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改革
上世纪80年代,各地商业银行、人民银行相继成立了一批具有货币拆借功能的融资中心,形成了中国货币市场的雏形。1984年全国各地开始建立和发展同业拆借市场,
1996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建立并运行。
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1988年允许国债流通转让,形成了最初的债券市场。
90年和91年建立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资本市场初步形成,同时商品期货市场得到恢复性发展。
2006年9月成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和开发金融衍生品。
2010年4月股指期货开始交易。
我国资本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参考书籍:《资本市场的多层次特性》——周小川,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