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综合协议的定义_远期外汇综合协议与远期利率协议的区别
远期外汇综合协议的定义
远期外汇综合协议是指双方约定买方在结算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日直接远期汇率用第二货币向卖方买入一定名义金额的原货币,然后在到期日再按合同中规定的到期日直接远期汇率把一定名义金额的原货币出售给卖方的协议。即:从未来某个时点起算的远期外汇协议,即当前约定未来某个时点的远期汇率,其实质是远期的远期。
远期外汇综合协议实际上是名义上的远期对远期掉期交易。
远期外汇综合协议是对未来远期差价进行保值或投机而签订的远期协议。
实际中,通常,双方在当前t时刻约定买方在结算日T时刻按照协议中规定的结算日直接远期汇率K用第二货币向卖方买入一定名义金额A的原货币,然后在到期日T*时刻再按合同中规定的到期日直接远期汇率K*把一定名义金额(在这里假定也为A)的原货币出售给卖方。
在这里,所有的汇率均指用第二货币表示的一单位原货币的汇率。为论述方便,我们把原货币简称为外币,把第二货币简称为本币。
远期外汇综合协议与远期利率协议的区别
远期外汇综合协议与远期利率协议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保值或投机目标是两种货币间的利率差以及由此决定的远期差价,后者的目标则是一国利率的绝对水平。
但两者也有很多相似之处:
1、标价方式都是m×n,其中m表示合同签订日到结算日的时间,n表示合同签订日至到期日的时间。
2、两者都有五个时点,即合同签订日、起算日、确定日、结算日、到期日,而且有关规定均相同。
3、名义本金均不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