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行动团体被定义为一个决策单位,它们的决策支配了制度安排创新进程(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举的例子是纽约的制造商的 。次级行动团体被定义为是用于帮助初级行动团体获取收入所进行的一些制度安排变迁.可是好象没有举什么具体的例子。
我现在有点模糊,请教先手和高手们,能不能多举几个中国的例子,(因为我对外国的历史没什么研究,举外国的例子不一定明白哟,哎.真没用.!)
谢谢你们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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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0年代-90年代中前期的改革中,中央一般被认为是初级行动团体,地方政府一般被认为是次级行动团体
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地方和中央的位置就开始换过来了,建议看看杨瑞龙教授的《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
杨教授的论文见本版固顶的“杨瑞龙教授访谈录和论文专辑”。
建议看一下黄少安的一篇关于制度变迁三个假定条件及验证,里面关于制度变迁主体有更深刻的理解,很容易找得 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