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yzf 发表于 2015-4-13 14:39 
了解。
我们可以做更广义的讨论,如果多控制一些变量,使得核心变量变得不显著:
1)是不是一定需要控制这 ...
      您的三个问题归纳的太好了,这几个问题估计是很多做二手数据计量的研究者都会遇到的问题,但多数时候都和以前的文献一样,忽略过去了。但是,我觉得还是弄的清楚心里会更加敞亮些。期待大牛能做出非常严谨的回答,大家都能学习进步。
      第三个问题,我看多很多经济学文献都通过这种方式作为对机制(mechanism)或者渠道(channel)的检验,觉得有合理之处。但是我觉得作为机制解释的前提是:一,X与Y因果关系明确,必须是排除了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后才能讨论的问题。二,加进去的控制变量var1在经济逻辑上必须很明确的由主要解释变量X导致而不大可能影响X。否则,会有var1先影响到X进而影响Y的可能性。
    以上全是个人见解,并无权威依据,很期待您能批评,我们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