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府资本主义(Anarcho-capitalism)是一种建立在个人主权概念上的个人主义哲学,并禁止使用强迫的力量和诈骗的行为。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认为只有从所有权基准、以及主权个体间自愿签订的无限制的契约权利所衍生的法律才是正当的。根源于这个基础上,无政府资本主义反对国家进行不正当性的垄断行为以及对于个体主权的侵犯,并支持反中央集权而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制度。无政府主义强调对于个人自由与个人所有权的保护,主张废除以非自愿的税赋来支撑的政府垄断,而改由人们自愿出资的私人公司来提供对于个人自由和财产的保护服务。也因此,他们相信所有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对于人们自由和财产的保护都必须经过自由市场的机制来提供。
对于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而言,财产是可以透过自愿的贸易、送礼、或抛弃行为来转换,但若经由非自愿的征收来取得他人财产则是一种非法的方式—无论此种征收行为是出自其他个体、团体、或是国家都亦然。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主张没有国家控制的资本主义制度,而最早提出无政府主义一词的是20世纪中叶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及自由意志主义者穆瑞·罗斯巴德,该主张综合了奥地利经济学派里的经济学、古典自由主义、和19世纪的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罗斯巴德的无政府资本主义理论强调个人主权的至高无上、以及互不侵犯的原则。不过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之间也有些不同的哲学理论。罗斯巴德也将他的哲学建立在自然法上。至于其他一些人;如大卫·佛利民(米尔顿·佛利民的儿子)则采取务实的后果主义(功利主义)的方式:主张无政府主义应该被采用的理由在于那必然是优于其他制度的选择。另一方面,新兴的学者汉斯-赫尔曼·霍普则以“立论伦理学”来辩护“私人财产无政府主义”的正当性,则更接近罗斯巴德的自然法理论。
无政府资本主义在罗斯巴德和其他人的阐述下,坚定抱持着自由意志主义里的互不侵犯原则:……自由意志主义政治理论的基本原则便是主张所有人都是自我所有的,对他自己的身体有着绝对的管辖权。在实行上,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人能够正当地侵犯或侵略另一个人的身体。由这里它主张每个人都能正当地拥有那些之前未被人占有的资源,或是“经由他劳动所得”的资源。从自我所有权和占有权这两个原则里,便正当化了整个以财产权利所有权为根基的自由市场社会。这个制度确立了每个人拥有他自己身体的权利、捐赠的权利、或遗产的权利(以及伴随而来的接收或继承遗产的权利)、以及借由契约来交换财产所有权的权利。[5]一般而言,互不侵犯原则可以说是禁止先行使用暴力、或是使用威胁的力量来侵犯他人的身体(例如直接的暴力、攻击、谋杀)和财产(例如诈骗、入屋行窃、盗窃、课税)“先行使用暴力”通常指的是侵略和强迫的行为。在这个原则上的立场便是无政府资本主义与自由意志主义的主要差别之一,小政府主义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会赞同保留最小规模而又最不具侵略形式的国家制度,保留公共警察、法庭、和军队。相较之下,无政府资本主义排斥任何层次的国家干預,将国家定义为一种强迫的独裁、以及在人类社会里唯一能透过“合法”侵略来获取收入的实体,也因此必然是一个违反了自由意志主义中心原则的实体[6]。罗斯巴德和一些人认为不侵犯原则可以套用在道德或自然法基础的本质上,其他一些人如大卫·佛利民则采取后果主义或利己主义的方法来解释,而非坚持侵犯在本质上是不道德的,他们主张以法律对抗侵犯的工作只有可能是交给那些出于自私的政党们来达成。也就是在这个互不侵犯原则的问题上罗斯巴德定义了无政府主义;他定义道“无政府主义是一种不存在着对于‘身体和财产’侵犯行为的认可的制度”并说道“无政府主义的意图是要废除国家,换言之,就是要废除具侵略和强迫性的合法机构。”[7]罗斯巴德在接受New Banner杂志的采访时说道:“资本主义是无政府主义的最佳路线,而无政府主义也是资本主义的最佳路线。
原始占用无政府资本主义的中心思想是自我所有权和原始占用的概念。所有人都正当地拥有他自己的身体、以及所有由他以自己的身体去占据的自然土地和物品—只能是在没有任何人先行占据或使用了这些土地和物品的情况之下。这种由一个人“原始占用”的土地和物品,代表着他有权利以任何他想要的方式去使用并转移这些土地和物品—只能是在没有未经同意的影响其他人的土地物品和身体之完整的情况下。尤其是,如果这个土地和物品已经人先占用了,那么依据约翰·洛克的说法,这些“混合了一个人的劳动成果”的土地和物品的所有权就只能经由自愿地—契约—来转换给另一个所有人。[9]
这便是无政府资本主义所有权的根基,也是他们与集体主义形式的无政府主义流派不同的地方。原始占用的原则允许一个个人占据所有“未占用”的财产,包括土地在内,并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或改进之,都是他个人的权利。依据罗斯巴德的说法,原始占用一块土地不能仅是靠着宣称拥有之或是建立栅栏围绕之;它只能是经由使用土地—经由一个人的劳动去混合之—原始占用才会是合法的:“任何宣称占有新资源但却没有使用它的人,将必须考虑到那个财产的权利会被其他先行使用的侵略者所占有。”[10]在实际上,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也承认现在地球上很少(如果有的话)有土地是没有经过强迫的结果所转移的—通常是经由国家的形式所夺取。无论如何,除非土地的纪录和所有权能彻底证实窃盗行为,而且目前合法的所有人也不相信那些所有权是建立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转移的,否则他们也反对任何试图纠正过去强迫行为的强迫运用(例如夺取或收回)。借由定义私人财产和财产权利的原则,无政府资本主义否定了国家的合法性:“除了所有那些非正当的行为如谋杀、杀人、强奸、擅自闯入、抢劫、闯空门、盗窃、和诈骗以外,国家的存在也是和私人财产的伦理相矛盾的,因为国家是一个有权强迫垄断土地和最终的决策(司法权)以及征收税赋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