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郎顾之争,我们的经济学家从失语到力挺到再次失语再到我们的张先生的"与顾雏军不熟"云云,他们(张,周,汪等)用标准的制度产权分析说明了明晰产权带来的巨大收益之后,将顾先生空手套白狼的行为看作"为他人只所不为"以搞活市场经济,盘活国有资产.钟先生说到"像顾这样的人,办一个企业不够,还要办几十个企业,到处去收购,一天干十多个小时,累死累活,这是一些最想不开的人。据顾讲,他在回国前已经有上亿的资产,如果为了钱,他没有必要这么辛苦.然而,恰恰是在我们这样的社会,对这些最想不开的人并不同情,并不理解。特别是那些仇富心态比较重的人,他们的愿望是这些企业早早垮掉,这些人早早的死掉。死得越惨,他们就越开心。”
制度和产权分析错了吗?我认为没有,产权的明晰在交易过程中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但是产权在不同人手中的作用却是不同的.是不是忽视了交易过程中产权的性质?什么样的制度设计在中国是行的通的,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