进行管理,不在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各ZF部门不得再行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将编制ZF部门责任清单,作为与权力清单制度相配套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同步推进。要求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将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应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应重点健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并严格执行。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ZF职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