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五粮液、贵州茅台、山西汾酒的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放在一起,感觉会有一点视觉震憾。
五粮液10-13年四组数字分别为(单位亿):
10年44.15、209.07、155.41、45.62;
11年58.61、274.52、203.51、63.94;
12年90.73、330.05、272.01、103.36;
13年88.64、249.04、247.19、83.22。
贵州茅台为:
10年48.86、149.39、116.33、53.4;
11年82.86、236.59、184.02、92.5;
12年101.71、289.12、264.55、140.08;
13年125.33、332.34、309.22、159.65。
山西汾酒为:
10年11.33、22.64、30.17、6.02;
11年15.35、36.92、44.88、9.25;
12年27.27、69.66、64.79、13.87;
13年23.13、57.09、60.87、9.85。
二个感觉,将支付的各项税费与净利比,二者相差不大,即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与所缴的税差不多,山西汾酒更惨些,如果将支付的各项税费与应付职工薪酬或销、管费用放在一起的话,更有意思。
五粮液与贵州茅台10-1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营业收入每年都大一些,差距趋势在变小,这是预收款项惹的祸吧,这样的好日子怕是。三家对比,也体现了五粮液与贵州茅台当年竞争力是比山西汾酒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