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极端高收入的, 主要有三种人吧.
一种是明星之类的, 一种是促成交易的, 一种是资本家.
1) 关于明星
A) 传统是说 i)他们的稀有性. 和 ii)'winner takes all' - 就是说晚间新闻不需要比第二好很多, 只要比第二的好一点点, 把所有要看最好的观众都拉过来就够了. 那所有的价值都给第一的拿掉.
B) 但现在越来越明显,好些平凡人也可以成为名星. 所以我猜将来的经济学会更多探讨 '创造话题' 所产生的价值. 一件事不管它稀有与否, 只要多人关注,它就有商业价值. 而关注是可以抄作出来的. 今天就有很多人靠抄作平凡人、事获大利.
2) 关于促成交易
今天的经济结构已经是生产潜能远远超过市场所需. 所以促成交易是可以创做很大的价值, 而且促成一件和一亿件交易所花的活相差不一定有一百倍, 但经济价值就是实实在在的一亿倍. 推销员和CEO 在这个创做价值的基础上分红就可以很大. 跟工人和工程师不一样, 顶级推销员和CEO的预期增值, 不是多聘几个推销员和CEO 就可代替. e.g. 三峡工程投标就只有一次机会给一个人销售去跟领导谈. 所以也有'winner takes all' .
3) 资本家靠资本和眼光赚取资本就不用多说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4 10:03:3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