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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新商科论坛 四区(原工商管理论坛) 商学院 创新与战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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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5

一、破集分权适度说

集分权说认为管控就是母子公司间解决谁管什么这种问题就好,其实管控主要是探索母子公司协作,价值最大化导向的集团化运作的一种状态或制度,所以集分权说把目的搞得太低档,太基本,是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发展的充分条件。

二、破三分法

三分法认为管控就是把针对不同的子公司的管控手法分为三类或四类,其实三分法或四分法只是控制模式,不能代替管控模式,一个完整的管控模式应该包含治理模式(解决母公司出资后在子公司拥有的收益权及保障该权利如实运作),控制模式(解决治理权力如何延伸到经营过程,从而保障出资回报,去除信息不对称和经理层履职能力与态度问题),以及宏观管理模式(超出法理和制度以外,母公司有何外部控制力)。

三、破分权界面法

认为在母子公司之间划分一个权力界面很重要,这种观点过于短视,只看见当下,没看见未来,调整和优化了基于现在的战略,运作模式和组织架构下的分权界面,并不意味着该集团运作会有大的改观,把力气应该下在怎样去在新的战略,运作模式和组织架构下设计,而分权界面只是其中的一个支撑。

四、破事中管控

认为管控重在事中不断汇报和母公司持续跟踪决策,其实这种做法在规模稍微大点,业务复杂点的集团就已经行不通,关键还在于如何事前把系统设计好,事后做好监督、评价和应用倒逼机制,事中往往难以管理,成本过高或监督过程难执行,只能依赖内控和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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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6 16:47:07
哈哈哈,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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