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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09:23:00
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柠檬市场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双方相互的不信任,劣币逐良币是管理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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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10:21:00
另类解释:你在用百元大钞买东西,一般是先把旧的花出去,新的留着,找钱的想把旧的或 破损的找给你,这样市场上就是旧的破损的多新的少了。这是旧币驱逐新币。本质是个人私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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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7 1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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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6 16:36:00
劣币驱逐良币是人们争相保存良币,不让其流通,导致流通中只有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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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6 23:35:0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841af7010008i2.html 看完这篇文章大家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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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8 00:09:00
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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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8 13:08:00
以下是引用exxe在2009-1-24 10:21:00的发言:另类解释:你在用百元大钞买东西,一般是先把旧的花出去,新的留着,找钱的想把旧的或 破损的找给你,这样市场上就是旧的破损的多新的少了。这是旧币驱逐新币。本质是个人私利嘛

前面大家已经说过了:“旧”与“劣”不同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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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9 13:17:00

   劣币驱逐良币是能够发生的,以前我也认为不可能发生,理由和你想的一样.但后来想到只要政府(也就是货币发行当局)默许就行了.

或者说不承认,但管理成本很高,劣币驱逐良币也可以发生.例如,在一个偏远的地方.管理部门力所不及.

   再者,劣币驱逐良币在信用货币流行的今天和金属货币时代又不同.今天的真纸币和假纸币有本身价值上有区别吗?你发的人民币只要国家说能用它就能用,因为它本身没有价值.想想香港的货币发行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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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0 13:35:00
比较赞同楼上观点,劣币驱除良币是以两种货币都有相同的法定交换价值为前提的,否则会是良币驱除劣币,所以不存在关于货币的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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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1 13:13:00

不过,有种逻辑说的是,既然被驱逐了.那就说明它不是"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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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1 13:19:00

劣币驱逐良币在人才市场的一个解释

现在很多企业发现在人才市场上招聘不到好的人才,转而向猎头、中介等

时期  市场人才质量     企业态度     企业决策

初期   较好              满意        参加招聘会

中期   下降(劣币进入)    犹豫        选择性参加

后期    差                不满意         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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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1 21:56:00

同意楼上的说法

格雷欣法则应该不完全属于信息不对称,因为存在是知道劣币的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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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2 22:12:00
在官方定价与市场定价不一致的情况下才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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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4 13:26:00
“劣币驱良币”同“柠檬市场”的结果是类似的都是“坏的赶走好的”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但是原因却不相同。
柠檬市场不用解释是因为信息不对称。
关键是“劣币驱良币”劣币驱良币的前提假设有三,一是二者皆为法定货币,二是法定兑换率固定,三是货币量要大于市场需求。
第一条保证了货币的面额值不受影响即不影响实际交易(不论优劣,购买力一样)。
然而随着发展比如说金和银,银的开发成本降低从而银币本身的价值降低(注意面额不变不影响交易),故实际兑换率偏离法定兑换率从而产生劣币与良币。这就是说优劣是相对的并不是说金币总是良币而银币总是劣币,(如果金的开发成本降低,那金币就成了劣币)。
人们收藏良币是因为良币本身的价值(贵金属的价值)相对劣币本身的价值(也是铸造所用金属的价值)被低估了从而产生了升值预期。这同信息不对称无关,而与“公共物品”有关,由于假设一和二产生了一种类似公共物品的货币使用机制。得到同一件物品你能用更不值钱的银我为什么要用更值钱的金呢,所以我也用银,这样良币就被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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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4 16:32:00
以下是引用虚清明在2009-2-14 13:26:00的发言:得到同一件物品你能用更不值钱的银我为什么要用更值钱的金呢,所以我也用银,这样良币就被驱走了。

这里的问题就是(前面各网友说过了):如果人们都更喜欢金,为什么有人卖东西时愿意接收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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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22 22:18: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1-13 14:0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1-13 13:51: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休芸芸在2009-1-13 10:47:00的发言:最后一道题就是柠檬市场,解释劣质牛奶驱逐优质牛奶

如果经济中劣质牛奶与优质牛奶没有“交换比例”上的差别,这种“驱逐”并不是“劣币驱逐良币”。

是啊,这只是柠檬市场而已,而且我感觉还不是纯正的柠檬市场,还有成本竞争的意思。

哪里是什么成本竞争哦,这位同学是不知道,很多超市的老板都并不知道自己进回来的牛奶之类的商品是假货

供货商是不会告诉他们的

这就是典型的柠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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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22 22:39:00
这个很类似保险市场中的高风险者在固定保费费率的情况下更愿意投保,并且隐瞒了部分信息。记得这里,信息不对称是这个理论的根本,最终导致这个市场里全是高风险者,保险市场无法存在。不止是良币问题上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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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22 22:44:00
以下是引用pcclack在2009-2-22 22:18:00的发言:哪里是什么成本竞争哦,这位同学是不知道,很多超市的老板都并不知道自己进回来的牛奶之类的商品是假货。供货商是不会告诉他们的,这就是典型的柠檬市场

这种“不知道”有多久呢?

“柠檬市场”的关键是,虽然“我不知道”,但“我也要提防”。

“毫无提防”,是“柠檬市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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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22 22:48:00
以下是引用zhangibt在2009-2-22 22:39:00的发言:这个很类似保险市场中的高风险者在固定保费费率的情况下更愿意投保,并且隐瞒了部分信息。记得这里,信息不对称是这个理论的根本,最终导致这个市场里全是高风险者,保险市场无法存在。不止是良币问题上才有

好像还缺一环:贷款供给者因为害怕高风险,所以提升了利息,而这筛选了更高风险的人,于是利息进一步提升,风险进一步提高……

贷款者虽然不清楚谁是高风险的人,可是还是担心风险的,并想办法抵补风险,只不过,这个办法“不对头”。

如果办法“对头”,就不是柠檬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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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5 21:49:00
我认为,柠檬理论的基础是信息不对称,人们并不知道商品的真正价值才只会接受平均价格,只有卖家知道商品的真正价值,而劣币驱逐良币的基础是大家都知道哪个是劣币哪个是良币,所以阿克诺夫才提出了修正的格雷辛姆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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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2 17:42:00
同意“劣币逐良币”不是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形式。因为需求双方均清楚使用的是良币还是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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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8 09:29:00
“劣币驱逐良币”争论的网上文献:
 

1林行止——2张五常——3叶  航——4谢作诗——5高丙吉

                ——6周其仁 ——7陈心想  

                        

                                                  1 劣币驱逐良币 

                                                                 林行止
 

 筆者多次在這裏談及的「格里(拉)森定律」(Gresham's Law),即「劣幣驅逐良幣定律」,是少數經得起歷史考驗的經濟定律之一,值此投機市場熱火朝天波濤洶湧之際,對此定律的再認識,有益有建設性。

  十六世紀英國政壇紅人湯瑪士.格里森爵士(Sir Thomas Gresham,1519-1579),說了這句使他名垂經濟史的話:「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不少學者指出這句話說於一五五八年,亦有人認為應為一五六○年才對,由於格里森本人並無留下任何有關文字記錄,因此「說於何年」不可考,事實亦不重要。格里森爵士為女皇伊利沙伯一世的貨幣改革顧問,他對貨幣是否「值錢」的看法,是以其「實質(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s)高低而定;所謂「實質價值」,主要是包括原材料的「製造成本」(Cost of Production)。據格里森的觀察,「實質價值」高的貨幣必從市場上消失,因為人們捨不得用掉,把之收藏,而以「實質價值」低者作為支付媒介。如果這二種貨幣同時在市面流通,則「實質價值」高者必有「貼水」(premium)—若市場不肯付「貼水」,擁有它的人便不會把之投入市場,那等於不在市面流通,即從市場上消失。

  格里森所觀察的現象,一早已存在於商業社會,因為貨幣所含金屬(常見的有金、銀、銅和鎳),在貨幣貶值令其購買力比所含金屬還有不如時(比如一元鎳幣所含鎳的價格多於一元),人們便不會使用甚至把之熔成金屬出售(十二月初美國財政部明令不准人民這樣做,反證美元近年貶值幅度之大),人們「貯存良幣使用劣幣」,把兌換價值不高甚至根本不能兌換(Inconvertible,指不能兌換金屬)因而沒有收藏價值的貨幣向市場換取有用物資。

  經濟史家並沒有發現格里森爵士的著作中寫過這句名言,它之被廣泛傳播,是英國著名經濟學家麥克里奧(I. P. Macleod)在一八五八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原理》(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一書提及,介紹這學說時冠以「格里森定律」之名,它才發揚光大並為學界注意。

  「劣幣驅逐良幣」,格里森這句話的原意是市場力量使「劣幣」將「良幣」趕出市面流通圈;更具體的解釋是,一個持有多種貨幣的人,會將那些購買力日強的強勢貨幣收藏、儲蓄起來,而將那些買力日弱的弱勢貨幣,用作日常開銷、支付薪金及作為貨款等。這種情況持續下去,最後在市上流通的只剩下「劣幣」,「良幣」完全被「驅逐」出貨幣流通系統,被識貨者收藏起來。至此,相信大家對格里森定律的真意有比較明晰的了解。筆者認為「格里森定律」應譯為「劣幣把良幣逐出市場」,才能使一般人明白。

  在格里森說這句話後的四百餘年,國際貨幣制度在崩潰邊緣掙扎,布烈頓森林精神已死,新的國際貨幣體系尚在醞釀中,其實用意義更明顯。資本主義社會的貨幣投機,可說便是建基於「格里森定律」上;即使在社會主義,「格里森定律」亦一樣派得上用場,比如過去俄羅斯人把「良幣」如美元馬克等密密收藏,而市場上「劣幣」(盧布)泛濫;內地在過去─直至一、二年前,美元和港幣是「良幣」而人民幣是「劣幣」,現在則完全改觀,良劣互調,使用美元港幣而把人民幣收藏。由於人民幣未來升值機會大,美元和與之掛鈎的港幣愈來愈不受歡迎,人民不願持有而把它們投入市場。在格里森時代,貨幣的發行機構如政府和大商行信譽佳,所發行貨幣有實質支持(如黃金或白銀)的算是「良幣」,反之是「劣幣」;這種標準現在亦一樣適用,不過標準已變成滙價走勢強弱—滙價看升的自然是良幣,反之便是劣幣。

  更多的人意識到「劣幣」會驅逐「良幣」之後,等於對「良幣」需求大增(更多的資金換為「良幣」並且不使其在市面流通),運用最簡單(在經濟學家眼中卻很複雜)的供求定律,「良幣」的價格必然日昂(人民幣目前正享受這種「禮遇」)。以格里森定律加上供求定律,大家當知怎樣處理手上的貨幣;問題是,衡定貨幣之「良」「劣」,並非一般人所能做得好和看得準的。在股票投資上,我們亦可說「劣股驅逐良股(出市場)」是投資最高原則,拋出盈利下降股價可能下跌的「劣股」,持有盈利增幅佳股價可能上升的「良股」,正是王道的投資策略。

  奧地利名經濟學學者K. Pribram的巨構《經濟學論辯史》(A History of Economic Reasoning),述說在十四世紀,即在格里森之前約二百年,法國一位地方主教奧列思米(N. Oresme)所寫的《貨幣理論》(這本書於五十年代始有英譯本,被認為是世界最早的貨幣理論專著)已有類似的說法(見頁二十四)。寫這點題外話的目的,在指出人文科學上的原創性是很難說得準的,「免費午餐」不是佛利民的原創,「劣幣驅逐良幣」來自「降低A貨幣的含金屬成色會使含金屬量較高的B貨幣(從市場上)消失」,亦非格里森的發明。中國人說天下文章一大抄,良有以也。

                    

                                               2荒谬的「定律」——兼与林行止商榷 

                                                                         张五常
 

 

牐牼济学与其它科学一样,久不久就有一些怪诞不经之论,在逻辑上错得离谱,且没有事实证明,但在行内总有一些人认为是惊天伟论,把它奉若神明,不敢对之「冒犯」。

牐犜谡庑┟论当中,有一个名为「格拉森定律」(Gresham's Law)。《信报》的林行止曾多次在他重要的《政经短评》里把这定律抬举。几个月前,我翻阅《信报》,见该《短评》的大字标题是:《格拉森定律是投资的最高原则》,使我为之愕然!该文开门见山地写道:「我们在这里曾多次谈及的『劣币驱逐良币』,是少数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经济定律。」

牐犖蚁耄假若格拉森的谬论是少数经得起考验的经济定律,那么经济学就真是不堪一学了。

牐牴世舷啻,格拉森定律是指在英国十六世纪中期,流通的金币有新有旧,新的完整,是「良币」,旧的给人轻轻地把小量的金磨掉,成为「劣币」。在市场上,使用货币者都抢着使用劣金币,将完整无缺的良币收藏起来。因此,「劣币」就把「良币」逐出市场了。

牐犜诼呒上,这个定律似是而非,错得离谱!试想,在有优、劣金币的情况下,购物而要付出金币的当然要使用劣币。问题是,卖物而收币的人可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金)币而敬而远之?卖物者是愿意收劣币的,但物品的价格必定要提高,藉以补偿劣币的所值;另一方面,以良币购物的,价格会较相宜。这好比大陆现今通用的人民币与外券,前者「劣」,后者「良」;在当地购物,只有傻瓜才不会按货币的优、劣而讨价还价。当然,一些胡涂的外来游客,不知其中大有玄机,以外券当人民币使用,将格拉森定律倒转过来,试图以「良币」把「劣币」逐出市场,使识者为之不值矣!

牐牬笤剂年前,曾获诺贝尔奖的英国经济学家希克斯(J.R.Hicks)到港大来演讲,谈到英国的经济历史,也就提及格拉森定律。他讲话后,我对他说,这定律是谬论;也将我的理由略说了。他回答道:「你对这定律的质疑我同样地想过。我认为这定律假若是对的话,那么当年的英国人一定是很蠢的了。」我纵声大笑,说:「最蠢的应该是格拉森呀!市场上的人再蠢也知道金币有优、劣之分。格拉森怎可以假设购物者知道,而售物者却懵然不知呢?」希前辈摇头轻叹,说:「这定律只是传言,从来没有谁拿出可靠的证据来。」

牐牎噶印拱选噶肌怪鸪鍪谐〉睦子不是没有,但不是格拉森那样的想法。名画家林风眠逝世后,他的遗作在拍卖行所见的,多是较差之作,其精品数十无一。这显然是因为任何画家的精品都不多,收藏的人以为精品的比对价格会上升,而较差的多的是,就把精品收藏起来了。

牐犃硪环矫妫情形相反,「良」把「劣」逐出市场的例子也有。广州解放前的一两年,当地市场只用港币(良币);什么银圆券,金圆券(劣币)供过于求,无人问津也。这是因为扎起来就一大捆的「劣」币携带不便,币值不保,用者有意,收者无心。这是中国的悲剧。

牐牸词菇裉欤在深圳的一些高级食肆中也是只收港币(良币)而不收人民币(劣币)的。而良、劣照收的食肆,大都在墙上告示牌中写明港币与人民币的黑市汇率。黑市不黑,是我们伟大祖国的伟大之处!

牐犇名其妙的谬论,被行内人视如至宝,经济学是屡见不鲜的。倘若格拉森地下有知,不用沾沾自喜,也不用耿耿于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经济发展理论,其逻辑比不上格氏定律,但信者甚众。六十年代大行其道的「界外效果」(Externalities)分析,一塌糊涂,但却有口皆碑。要不是我在一九七○年手起刀落,这个胡涂概念,在今天还继续大行其道。二百多年来的传统的佃农理论,都把地主们当作傻瓜,农民大可欺而骗之。马克思的学说,高深莫测的术语多,内容乏善足陈,而信之者把刀、枪拿起来了。马克思可没说过,资本家是要被杀头的。

牐犆扛鋈耍连我自己在内,都曾经在愚蠢的思想上中过计。这样的中计无伤大雅。但在科学上说,众所认同的观点不仅不一定对,而且往往错得离谱。因此,从学问那方面看,任何理论只可以被「考虑」,而不可以被奉若神明的。至于以误信而拿起刀枪的人来说,就实在过分热衷于社会的改革了。也许,他们不是为了社会,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吧。但这是本文的题外话了。

 

                                                      3五常之缪

                                                               叶航
 

   张五常在《荒谬的“定律”》中给16世纪英国著名金融政治家托马斯•格雷钦上了一堂“生动”的现代经济学“启蒙”课:“在有优、劣金币的情况下,购物而要付出金币的当然想使用劣币。问题是,卖物而收币的人可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币而敬而远之?卖物者是愿意收劣币的,但物品的价格必定要提高,借以补偿劣币之所不值;另一方面,以良币购物,价格就较便宜。”可能出自对读者智商的担心,沈阳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谢作诗居然振振有词地补充到:“那就是说,无论用劣币还是良币,交易双方的收益是一样的,劣币驱逐良币无从谈起。”(见本报NO.565第7版)如此说来,需要聆听“五常训诫”的就远不止格雷钦一人了,也许应该算上“格雷钦定律”问世400多年来所有认同该定律的人,其中至少包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让•萨伊、詹姆斯•穆勒、卡尔•马克思、冯•庞巴维克、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约瑟夫•熊彼特、理查德•希克斯和梅纳德•凯恩斯等一大批声名显赫的经济学大师。
   不过,荒谬的究竟是格雷钦还是张五常?确实是一件值得澄清的事。即便不是为格雷钦正名,起码也要让我等靠学生的钱袋维持体面的人不至于在课堂上误人子弟!正因为如此,我才决心停下手头许多更有意义的事情,给《经济学消息报》撰写这篇实在不想写,而又不得不写、不能不写的文章。
“格雷钦定律”其实说的是双本位制,也就是金、银同为法定货币制度下的事。既然金币和银币都是法定货币,国家就要规定它们的比值,比如一块金币等于20块银币。但金、银的市场价格终究会发生波动,比如实际比值变为一块金币等于20.1块银币,那么金币就成了币值低估的“良币”而银币则成了币值高估的“劣币”。引申开去,“格雷钦定律”还包括以下这些场合:1.主币为货真价实的贵金属金或银,辅币为名不副实的贱金属铜或铁,那么主币就是“良币”而辅币则是“劣币”;2.足值的铸币谓之“良币”,磨损的、不足值的铸币则谓之“劣币”。在所有上述场合,根据“格雷钦定律”,“良币”均会受到“劣币”的驱逐退出市场,其实是被理性的消费者窖藏起来了。
   张五常的疑问:卖物收币的人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币而敬而远之?而这正是“格雷钦”之所以成为“定律”的关节。简单说,答案是:所有这些场合,卖物者都会倾向于接受或不得不接受“劣币”,原因恰恰在于张五常最擅长的“制度分析”!在第一种场合,金银价格的波动太小,调整比价的“交易费用”或者用一个更时髦的概念“菜单成本”则太大,国王和商人都觉得没有变动价格的必要;既然“制度约束”没有变化,卖者关心的只是收取的货币能不能按法定比例继续流通,所以导致“劣币”充斥市场。在第二种场合,为了保证辅币的正常流通功能,当时各国的货币制度都有关于“法偿”数量的规定;一种是所谓的“无限法偿”即不管交易规模多大,支付者都可以用辅币清算;一种是所谓的“有限法偿”即只能在法定范围内用辅币清算,比如当时英国货币法规定的最高金额是20英镑。在第三种场合,为了维护货币流通的权威和降低交易费用,各国货币制度都有关于“公差”的规定;所谓“公差”,就是法律规定的不影响货币支付功能的磨损限度。正是由于这些“制度约束”,才使得卖物收币者见“劣币”而不能“敬而远之”,才使得“劣币”能够大行其道,才使得“格雷钦”能够名扬数百年而至今仍使张五常耿耿于怀。其实,“格雷钦定律”还有现代版,那是我给学生讲解这一定律时经常用来“戏说”的——每个现代人都或多或少地怀有“格雷钦情结”——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总是倾向于把那些破旧的、污染过的钞票先用出去!
    行文至此,我们更关心的也许是,什么原因导致以“真实事件”和“真实世界”分析见长的张五常尽然如此大失水准?个中原因,我猜想可能与张五常近年来竭力提倡的所谓“一招一式”和“不读书”的治学方法有关。400年前的“真实事件”不可能通过今天站在街头卖一晚橘子来加以还原,如果没有仔细阅读相关文献,我们凭什么对前人的观察横加指责?!对张五常更加中肯的批评,我建议读者不妨看一看杨小凯先生今年2月12日发表在《南方周末》上的文章“国内经济学者要重视经济学文献”。
   我说过了,这是一篇我不想写的文章。这类文章多了难免造成“审美疲劳”,而且会落下个“为人不厚道”的印象。

                                                    

                                                                 4五常之谬在哪里                  

                                                                                 谢作诗   

朋友发表高文,说张五常批“格雷欣定律”批错了:不是“格雷欣定律”荒谬,而是张五常荒谬。我知道张五常对于批判自己的文字向来是不做回应的,而这事又因我而起,感到有责任写一点回应的文字,为的是理清一下张五常要表达的真实意思。

张五常讲:“在有优、劣金币的情况下,购物而要付出金币的当然想使用劣币。问题是,卖物而收币的人可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币而敬而远之?卖物者是愿意收劣币的,但物品的价格必定要提高,借以补偿劣币之所不值;另一方面,以良币购物,价格就较便宜。”他讲得清楚:“荒谬的定律”。言下之意,劣币驱逐良币无从谈起。

张五常讲劣币不能驱逐良币,他真实要表达的是什么呢?他真实要表达的是: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劣币和良币的收益是相等的。是的,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工具和方式与结果无关。教科书讲,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不同金融工具收益率是相等的。债券和股票的价格与市场利率反向变化的关系就是从这里推导出来的嘛。

我们讲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是相等的,我们否定债券的收益可能高于或者低于股票的收益的事实吗?没有人否定的。加入特定的约束条件,总可以使债券的收益高于或者低于股票的收益;加入特定的约束条件,总可以使劣币的收益高于或者低于良币的收益。

问题是,是前者无关性命题更重要呢,还是后者相关性命题更重要呢?是前者无关性命题更深刻呢,还是后者相关性命题更深刻呢?我的看法,重要而深刻的不是你看到债券、股票的收益可以不等,而是你看到理论上讲债券和股票的收益应该是相等的;重要而深刻的不是你看到劣币的收益可以不等于良币的收益,而是你看到理论上讲劣币的收益应该等于良币的收益。

这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念。想想吧,科斯定理表达的是这个理念,MM定理表达的是这个理念,阿罗-德布鲁模型表达的也是这个理念。甚至,经济学的每一个基本等式表达的都是这个理念。想想吧,我们的经济学有哪个地方不是以此理念为基础呢?

A=B,A代表工具甲的收益,B代表工具乙的收益,或者A代表方式甲的收益,B代表方式乙的收益。A=B,是说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工具甲的收益等于工具乙的收益,或者方式甲的收益等于方式乙的收益;A=B,结果没有差异嘛,这是说工具和方式与结果无关嘛。可惜这个理念,我们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科斯注意到了,于是名扬天下。

是的,在基础上,无关性命题要比相关性命题有意义的多、深刻的多。我说过了,对无关性命题加入约束条件总可以得到各种相关性命题。在这里来说,我们加上正交易费用,或者收币的人不能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的约束条件,总可以得到劣币驱逐良币的结论。但问题是,我们加上收币的人可以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的约束条件,就可以得到良币驱逐劣币的结论。难道我们又要搞出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定律吗?这样的定律有趣吗?我觉得无趣的很;这样的定律深刻吗?我觉得浅薄的很。如果这也可以成为定律,那么每一个事件都要对应一个定律。如果经济学充斥的是这样一些定律,那应该是没有意思的吧。

张五常讲劣币不能驱逐良币,他并没有否定历史上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他不仅没有否定历史上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还举出了历史上良币驱逐劣币的例子。

我以为,历史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其实恰恰是劣币不能驱逐良币的证明。不然,政府为什么要特别地规定收币人不能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我以为,从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得出劣币驱逐良币的命题实在不高明,但从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得出劣币不能驱逐良币的命题那就高明多了。

科斯讲无关性,就受到褒扬,张五常讲无关性,就受到批评。这不公平吧!

                                                

                                                5关于格雷欣法则的争论

                                                                        高丙吉
 

     

   这两天看了几篇文章,张五常的《荒谬的“定律”》,叶航的《五常之缪》(原载《经济学消息报》2004年3月12日),《五常之谬在哪里——谢作诗的答复》,还有李俊慧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神话——从唐肃宗的“乾元重宝”史实说起》(原载《经济学家茶座》第30辑),都是关于格雷欣法则的。什么是格雷欣法则,到底谁是谁非?读完之后,渐渐得明白了一些东西,不禁有一种写出来的冲动。

    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定律,又称为“格雷欣法则”, 是以16世纪英国金融家、商人,英国铸造局局长托马斯·格雷欣(Thomas Gresham)的名字命名的。他发现市场上一些由于长期流通而磨损,导致重量不足(成色不足)的贵金属货币在流通,而“足金”的货币则被收藏,或熔化成金属块,甚至转运出口到国外去。结果,劣币把良币赶出了市场。这种现象被英国经济学家麦克劳德确认为经济学上的一条定律。

张五常认为 :“在有优、劣金币的情况下,购物而要付出金币的当然想使用劣币。问题是,卖物而收币的人可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币而敬而远之?卖物者是愿意收劣币的,但物品的价格必定要提高,借以补偿劣币之所不值;另一方面,以良币购物,价格就较便宜。”

而叶航则认为:在以下几个场合,卖物者都会倾向于接受或不得不接受“劣币”,从而不劣币能驱逐良币。第一种场合,金银价格的波动太小,调整比价的“交易费用”或者用一个更时髦的概念“菜单成本”则太大,国王和商人都觉得没有变动价格的必要;既然“制度约束”没有变化,卖者关心的只是收取的货币能不能按法定比例继续流通,所以导致“劣币”充斥市场。第二种场合,为了保证辅币的正常流通功能,当时各国的货币制度都有关于“法偿”数量的规定;一种是所谓的“无限法偿”即不管交易规模多大,支付者都可以用辅币清算;一种是所谓的“有限法偿”即只能在法定范围内用辅币清算,比如当时英国货币法规定的最高金额是20英镑。在第三种场合,为了维护货币流通的权威和降低交易费用,各国货币制度都有关于“公差”的规定;所谓“公差”,就是法律规定的不影响货币支付功能的磨损限度。正是由于这些“制度约束”,才使得卖物收币者见“劣币”而不能“敬而远之”,才使得“劣币”能够大行其道,才使得“格雷钦”能够名扬数百年而至今仍使张五常耿耿于怀。

显然,张五常从交易费用、理性的角度出发,认为在没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人都是理性的,信息完全的假设条件下,劣币是不能驱逐良币的。而叶航则认为,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劣币可以驱逐良币。

李俊慧,进一步从唐肃宗时期铸造“乾元重宝”历史的史实中找到了劣币良币的双轨价格并存的依据,“证伪”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神话。

事实上,可以想见,在唐肃宗铸造“乾元重宝”到最后开元通宝(良币)和乾元通宝(劣币)并存,也是一个从信息不完全到信息完全的过程,人们对良币和劣币的认识过程也是一个交易费用从很高到逐步降低的过程。开始时也许人们会被欺骗,不能区分劣币,但是“你不能在所有的时间里欺骗所有的人”,人们最终能够识破骗局,用劣币支付价格必定提高。也许开始的时候劣币可以驱逐良币,但最后,肯定是张五常讲的。不是说这里不存在交易费用,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了解真相的费用越来越低,信息传递的费用也越低。

谢作诗的解释是,张五常真实要表达的是: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劣币和良币的收益是相等的。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工具和方式与结果无关。教科书讲,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不同金融工具收益率是相等的。所谓理想条件,不外乎是没有交易费用,理性,信息完全。而且认为理性条件是无关性命题,加入约束条件是相关性命题,无关性命题比相关性命题重要、深刻。辩解,以科斯为例,科斯注意到了这个经济学理念名扬天下,而张五常讲无关性,就受到批评。不公平!

是的,无关性命题比相关性命题重要,深刻。这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念。但是,科斯提出了科斯定理这个无关性命题,所要强调却是加入交易费用约束条件后的产权至关重要这个相关性命题。而张五常提出劣币不能驱逐良币的无关性命题却不是为了强调劣币驱逐良币。这恐怕也是张五常受批评的原因之一吧!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张五常也好,叶航也好,之所以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产生了激烈的争论,有一个关键之处就是双方的假设条件不一样,或者说约束条件不一样。不同的约束条件,当然会有不同的结论。不同的条件当然也不能进行比较。这是一个常识。就好比,我们经常说完全竞争是最有效率的,是不是不完全竞争就没有效率呢,当然不是。记得张五常曾经说过一句话,:“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经济总是有效率的。”这事反对的人没有,但是呼应的人也不多。

再者,张五常先生历来以考察现实世界的交易费用而著称,这一次却风格大异,让我们看到一个不是张五常的张五常。

人啊,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8 9:31: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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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8 09:44:00

                                                                  6劣币真的可以驱逐良币吗?

                                                                                          周其仁

以讹传讹的事情从来不少。如要举例说明,我认为首选“劣币驱逐良币”。那是西方历史上的一段公案,可是在中国非常流行,大家不但耳熟能详,而且常常用来作为对可观察事件的规律性总结。其他非西方国家怎么样,我们不得而知。去年到印度开会,问过接待人员,回应也是广为人知。

 

公案是这样的。话说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伊丽莎白女皇当政。她有一位顾问,就是Sir Thomas Gresham(葛氏)。这位爵爷察觉到,市场上那些重量不足的贵金属货币在流通,但“足金”的货币却被收藏、溶化成金属块、甚至被转运出口。葛氏据此向伊丽莎白建言,据说因此才有1560年英皇关于反对银币成色不足的公告。差不多300年后,英国经济学家麦克劳德(MacLeod)著书立说(《政治经济学基础》,1858年版),白纸黑字写下“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good money out of circulation),并命之为“葛氏定律”(Gresham’s Law)。

从此,“葛氏定律”大行其道。

 

为什么说以讹传讹?第一,葛氏自己从来没有说过“劣币驱逐良币”。他观察到的,是含金量不同的货币同时流通,只要成色不足的货币也可以代表较高的流通面值,人们就倾向于收藏含金量足的货币,以至于后者完全退出流通。葛氏自己的概括,是“不同的货币不能同时流通,”而不是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第二,在葛氏之前很久,早已有人发现了“劣币”用于市、“良币”被收藏的现象。例如,据Kindleberg(1985)的考证,有位叫奥雷姆的早在1360年就发现了这一现象。

 

抛开以早晚论英雄,单就内容看,“葛氏定律”成立不成立?让我们想象回到贵金属货币时代,大家都拿银子付帐。试想,要是不足分量的银块照样被作为“正常的货币”使用,谁又会比别人笨?——张三敢用九钱银当一两用,李四为什么就不敢以八钱银当一两?再来一个胆子更大的,干脆以五钱银当一两,又怎么样?如此推下去,岂不是无须走多远,满世界就全是劣币——“葛氏定律”灵验了吗?

 

问题就出在推理上。试问,当人们争相以劣币支付时,谁愿意收取劣币呢?比着支付劣币的固然聪明,可是收款的为什么就那么蠢,非要争相接受劣币?仅此一问,大名鼎鼎的葛氏定律要守也难。不过,如此简单的问题,可不是我能够问出来的。1985年1月17日,张五常教授在《信报》发表“葛氏定律和价格分歧——评一国两币”,文中定断“葛氏定律大有问题”,因为“买物者当然是要用劣币,但至于卖物者肯不肯收劣币,葛氏是没有考虑到的”。

 

教授这一问,就把问题带到了另外一个层面。买物者争相付劣币,卖物者争相要良币,讨价还价的结果,会使良币、劣币各有各价!难道不是吗?足金一两的银子买1000斤大米,面值一两、实银5钱的只好买500斤。如是,劣币劣价,良币优价,购买力平价,还分什么劣币和良币?既然分不出劣币良币,葛氏定律又从何谈起?

 

买卖双方自由议价的前提,当然是信息费用微不足道——是劣币还是良币,买家卖家一望皆知,然后大家出价,八九不离十。要是信息费用不是微不足道,买家卖家之间对货币的优劣有不同的判断,情形又会怎样?

 

那就要看实际的限制条件。一种情况是信息费用实在大的惊人,比如付帐的明知自己手持劣币,但收银一方怎样也看不出来。再加一点,收银方的各个卖物者,彼此之间完全隔绝,既不能分享有关劣币的知识和信息,也不能互相提供识别劣币的服务——这当然是一个很不真实的假设。

 

在这种假想的极端情况下,一次劣币优价得手,会刺激更多的劣币供应。收币方因为无知又不能对劣币做劣价处理,劣币就越来越多——把这个逻辑推到底,难道劣币不就可以驱逐全部良币,葛氏定律因此也就成立了?

还是有问题。不错,劣币受到其他劣币得手的鼓励,越来越多是可能的。但是当越来越多的劣币供应于市,特别是当劣币的增加超过了商品和服务的增加,有一个结果就必定要出现,这就是物价飞涨。是的,卖货者再蠢(其实是被假设的蠢),收了劣币总还是要花出来的。收的越多,轮到他们购物时,出价竞争就越凶。达到一定程度,劣币的供应者自己就要被劣币所害。最起码的后果,人们要背上越来越多的劣币,才能买到越来越少的货物。把这个思想实验进行到底,最后是劣币自己被驱逐,再把良币请回来。

 

真实世界的情形是谁也不会那么蠢。利益迫人聪明,也逼人学习。因此,长久地把大多数人都骗了的事情,从来就没有发生过。那么,为什么不少国家还有屡见不鲜的劣币泛滥,也就是恶性的通货膨胀呢?那不是人民蠢,而是独家垄断了纸币发行的政府,要在全体人民头上大抽通胀税。可是,任何恶性通涨都不能证明葛氏定律有效。证据简单:大凡搞通涨的政府,总要禁止良币的流通。因为一旦良币可用,人们争相放弃劣币,通涨就破产了。

 

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得中国,蒋委员长大发金圆券,为此严禁黄金、白银和美元的市场流通。可惜那时统治集团里的大家族带头不从,蒋经国带队到上海“打老虎”无功而返,结果国民党金圆券体系一溃千里,最后得结果大家都知道,大发劣币的被驱逐到台湾去了。要是葛氏定律真是对的,老蒋——以及全世界滥发货币的统治者——可能不至于输得那样惨。这说明,就是动用庞大的国家机器保劣除良,劣币说到底还是保不住。

 

其实从长一点的历史看,要是真有“劣币驱逐良币”这回事,就从16世纪算起,劣币也早该把全世界人民压得不能动弹了。至于乱发钞票的——现代劣币是也——共同结局是,即便动用武力,还是挡不住劣币连同它们的发行政府一同被无情驱逐。市场的本性就是人的本性,要是劣胜优汰,人类早就灭亡。

 

加起来,在一定的信息和制度成本约束下,劣币可能刺激劣币,也能诱发出更多劣币。但是,还等不到越来越多的劣币把良币驱逐干净,劣币自己就不能维持。讲到底,货币为方便人类交易而生,长期违背这项宗旨的,便遭人类的淘汰。商品、货币市场上如此,文化、思想市场也如此。

 

                                          7关于“劣币驱逐良币”——与周其仁先生商榷 

                                                                                      陈心想

    在周其仁先生博客里读到《劣币驱逐良币不成立,优胜劣汰违背规律》,该文后来发表于2006年5月28日《经济观察报》,很有意思。对周先生的大名早有耳闻,也念过先生大作,他有乃师张五常先生之风,加之对“劣币驱逐良币”这个现象很有兴趣,所以不敢错过这篇新作。拜读之后,我觉得有些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葛氏定律(Gresham’s Law,有人译为格雷欣法则,或格雷沙姆定律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劣币驱逐良币”定律。周先生以西方公案的方式介绍其来龙去脉,也就是先生说的“以讹传讹”。十六世纪的英王伊丽莎白有位顾问,就是Sir Thomas Gresham(葛氏),他发现市场上流通的货币,由于在流通中磨损而重量不足,人们便把“足金”储存起来,熔化成金属块,甚至转运出口,只把“不足”的拿到市场上使用。这么一种现象,在约三百年后,经由英国经济学家麦克劳德(MacLeod) (《政治经济学基础》,1858年版),归纳为“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good money out of circulation),并命之为“葛氏定律”,从而成为经济学理论中的一大定律。

    笔者要商榷的第一点是,“劣币驱逐良币”这个定律是不是“以讹传讹”。我认为:一是葛氏自己从来没有说过“劣币驱逐良币”;二是这一现象的发现权不在葛氏,之前早有人发现了,“劣币”用于市、“良币”被收藏的现象。然这两个原因都不能说明先生所说的“以讹传讹”。第一个原因,很简单,我们举个先生熟知的“科斯定理”为例,斯蒂格勒的命名是不是“以讹传讹”?第二个原因更是和“以讹传讹”无关,因为不管是“葛氏定律”还是“奥氏定律”,“张氏定律”还是“李氏定律”,所概括的“劣币驱逐良币”这一现象总是存在的,不知道是以“什么讹”传“什么讹”。

    其实这只是个小节问题,关键在于,先生要驳斥的是“劣币驱逐良币”这个定律,它不成立,因为优胜劣汰违背规律,这个才是根本要商榷的地方。而先生的“以讹传讹”论意在驳斥葛氏定律,实际上风马牛不相及,而且第二个原因也正说明了其现象的存在。在商榷该定律是否成立之前,我还想说,先生文章的开头显示出的某种意蕴,颇值得玩味。

    先生说以讹传讹的“劣币驱逐良币”“是西方历史上的一段公案,可是在中国非常流行,大家不但耳熟能详,而且常用来作为对可观察事件的规律性总结”,在中国的情形说得没错。那么在其他非西方国家呢?“我们不得而知。去年到印度开会,问过接待人员,回应也是广为人知”。周先生的意思是以讹传讹的“劣币驱逐良币”在西方历史上是公案,“可是”在非西方国家,至少在中国和印度是非常流行。读后以“度君子之腹”来揣摩,先生的意思大概是人家西方都是公案,我们却视为宝贝,是不是“崇洋媚外”?个人鄙见,在马克斯·韦伯的著作中,我读到了这个定律,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信息经济学家阿克罗夫的经典论文里运用了这个定律,哈耶克的论著中也作了阐述,在英语界,我用google网搜查到了十一万七千篇“Gresham's Law”的网页。这么说是不是这个定律在西方也是“非常流行,大家不但耳熟能详,而且常用来作为对可观察事件的规律性总结”呢?尽管里边有反思和完善。

    还是回到“葛氏定律”成立不成立上来。周先生说,“让我们想象回到贵金属货币时代,大家都拿银子付账。试想,要是不足分量的银块照样被作为‘正常的货币’使用,谁又会比别人笨?”在某种意义上,就事论事,不无道理。“欧元之父”蒙代尔(Robert Mundell)在其1998年的著作Uses and Abuses of Gresham’s Law in the History of Money对此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问题都有精到的论述。在这里,可以说周先生至少没有考虑到,不仅“谁又会比别人笨?”不成立,因为人们的智商是有差别的,而且还有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比如阿克罗夫的“柠檬市场”上,对旧车的信息,车主和顾客所知是不对称的。我们可以说“好”的旧车是“良币”,“差”的旧车是“劣币”。按照阿克罗夫的推理,在市场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买家出的价格是同一个价。比较的“好”车都退出了市场,最终市场上没有旧车。也基于同一个价格的原因,蒙代尔认为,对“葛氏定律”可以接受的表达是:“Good money drives out bad if they exchange for the same price”。因为两者交换价格一样才会发生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写到这里,我们因此可以说周先生某种程度上是对的,但是作出“劣币驱逐良币不成立”的结论,是有些武断了。公平地说,周先生也没有完全否定这个定律,因为结尾一段里有这样的话:“在一定的信息和制度成本约束下,劣币可能刺激劣币,也能诱发出更多劣币。但是,还等不到越来越多的劣币把良币驱逐干净,劣币自己就不能维持”。说得没错。只是,还是蒙代尔做得地道,找出了局限条件,比如就提出了一个分界点理论(The Theory of the Breaking Point)的问题。这样,在某个界点之前,“劣币驱逐良币”,过了之后,就不成立了,反而“良币驱逐劣币”。因此,历史上没有出现周先生说的劣币“把全世界人民压得不能动弹”的情形。详细的内容可以看蒙代尔的作品,这里不赘述。

再一点要商榷的事情是关于理论和真实世界的问题。作为张五常先生的学生,周先生一定知道老师所说的,对复杂世界的简化提炼出经济理论,和在真实世界里找局限条件这两件事情。徒弟操起刀来,就忘了师傅的真传了。阿克罗夫的“柠檬市场”开创了信息经济学,文中就用了“劣币驱逐良币”这个现象作为推理的起点,结果也是同周先生推理的一样,市场上不会有旧车出售,而真实世界却是有大量旧车在出售。因为理论是简化了的帮助人们理解解释世界的工具,而真实世界是复杂的系统。我们有信誉制度,有修车老板可以帮买主检查旧车状况,买主也可能有一定的开车经验,开起来感受旧车状况等等。加上这些,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没有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极端,比如旧车市场没有卖主的情况。

    最后附带提一点制度经济学大讲的制度问题。制度不同也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比如大学生找工作,如果以能力为用人标准,单位里会出现“良币驱逐劣币”,否则以关系用人,可以断言,至少部分“良币”会被“劣币”驱逐出去。然后呢?如果有一个世界市场,某地方被驱逐出的“良币”便会流动到以能力为用人标准的地方,从而出现了“楚材晋用”、“孔雀东南飞”以及“出国潮”等。周先生可以从现实中找到好多事例来琢磨“劣币驱逐良币”是否成立,它的局限条件及其后果,也可参考先贤如蒙代尔和阿克罗夫等的著作。那样,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会看得更远,见解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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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8 09:50:00

林行止:內地在過去─直至一、二年前,美元和港幣是「良幣」而人民幣是「劣幣」,現在則完全改觀,良劣互調,使用美元港幣而把人民幣收藏。由於人民幣未來升值機會大,美元和與之掛鈎的港幣愈來愈不受歡迎,人民不願持有而把它們投入市場。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b29i369144s12p1.html

在深圳的小商店是人民币和港币通用的,请问现在在这些小商店里是用人民币受欢迎还是用美元受欢迎?

如果不是法定货币的话,不受欢迎的货币还会流通吗?你愿意接受劣币吗?

这里的关键就是法定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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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9 00:35:00
 顶一下,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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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1 01:29:00
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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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1 22:48:00
弱弱滴问下:既然已经能分辨劣币与良币的差别了,那是否就不存在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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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2 11:07:00
以下是引用linatengteng在2009-3-21 22:48:00的发言:
弱弱滴问下:既然已经能分辨劣币与良币的差别了,那是否就不存在信息不对称?

前面已经说过了,既然知道良币和劣币之分,那就不是信息不对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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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2 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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