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易宪容(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08/10/25发表的文章。欢迎大家对房产新政进行讨论。
近日,政府对国内房地产政策做出了较大的调整,特别是要对自住型住房的购买者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对于这些房地产优惠政策,政府希望通过对首次购买住房者的税收优惠及信贷优惠来帮助激励他们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便做到既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又达到扩大居民消费、保证经济增长的目的。
但我们要思考的是,目前房地产市的场问题是什么?政府这样做能不能让自住型住房购买者进入房地产市场?如果不能,其结果又是什么?特别是在对改善型住房界定不清楚的情况下,这些政策是不是会成为房地产炒作者的护身符?
2007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政策调整、金融市场的变化、投资者理念的改变,房地产已经由投资性为主导的市场转变为消费性为主导的市场,但是房地产开发商仍然以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来给房地产市场定价。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必然与自住型住房购买者的心理价位及支付能力存在巨大的缺口。这时,自然也就导致房地产销售迅速下降。
因此,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当市场的价格与购买自住型住房者的心理价位及支付能力相差很远时,对自住型购买者来说,即使房地产政策最优惠,这些居民也是没有能力进入房地产市场的。
而愿意或有能力进入的也只能是住房投资者。对于住房投资者来说,不仅全球房地产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已经一片凋零,投资房地产的风险也全部暴露了出来,而且由于巨大的金融风险,各商业银行也不敢推波助澜,让一些资质不好、风险高的投资者通过虚假的方式获得信贷。
也就是说,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无论是出台什么政策,仍然只有自住型住房的购买者愿意进入房地产市场。要让当前的房地产市场销售重新启动,并非仅是对自住型购买住房者的税收优惠、信贷优惠的问题了,而是如何让房地产市场价格降到他们有能力接受的支付水平上。因此,这些新政策出台后,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更大幅度调整是谁也阻拦不了的事情。
美国及世界金融危机清楚地表明,房地产泡沫一定是各种经济危机及金融危机的根源。如果说政府允许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重新泛起,那么类似美国的金融危机也会在中国出现。所以,对新政策中的许多漏洞,对于新政策中可能引起的一些问题,我相信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会出台细则来规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6 9:16:3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