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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2

                  《资本论》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湖北省黄冈市陈才天------


导读:全文7页。第3页:二§、《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第6页:三§、劳动二重性理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资本论》是公认的马克思主要经典著作,然而,人们很难想象这部享誉全球的称为工人阶级的“圣经”,被捧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怎么可能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呢?《资本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它的核心理论是劳动价值论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剩余价值理论。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1623—1687年)有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其意是说人类社会财富有二个来源,在配第时代是没有机器生产的手工业经济社会。马克思处于机器大生产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当时德国、英国化学工业已有相当的生产规模。《资本论》主张只有产业工人的活的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它表现在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理论和劳动二重性理论中的逻辑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一§、《资本论》劳动价值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资本论》劳动价值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它表现在商品价值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理论,所谓商品价值量与这一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理论和机器不创造价值的观点等内容。

             (一)《资本论》商品价值理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马克思说:“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一卷,53页)这句话是马克思对于劳动价值论的经典表述,早已是全世界马克思主义信仰者视为颠覆不破的真理。人们都视劳动光荣、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世界的伟大思想,这是正确的和毫无疑问的。但是,这种劳动思想却不能由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来诠释。因为马克思这里的“劳动”并非一般意义上抽象的劳动,这里的“劳动时间”绝非指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的劳动时间。按照《资本论》理论,我们很多人一辈子没有过劳动(包括马克思),或者说很多人的劳动时间是不创造价值的与创造世界毫无关系。马克思所指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仅仅是产业工人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时间”而已。虽然马克思将“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监工”等纳入产业企业“生产工人”的范畴。并且,这种劳动理论将生产精神商品价值和知识商品价值的劳动排斥在外,它是不能够对精神商品和知识商品价值做出合理解释的。

        首先,把商品价值的本质与价值的形成要素等同。央财经大学冯春安教授认为,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要素之一,但并不是商品价值本身。把价值归为劳动的凝固,价值又由劳动创造,这样出现劳动创造劳动的同义反复。商品价值的本质不是劳动,而是商品满足交换者需要的“使用价值”即效用性,简言之,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不是为了交换劳动或劳动时间,而是为了获得商品的效用性。

        其次,一切商品价值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的观点,是一种简单商品生产价值构成理论。比如,一部手机的价值决不仅仅包含着劳动时间。采取简单商品生产模型来论证高科技商品的价值,是不足取的,也行不通。高科技商品包含的知识力创造的价值、价值量是不能、也无法用劳动时间来衡量。手机无线通讯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科学技术体系的综合功能,它包括材料科学、计算机技术、无线通讯技术、软件程序等知识力内涵,它们既不能用劳动来代替,也不能由劳动时间来证明。

第三,一切商品价值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的观点,排斥了自然力是创造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众所周知,劳动并不是商品价值形成唯一的因素。所谓劳动是劳动力改变对象物形成商品的运动,如果没有劳动对象物的存在,劳动力不可能单方面形成劳动,也不可能生产商品物体出现,劳动力必须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生产出商品。比如,一个工作日生产24个水杯,杯子可能是竹子、木材、铝材、铜材、塑料等原材料,但无论是什么材料,它们都包含有自然力创造价值在内。

在工业企业方面,生产商品的原材料和能源的使用价值几乎都是自然力创造的,或是包含有自然力创造的成分,所以,每一种商品、每一件商品的价值都包含有自然力创造价值的成分,如果把商品价值仅仅归功于劳动、劳动时间是一种极其片面的错误的理论和观点。比如,在市场上销售的煤炭,它是价值实体,煤炭这个价值实体效用和交换价值完全是自然力创造作用形成,黄泥土是不能作为能源商品成为工业生产资料进行交换的,工人劳动只不过是开采、运输的作用,然而马克思将煤炭的价值全部归属于开采、运输的劳动时间,是荒唐的价值思想。还有,现代化学工业生产有数百万种商品,它的原材料主要是石油和煤炭,它们的价值内涵中都包含有自然力创造价值的成分。

最后,商品的价值是一定时的凝固的劳动时间,这种商品价值理论规定排斥了科学技术和机器生产创造商品价值的可能性,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思想理论。根据一切商品价值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的观点,每一种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科技劳动生产率越高,生产的商品价值量愈少。

生产状况


日劳动时数


日制杯个数


必要劳动时间


剩余劳动时间


总价

值量


每个茶杯价值量(元)


手工生产


10


10


8


2


10


1


改进工具


10


16


5


5


10


0.625


机器生产


8


200


0.32


7.68


8


0.04


高科技生产


8


1000


0.064


7.936


8


0.008




        从这个表中得出的结论是,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社会生产条件下,现代科技在单位时间内生产产品的数量是手工业或一般机器生产数十倍、数百倍乃至数千倍地提高,使单位产品价值量低至于超出货币计量单位的常规。由此可见,商品价值是一定量的凝结的劳动时间的经济学理论,不能容纳科技生产创造商品价值的事实。然而,劳动价值论这种难堪的局面,似乎难不倒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们的超人智慧,他们认为科学技术创造的是“财富”,而不是“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计量经济研究所齐建国先生说:“这就像是一种特殊劳动可以找到天上掉下的‘馅饼’一样。我们把这种劳动称为知识劳动。”“因此,我们认为,知识和技术是一种天然的使用价值,它们不创造价值,但它们创造财富,是‘上帝’代替人们创造的生产力的倍加器,我们只需要花费一定的知识劳动——学习、研究与开发、管理创新等,去把它们从上帝那里‘拿来’,用在生产过程之中,就可以用同样多的劳动创造更多的财富,并按照使用价值的大小在市场上化为相应量的一般劳动。”(何秉孟,2003年,346~347页。)素有唯物主义秉性著称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却不得不借助唯心主义的“上帝”来维护伟大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科学”的尊严。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献给马克思的一个莫大的绝妙的讽刺。或许,这是一种刻意的调侃,是作者职业创造性思维对科技知识经济劳动价值论阐述的无奈选择。毫无疑问,这是《资本论》商品价值理论表现出的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的一个缩影。

(二)商品价值量与这一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理论逻辑,否定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马克思说:“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资本论》第一卷,53~54页)

        众所周知,如果因为生产力提高反而使商品的价值量减少,就失去了应用科学技术生产商品的意义,这样就没有人使用科技机器来生产商品了。但在实际上,人类从未停止过对科学技术应用于商品生产的追求,可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实际商品生产的情况完全不符合,这就证明劳动价值论是蕴藏着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不过,马克思并不是愚蠢到不如普通人连基本的常识也没有了,相反,是马克思的智慧充分利用了劳动价值论有一种天然的缺陷来实现他的政治目的服务,这就是只承认手工业工人劳动力创造商品价值,从而确立起工人阶级创造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去了,因此工人阶级应当享有社会财产所有权的权力。这样,马克思轻易的占据一种人类社会伦理道德的制高点,由此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得到了占人口大多数普通劳动者的支持和拥护。在无产阶级知识分子、理论家中,鲜有人对劳动价值论这种由于其理论自身缺陷形成的反科学技术的思想提出质疑,这是一种极其致命的错误。

       马克思深知资本主义社会以机器生产方式为主要的特征,机器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单位劳动时间内能够生产更多数量商品,创立或臆造出“相对剩余价值”理论来拯救这个谬误。然而,马克思的目的达到了吗?我认为没有,相反,相对剩余价值理论使他的劳动价值论不攻自破。且看分析如下:

       《资本论》理论规定,商品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时间)成正比,但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这个观点,曾经是教科书中重要的观点,被视为真理,统治我国政治经济学思想达一个半世纪之久。根据《资本论》理论,“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资本论》,第一卷,52页)这就是说,资本家投入雇用工人到一种商品生产中社会必要劳动量越多,那么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就越多,因此这种商品交换价值量也会随之增加,即市场价格就会高=贵,或越值钱,这样社会拥有这种商品的数量越多其财富积累就越多。显然,这其中隐藏了朝着延长、扩大或增加社会必要劳动量方向倾斜的偏好,即包含劳动量越多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这本身就是一种谬误;因为这样就没有人去搞科学研究、创造机器应用于生产商品的心理动机和减少劳动时间追求更大利润的动力了。但实际上,商品生产者尤其是资本雇用生产者,却不遗余力地采用机器生产,即朝着相反的方向——最大限度地降低使用雇用工人劳动时间,从而降低商品交换价值量。马克思是知晓这一点的,但由于他主张劳动价值论观点,决定了他不能很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所以,马克思把这种现象当作一个“谜”。(《资本论》第一卷,356页)然而,这个所谓的“谜”,不过是劳动价值论谬误引起的罢了;如果我们放弃劳动价值论,采取生产要素价值论,这个所谓的“谜”就在瞬间烟消云散。

       读者切忌在此处以消费者的立场来理解“商品的价值量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这句话语意义,以为生产力提高了商品价格就便宜了,对消费者有好处。相反,在这里要站在商品生产者角度立场去理解这句话所含有的意义,即生产力提高了,所生产的商品反而价格低廉了,那么生产企业怎么生存呢?换言之,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高科技产品为什么价格昂贵的道理何在?

        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观点的逻辑结论是,商品生产者由于科技与机器的应用,生产同一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相应减少或缩短,那么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就相应减少,即他生产的商品在市场销售价格就降低=便宜或越不值钱。如果是这样的状况,那么还有谁投资购买科技机器提高生产力呢?科技越发达生产力越高,所生产出来的商品却越不值钱;因为社会财富是以商品价值量的多少来表示的显现的和决定的。所以,商品的价值量会随着生产力提高反而在减少,这样就没有人应用机器生产了,这是一个十分显著的矛盾或谬误。一般认为,这是指生产力提高后商品中所含的劳动量减少,商品价值量就随之减少,所以商品价格就下降,即生产力越高生产的商品价格就越便宜;但商品价值量减少无疑就意味着以价格标记的财富量缩小。这样一来人们就失去了应用技术机器提高生产力的实际意义了。然而,事实上正相反,使用技术与机器提高生产力才能带来更多的社会价值量或实物财富的增长。

     因此,商品价值量与这一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理论逻辑,否定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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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2 00:05:40

第2页:

(三)机器不创造价值

马克思说:“象不变资本的任何其他组成部分一样,机器不创造价值,但它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上。就机器具有价值,从而把价值转给产品来说,它是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机器不是使产品更便宜,而是使产品随着机器的价值相应地变贵。 (《资本论》第一卷,424页)

1、马克思鼓吹机器生产不创造价值的政治目的

恩格斯在1886年为《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写的序言中说:“生产力按几何级数增长,而市场最多也只是按算术级数扩大。”(同上,36页。)既然生产力是按几何级数增长的,那么你怎么是一位劳动价值理论强有力的支持者呢?既然生产力是按几何级数增长的,那么科学技术和机器生产怎么不创造价值呢?恩格斯这不是承认了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吗?

我们看到,《资本论》关于机器不创造价值的观点与上文提及的“商品价值量与这一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理论逻辑是一脉相承的。马克思对于机器应用于生产时的观点:一是机器不创造价值,二是机器不是使产品更便宜,而是变贵,因为购买机器设备投入大额的资金,机器成本需要折旧到产品价格中去所以机器应用于商品生产时,既不创造价值,又使商品变贵。那么,人们不禁要说马先生是何等的伟大哟,那些殚智竭力发明创造机器的人们是何等的愚蠢,那些花大价钱购买机器设备用于商品生产的资本家是个个脑子进了水呵。不过,马先生可以坐在办公桌前写出这些脱离实际的荒谬文字,却不能阻止人类智慧激情的涌流,人类在不断地发明创造生产效率更高的科技机器设备,它们创造高出人工操作生产数十倍乃至数百倍的商品效用价值和财富,而且还能生产出工人手工不可能生产出来的高科技产品,使人类每一个成员享受高科技产品带来便捷、轻松、舒适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一问马克思鼓吹这种思想观点的目的何在?难道是企图使人类社会回到刀耕火种的荒蛮时代吗?

马克思“机器不创造价值”观点的谬误性,根源于劳动二重性的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理论。这种理论是以手工业工人劳动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观点为前提和基础的。并且,马克思将商品使用价值量规定为“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资本论》,第一卷,52页)而且这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同上,52页)这足以表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推导出的商品价值理论,是以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构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定的。这种劳动价值论必然导致科学技术和知识以及机器不创造价值的观点。

然而,在机器创造价值的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们仍然极力地辩解。比如,中国人民大学宋涛教授主编《政治经济学教程》认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自动化设备和机器人都不创造价值。剩余价值的源泉仍然是雇用工人的剩余劳动。他们列举了4条理由,其中第3条和第4条理由是错误的,而且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观点相悖,因此不能成立的,分析如下:

第3条认为,使用自动化设备和“机器人”的资本家“在同一时间里,要比同行业其他具有平均水平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复杂程度的工人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更多。”(宋涛,第68页。)但是,这条理由与马克思主张“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 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的观点相违背。(《资本论》一卷,第60页)因为马克思说的是“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宋涛教授等人却认为,在同一时间里,有的“工人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更多。” 至少,宋涛教授是将“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与“工人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混淆起来了。

第4条认为,“使用自动化设备和机器人的资本家获得的更多的剩余价值中,有一部分是由其他生产部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移过来的。”即由平均利润率来实现的。(宋涛,第68页。)这无异于说,A行业的资本家剥削了B行业的产业工人。世界上那有如此荒谬的逻辑呢?绝对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因为它们完全没有可操作性。他们用马克思资本有机构成理论来支撑这种毫无经济根据价值转移观点,认为由于行业之间竞争,使剩余价值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行业转移到资本有机构成高的即使用自动化设备和机器人的行业中来。这岂不是无稽之谈。

这是一种用平均利润率来证明机器不创造价值的观点。其实,以资本有机构成理论为基础和前提的平均利润率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理论,也是一种谬误。根据《资本论》理论中的资本有机构成理论逻辑,“机器应用使资本家获得的剩余价值减少”就是一种谬误。因为这样就没有资本家使用机器生产了,但事实上则完全相反。按照马克思的相对剩余价值理论,机器应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提高了对工人剥削的程度,即缩短了工人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了剩余劳动时间即增加同一劳动时间内生产商品使用价值量(生产商品数量增加数十倍)。然而,按照C:V比率理论,资本有机构成越高的产业,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却愈少。由此可见,不仅相对剩余价值理论与资本有机构成理论是相互矛盾的。而且C:V比率理论中的比率越高的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量“愈小”与第3条理由中的“更多”,也是相互矛盾的。虽然在第3条理由中用了许多的限制词汇,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C:V比率是既定的,即C:V的比率越低者获得剩余价值愈多,越高者获得剩余价值愈少。换句话说,手工业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比现代工业资本家更多,这充分证明了《资本论》劳动价值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规定,机器不创造价值,但是,以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为例,19001910年,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仅有510﹪是靠科学技术带来的;而到了30年代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则主要靠科学技术的因素。这些国家在70年代的经济增长,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取得的已达5070﹪,而某些新兴部门则达100﹪。又如,1978年,我国每一个农业劳动力日平均生产粮食仅2.074斤,而同期美国是166.523斤,相差79倍。每一个钢铁工人每年只生产钢铁16.7吨,而日本是330吨,相差20倍。人类社会已进入以电子、激光、航天和生物工程为中心的科学技术革命兴起,一些发达国家的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已经出现了“无人车间”和“无人工厂”。那些使用机器人从而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工厂企业,直接在生产第一线从事劳动的工人大大地减少,但资本家得到的剩余价值不仅不减少,反而急剧地增长。这些铁一般的事实证明机器是创造价值的。不论中国马经学家们采取什么理由进行辩解,都是于事无补的、徒劳的。

2、所谓“复杂劳动”不过是掩盖科学技术创造价值的摭羞布

当我们批判《资本论》机器不创造价值的理论时,一定不要忘记了它的有关于复杂劳动理论的内容,马经学者会用复杂劳动理论来证明《资本论》理论逻辑的严谨和完美。然而,所谓复杂劳动理论能够证明或代替科学技术和机器生产创造商品价值的事实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学概念,它们的内涵性质完全不同,虽然在外延上有重合。它们在外延上重合性在于:科学技术是工人掌握并用于劳动生产商品的过程,机器是要工人操作生产商品。马克思恰恰利用了这种联系,并以“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与高科技产品挂上钩,这使人们产生了一种错觉:即任何一种高科技产品都可以称之为“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这样,导致人们产生一种将科学技术和机器生产等同于“复杂劳动”的错误的经济思想。

马克思说:“它是每个没有任可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资本论》第一卷,57—58页)

众所周知,社会在产的商品有千百万种,劳动方式千差万别,但从劳动生产的结构形式上可以划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这是社会普遍认同接受的一种劳动观念。但是,经济学是实证性很强的学科,马克思在这里“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的提法,构成了经济学的一个实证问题,然而,全世界的马克思经济学家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俗称还原问题,即如何把复杂劳动还原成简单劳动)。苏联和中国两大社会主义国家还动用国家力量,组织大批学者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研究这个问题。但是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既然已经通过社会平均劳动概念把全社会的劳动力按“平均熟练程度和强度”一律进行平均化或无差别化处理,就不应该再来研究“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问题,有故弄玄殊之嫌。其实,这种责难是欠说服力的。诸不知,所谓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同样是一个不可被实证的概念。

虽然,复杂劳动在《资本论》结构中并不占有重要的理论地位,但是马克思通过“复杂劳动”概念掩盖了科学技术或机器生产创造价值的功能作用,成为隐蔽科学技术创造价值的庇护所。比如,中国马经学者就以“复杂的劳动是自乘的和倍加”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为由,将机器生产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功效归属于劳动力创造价值。这样,复杂劳动概念就成为劳动价值一元论的一个理论支点。不过,在《资本论》理论中,机器生产增加的劳动产品量属于商品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价值,“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 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资本论》一卷,第59~60页) 。这一理论规定成为《资本论》的理论魔咒,而不可逾越。

我认为,将工人操作机器生产看成是一种复杂劳动的观点,不能代替或混淆或等同于科技和机器生产的功能和效率。简言之,机器生产不等同于复杂劳动。事实上,一方面所谓复杂劳动是属于发明创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具、新机器、新方法的劳动;另一方面机器生产使工人劳动简单化,一名普通工人只不过是一项复杂劳动的参与者,他所承担的仍是一种简单劳动的地位和作用。一旦新技术成熟了,工人生产这种商品的劳动,实际上成为一种新的简单劳动的方式。那么,科学技术或机器生产在同一时间内提高效率100倍甚至1000倍的经济现象,它们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经济学问题呢?请看下一节科学技术不是劳动,而是知识力具有无限重复使用的功能。

3、科学技术不是劳动,是知识力具有无限重复使用创造物质效用性即经济价值的功能。

在经济学领域,学者们对于社会经济价值(以下简称“社会价值”或“价值”)的来源问题,有多种观点理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作为经济增长最重要的要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表现得更加突出或更引人注目。知识的力量集中体现在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据测算,美国、英国、日本和德国的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都超过了60﹪,法国一度甚至超过80﹪,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技术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60﹪。这里,扼要阐明知识力的来源、知识力的功能、知识力物化和物化知识力创造价值的形式等问题。

(1)什么是知识力?知识与知识力的关系是,知识是知识力的名称,知识力是知识实体的性质。换句话说,知识都是具有知识力性质之超自然的实体物,即知识力是意识力与信息力的集成体。

首先,知识力是一种意识力。何谓意识力?意识力是人脑心理意识和思维加工感知觉器官获取事物规律信息的能力。在意识力作用下经历一个由物象样式向语言意义转换的思维程序,形成由语言文字、符号、语法意义构成的表述和记载的知识即知识力系统,它们充分体现了知识、知识力具有意识力属性。这里需要说明意识力不是劳动力,虽然意识力在通常条件下表现为一种劳动力,但它绝不仅仅属于人脑的功能,劳动力是能量守恒的,但意识力也是一种物理学生物学功能,可能由机器物理学功能或生物功能拥有意识力,比如电脑的意识功能等。

知识力是一种意识力,它体现在一种知识内容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述、记载、传播,不同语种的人的意识能力可以识读、翻译、学习、理解、记忆知识内容即知识力是不变的。比如,牛顿发明的经典力学原理,他用英语符号表述,当翻译成中、德、法、日等语言文字传播时,知识力内容不会改变。

知识力是一种意识力,它体现在知识有改变人的行为方式的力量。知识力具有意识能动力量的属性,即在人的意识思维力的作用下理解语言表述知识力的内容,并用来指导、规范人的行为、操作的方式,因为人的行为是受到心理意识和思维控制驱动而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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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力是一种意识力,体现在知识力具有创生性。知识力创生性是由人的意识力将事物规律信息转换成人的肢体操作行为,驱使人的操作行为符合物质运动规律,从而改变物质存在形式创生新物体的效用性,满足人类生产生活需要。比如,陶瓷艺人将泥土制作烧造成陶器用具,又如,木工师付将木材制作成家俱等,再如,工程师和技工根据瓦特发明制造蒸汽机知识力,采用机器加工钢铁制件制造成蒸汽机,以及所有现代制造业等,都是知识力作用下创造生产新的产品。

       知识力作为一种意识力是依赖于智力劳动的力量,它与智力、创造力的联系在于:一方面知识力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通过智力劳动发现、发明创造出来的,并由智力行为表达、或制作、或语言文字表述、记载等方式传播;另一方面,创造力是劳动力最伟大的功能特性,它能够发现、发明创造科学知识,比如法拉第发明创造电动机原理知识力等,一个人创造力大小强弱与掌握专业性知识力、丰富度有较大的联系。

        知识力作为一种意识力是依赖于智力劳动的力量,它与智力、创造力的区别在于:知识力既不是智力也不是创造力,智力和创造力都是人的脑机能,它们属于劳动力范畴,知识力是事物规律信息为内容的借助于能量推动而超越劳动力的意识力与信息力集成力。然而,智力不等同于创造力,或者说创造力是智力的某些类型,有的人智力非凡但创造力却不足。因此,创造力是比智力更高层次的心脑意识思维的功能,比如科学家主要表现为智力劳动的创造力,创造力是发现发明知识力的劳动力。   智力和创造力作为劳动力的属性,它们遵循能量守恒定律即一个人的智力和创造力不会向他人传递,也不能被他人重复使用。但是,一个人创造的知识力可以被他人无限重复使用。比如,瓦特发明蒸汽机创造力结束于最后一台成型机,瓦特发明制造蒸汽机的方法作为一种知识力系统,它以文字符号图形等知识形式记录下来,自始蒸汽机制造知识力在世界范围传播。人们根据社会生产需要,依据瓦特制造蒸汽机知识力系统,可以制造出无数台蒸汽机。

         其次,知识力是一种信息力。知识具有信息的本性:信息不是事物本身,是事物的性质、运动状态和方式。信息具有被人、生物、机器所感知、提取、识别,可以被传递、存储、变换、处理、显示、检索和利用的特性。但是,信息不等同于知识,信息只有被人类意识思维用语言符号形式表达出来,具有了知识的形式,才称得上是知识。信息力是知识的内容和性质。一般认为,宇宙世界由物质、能量、信息三部分组成,知识范畴不仅包括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还包括意识力及其表现形式如语言文字和意义等。由于知识是人通过感官获取事物运动规律的信息,在人的意识思维力作用下形成由语言文字、符号、语法意义构成的表述和记载的知识系统,所以知识具有信息的本性。

      信息是知识力的本性。信息在能量如电能或劳动力推动下形成信息力,信息力能够重复或再现事物的性质、运动状态和方式,因此,信息类别性质决定知识力类别性质,比如化学信息决定化学知识力,生物信息决定生物学知识力,经济信息决定经济学知识力,等等。

      信息是知识力的本性还表现在:信息的传载性、不灭性、共享性、能动性决定了知识力传载性、不灭性、共享性和能动性。一方面,知识力借助于语言、文字、图像、胶片、磁盘、声波、电波、光波等物质体作为媒介传载信息内涵的形式,才能被人或生物或机器所接受与运用,为实现人的目的性服务;另一方面,知识力具有信息的不灭性:即信息力并不因为被使用而消失,信息力的载体可能在使用中被磨损而逐渐失效,但信息本身并不因此而消失,它可以被大量复制、长期保存、重复使用。所以,信息性质决定了知识力具有无限重复使用的属性。

         再一方面,信息共享性决定知识力具有被智能意识实体物共享性质,它们包括人和机器等。知识力借助信息媒介的传递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一种知识力可以在不同个体或群体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可以共同享用;这是由于信息属性不同于物质性质所决定的,信息交流与物质交流的本质区别在于:实物交流,一方有所得,必使另一方有所失,而信息交流不会因一方拥有而使另一方失去拥有的可能,也不会因使用次数的累加而损耗信息的内容。由于知识力具有信息属性,所以知识力具有共享性。

        还有一方面,知识力具有信息能动创生性。信息力的产生、存在和流通,依赖于物质和能量,没有物质和能量就没有信息力;但是,信息力在与物质、能量的关系中并非是消极、被动的,而是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信息力可以控制或支配物质和能量的流动并对改变其效用价值产生决定性作用。在信息力作用下将知识物化为工具、机器、智能机等新物质体的功能,从而替代人工生产创造新的物质商品。

        最后,知识力是意识力和信息力的集成体。事物规律信息由人的意识思维加工转化为语言文字意义组合成知识形式、记载、学习,经过意识力将知识转化人的行为并物化成新的物质体,或是将知识力物化为机器的功能从而超越于人身体力和智力之外,独立地生产商品创造经济价值。知识力具有符号化和物化的属性,知识力具有无限重复使用而不损耗的伟大力量

       (2)知识力的功能

由于知识力与智力和创造力等劳动力相互密切的联系,它造成了许多的经济学假象,比如混淆知识力与智力和创造力的区别、差异,造成经济学理论中,长期找不到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是什么?然而,知识力既不是智力也不是创造力,知识力的功能表现简述如下:

       a、知识力具有通过语言文字广泛传播的功能。发现发明知识力的人数与学习、运用知识力创造价值的人数比率极高。一种知识力可以用不同语言文字表述、翻译、记载、传播、学习、接受,比如牛顿发明了经典力学知识力,运用它的人数是1﹕万亿人次的比率。

      B、知识力具有改变人的行为方式的功能人类的行为是表达知识力最重要的方式,语言文字表述的知识最终转化人的行为,它是知识力的体现。所有知识力只有通过人的行为表达才有真实的社会作用与意义。

         C、知识力具有被物化的功能。知识力通过人的劳动行为改变对象物的效用性即知识力物化有二种形式:一是直接改变劳动对象物存在方式、性质和功能,以满足人的需要如上述房屋、汽车、飞机;二是创造对象物具备知识力功能生产出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质体,比如机器生产商品等,知识力物化创造价值量没有上限,只要劳动力和自然资源充足,它具有满足人类社会无限的需求量。

        G、知识力具有无限重复使用而不耗损的功能。比如,人类世世代代运用牛顿力学知识力、法拉第电动学原理知识力、普朗克和玻尔量子力学知识力、爱因斯坦相对论知识力等等。可见,知识力是人类改造自然创造价值的主要力量。

         (3)物化知识力及其功效

      所谓物化知识力是指一种知识力物化后创生出来的机器的功能,只要有物理能量推动它们完全替代人工劳动力支出生产出物质的或服务的产品创造价值。比如,通用机器、动力机、反应器、计算机、机器人、卫星系统等等。它们在热能、电能推动下,自动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创造价值的目标,给人类社会带来巨额的财富。物化知识力的功效处在无限大的数值域上,在自然资源充裕条件下,逻辑上可充分的满足人类的需求。

       a、物化知识力即机器设备功能使劳动生产率提高成千上万倍。现代电气化重轨铁路运输线路,二名驾驶电动机车司机与普通技术工人劳动力支出几乎相等,但一列重轨货运列车可运载10000t煤炭,运输1h/100 km。假设:1个人工负重50kg运输1h/5km。计算可知一位重轨货运列车驾驶员运输量是普通人工运输量40万倍之巨。

       b、物化知识力创生新材料。化学工业生产出数以百万计产品。

       c、物化知识力即计算机功能代替人工信息化处理、决策创造经济价值。在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网络信息化处理系统,它完全代替人工实现信息处理创造价值或者通过互联网及其补充技术以低成本在全球传递、获得信息、增强决策能力创造经济价值。美国每年应用计算机完成的工作量相当于4000亿人/年的工作量。

        g、物化知识力创生新能源。科技设备功能超越劳动力创造新能源将不同自然力能量转换成电能,如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等

       d、物化知识力即机器人代替人工生产创造价值。机器人生产能够实现人工不能达到的精确度、细微度、紧密度和高效率,比如在现代汽车制造业中,机器人成为生产汽车商品的主力军。又如自动存取款机等,还有新兴3G打印制造技术,更能证明物化知识力创造价值的功效。

                   二§、《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采取了一系列理论假设论证证明机器生产不创造价值,其中包括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假设,剩余价值率假设,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假设,资本有机构成假设,总体工人假设,平均利润假设等等,从而实现他的政治目的:唯有产业工人的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源泉,从而取悦工人阶级,愚弄、蒙骗占人口大多数的无产者拥护他的政治主张,实现他成为“伟大人物”的个人目的。但是,这一切乔装打扮都是以“科学理论”的幌子进行的,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有责任揭露它的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真相。

          (一)关于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理论假设,实质上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马克思为了证明私有制的罪恶,就立志编造一套工人阶级创造全部经济价值,资本家无偿占有剥削工人的所谓剩余价值理论,关于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假设就是理论逻辑的一个环节,它的核心思想是机器生产不创造商品价值,实质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资本论》是这样区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马克思说:“可见,变为生产资料即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因此,我把它称为不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不变资本。

       “相反,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变为可变量。因此,我把它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可变资本。” (《资本论》,第1卷,235~236页)

        这段关于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概念性阐述,乍看起来是非常漂亮的逻辑严密的推理性很强的理论假设,但是,《资本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理论,却是不符合商品生产与销售实践检验的一种谬误。马克思将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揭露剩余价值的来源,证明剩余价值不是由全部资本创造的,也不是由不变资本创造的,而是可变资本创造的,说明雇用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我发现了马克思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他在《资本论》的写作过程中,常常引用的论据不是当时英国和德国发达的化学工业成就,而是棉花、纺织工业,衣服、上衣,谷物、食品工业等。化学工业的技术性很强,它很难成为论证工人的活的劳动创造价值的证据。因此马克思把“蒸馏器”的科学技术因素“抽掉”,当成普通的生产资料即“不变资本”, 将蒸馏装置成本价格混同原材料以企业会计核算折旧的方法,转移到化工产品成本价格中。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英国的煤焦油分馏工厂生产的苯、甲苯、萘、蒽、醌等许多的化工原料。显而易见,化学工业生产商品经济现象,对于劳动价值理论的论证极为不利。化学工业商品生产,前期是化学家掌握科学技术知识,通过实验发明创造了新的物质体,再发明蒸馏器技术制造设备,然后才能组织批量生产。按照马克思理论规定蒸馏器是“不变资本”,但它却将煤炭、焦油加工成了众多的化工原料,而且价值翻番几十倍,谁能说蒸馏器是不变资本呢?但马克思说:“一定的化学过程固然需要蒸馏器及其他容器,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分析时把蒸馏器抽去。”(《资本论》第一卷,第241页。)马克思不仅仅是抽掉了“蒸馏器”,而是排除、排斥了科学知识、技术和机械设备创造价值的功能和性质,而是排斥了科学家研究工作的劳动性质和排除知识分子脑力劳动创造价值的功能和性质,难道这种抽去“蒸馏器”的理论方法是科学的吗?难道建立在这种逻辑方法上理论能够成为科学理论吗?这说明马克思并不是不知道科学技术与原材料在商品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不相同的,而是为了达到某种主观臆断的目的,将科学技术对于商品生产的作用与意义“抽去”避而不谈,其目的却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劳动价值论不能承认科学知识与技术能够创造价值。只要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从焦油生产出化工原料的历史,就不难证明化学工业商品生产创造的价值,绝不是工人的活劳动所创造。在赫希斯特公司工作的工人们,如果没有卢休斯运用科学知识,该公司就要倒闭,工人们都要失业,何以创造价值的机会和条件呢?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马克思确立劳动力是创造价值的“可变资本”的逻辑证明。

        马克思假设认为,在(商品价值)W=(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这个商品价值构成公式中,不变资本可以C=0。因为有的资本家可以不使用经过生产的生产资料,不使用原材、辅助材料,也不使用劳动工具,而只使用天然存在物的材料和劳动力,所以就不会有不变价值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去,产品价值的这个要素即C就会消失,因此,C=0是成立的。但V仍然存在,M也同样发生了。显而易见,马克思对C=0的论证是一种手工业条件下生产的情形,因为不使用工具生产的劳动产品一定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状态,所以C=0实际上是不能成立的。然而,马克思仍然假设W=0+V+M是成立的。这样“M”即剩余价值就只与“V”可变资即劳动力发生关联,M就由V的自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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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2 00:09:01

第4页:

      此外,马克思也认为V原本就是一个已知的不变量,要把它当可变量是不合理的,“如果说90镑可变资本或自行增值的价值这个说法看来是矛盾的,那末它只是表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固有的矛盾”(同上,第240~241页。)可见,将V假设为可变量仍是一种主观意志的决断,并不是客观规律使然。

       首先,在资本主义社会是机器大生产,它的生产过程中C=0是不能成立的。其次,既然C=0是不能成立,那末,将生产过程中发生增值的因素仅仅归属于V也是不成立的。第三,W=C+V+M的生产创造价值的过程,完全排除了资本家管理劳动在事实上主导参与作用;马克思先入为主将这个生产过程的主导者即资本家只当作M即剩余价值的获得者,而不是实际参与者,这种理论假设显然是不正确的,至少存在严重缺陷的假设。第四,将V规定为自行增值的可变资本的矛盾,看成是资本主义生产固有的矛盾,更是马克思主观臆断。难道是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了只有劳动力才是创造价值唯一的源泉吗?难道是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了机器生产不能创造价值吗?事实上,资本家为了获取更多利润都愿意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生产,而不是多雇用工人生产。工业革命初期,工人起来砸毁机器就是证明,也是作为机器生产创造价值最为直接的实践证据。显而易见,将劳动力看成是唯一自行增值的可变资本的矛盾,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固有的,相反却是作者强加的,是马克思本人的主观意识作用,做出这样一番论证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第五,马克思如此论证劳动力是唯一的可变量的逻辑能够成立吗?我认为它不能成立。因为建立在C=0基础上的假设条件,与使用昂贵的机器生产提高了加工原材料数量10倍、100倍1000倍而生产商品价值的效率实践,完全不能相容;或者说,“抽去蒸馏器”的逻辑论证结论,与装置了蒸馏器的化工厂生产商品经济实践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综上所述,所谓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理论假设及其论证,不过是一种拙劣的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而已。

        (二)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加深对工人阶级的剥削

        马克思说:“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资本论》第一卷,445页。)什么是相对剩余价值呢?马克思说:“我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相反,我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 (《资本论》第一卷,350页)

        《资本论》理论规定“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资本论》,第一卷,445页)这就是说,机器生产加深了对工人剥削程度,因此在理论上构成支持工人砸坏机器的“革命”行动的依据。社会生产采用机器是科学进步推动人类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早期曾有发生工人砸毁机器的事件,因为应用机器生产在表面上看直接造成少数工人失业的问题。但是,从社会经济运行规模上看,企业采用机器生产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劳动生产率,它形成了采矿、运输、冶炼、机器制造等新生行业会大量吸收劳动力。因此,在早期工业生产阶段中,工人砸毁机器显然是狭隘的观念、错误的行动,从长期的社会需求发展看,机器生产造成工人失业总是暂时现象,比如,近二百年来,世界人口增加近十倍,机器生产得到广泛应用,现代工业生产为人类提供了巨量的商品,人类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失业现象总是以较小的人口比例发生。如果以机器生产一方面造成工人失业,另一方面加深了对工人剥削而不采用机器生产,那么,人类社会进步发展是不可想象的。

       由此可见,《资本论》中“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理论,直接构成了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首先,我们在上文分析了马克思话语:“机器不创造价值”,但这里马克思说“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难道不是一种自相矛盾呢?有的人会说,“价值”与“剩余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不能因为马克思一方面说“机器不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又说“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是一种自相矛盾。

         我认为这种为马克思辩护是站不住脚的。其理由是:1、马克思说“机器不创造价值”的语境就讲商品生产及商品价值构成问题,就是讲机器应用于资本生产与商品价值的关系,所以马克思说“机器不创造价值”是指商品价值。2、商品价值与剩余价值当然是有密切联系的。简言之,没有商品价值当然就没有所谓剩余价值。说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实质上包含有机器生产商品价值。如果机器生产不创造商品价值,就无从谈起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3、谁能够说“相对剩余价值”不是商品价值的“价值”含义吗?而且马克思论述了机器生产“直接地使劳动力贬值,使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商品便宜,从而间接地使劳动力便宜”,这难道不是机器生产创造价值引起的一种价值运动现象吗?因此,马克思否认机器生产创造价值,同时认为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加深了对工人剥削程度,这是自相矛盾。既然承认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就说明机器生产是创造价值的。

        其次,“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与“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是自相矛盾的理论。

        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这是《资本论》多次强调的观点。但是这种观点表明相对剩余价值是机器应用于商品生产的结果,然而,它就与商品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原理相背离。马克思将相对剩余价值与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紧密联系在一起,看起来振振有词,实则根据理论需要而不顾及理论逻辑,任意编造理论。

        马克思说:“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 (《资本论》第一卷,355页)那么人们不禁要问:相对剩余价值是不是价值?回答是肯定的。但是,相对剩余价值与商品价值有没有区别与联系呢?《资本论》不仅没有讲清楚,而且显出逻辑混乱。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章论述“相对剩余价值概念”第二个假定中,论证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自乘的劳动”即“成正比”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正如马克思接着所说:“可见,采用改良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比同行业的其余资本家,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占有更大的部分作为剩余劳动他个别所要做的,就是资本全体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时所做的。”(同上,354页)这是与马克思坚持“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观点相一致的。(同上,355、356页)然而,在这里《资本论》表现出逻辑混乱,马克思接着用了“但书”回归超额剩余价值实现上面来了。它表明相对剩余价值是资本家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过程中实现的,但却形成了相对剩余价值与超额剩余价值的逻辑矛盾,即超额剩余价值有了二个来源:创造论与转移论。并且,马克思一方面理论规定“机器不能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则认为“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且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却没有说明相对剩余价值是不是商品价值?两者联系与区别是什么?这也是《资本论》理论逻辑上存在重要的自相矛盾之一。

       相对剩余价值是马克思用来阐明或证明资本剥削劳动的方式和程度的工具性概念;劳动生产力与相对剩余价值成正比,显然不是与商品价值成正比。但马克思说“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是把相对剩余价值等于商品价值,这是逻辑矛盾。因为如果将相对剩余价值等于商品价值,就承认了机器生产创造价值,就否定劳动价值论本身。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论述过程回到了超额剩余价值的轨道上来,仍然是“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铁律,(同上,354页)马克思后面的总结论是“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劳动力的价值也是这样,因为它是由商品价值决定的。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同上,355页)显而易见,一方面马克思坚守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理论,没有变化;另一方面,马克思没有将“自乘的劳动”作为普遍性来修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观点,如果说商品价值将随着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采用而增加,就承认了科学技术和机器生产是创造价值的,就直接否认了劳动价值论的原理,他必须坚持“一元论”的“工人的活的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价值论规定性不变。同时,劳动生产力与相对剩余价值成正比的观点,是一种揭露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加深了资本剥削劳动的理论组成部分。这就是辩证法成为诡辩的典型事例。(注:老陈去年10月有幸参加江苏省《资本论》研究年会前,拙稿被收录论文集,顾士明会长说:“全世界没有一个人提出超额剩余价值理论有问题。”的确,《资本论》问世150年来,国内外既无一人对上述这段所谓的辩证思维提出质疑。然而,其诡辩是真实的理论事实。)

           最后、相对剩余价值理论掩盖了科技知识和机器生产创造价值的真相

       所谓“相对剩余价值”是马克思在经济学上运用辩证法的一种思维逻辑产物,他的目的与其说是揭露资本家剥削工人阶级,不如说是为了掩盖科学技术机器生产创造价值的真相。马克思不仅认为机器不创造价值,而且将机器应用于资本主义生产看成是资本榨取工人血汗的绞肉机。马克思虽然承认机器应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使单位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数十倍的商品物体,但剩余价值理论却认为,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能是提高相对剩余价值率,更加深了对产业工人的剥削程度。马克思将应用机器生产创造出来的相对剩余价值看成雇用工人创造的“价值”,因为剩余价值理论首先规定了只有雇用工人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显然,这里是冒着相对剩余价值不是商品价值的理论逻辑风险。换句话说,产业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即是社会财富唯一的源泉,所有论述证明都须围绕这个理论核心而展开,至于是否符合逻辑可以不顾或是采取欲盖弥彰的拙劣手段。并且,上文已提及机器属于不变资本,但到了论证剩余价值理论时,机器变成了可变资本,即机器生产创造相对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论》理论逻辑吗?

       机器生产创造价值。人们知道,由于机器应用于商品生产后,同一工人在单位劳动时间内生产出了100倍数量的商品。我们认为这是科技机器应用于商品生产后,机器创造了比工人100倍商品价值量,即机器创造了价值。但是,马克思受到劳动价值论的限制,理论规定机器不创造价值。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通过发展劳动生产力来节约劳动,目的绝不是为了缩短工作日。它的目的只是为了缩短生产一定量商品所需必要劳动时间,它所表现出来的商品生产现象是,一方面,因为应用技术机器生产更多数量的商品使单位商品价值量降低,在市场上与那些商品价值量高的商品以同等价格出售,或以较低价格竞争出售,这样应用机器生产的资本家实现了更多的(超额)剩余价值(利润),另一方面,却使雇用工人遭遇更加深重的剥削,这就是相对剩余价值与超额剩余价值的理论逻辑。马克思对机器应用于商品生产而创造价值的事实持否定立场和态度,他说:“自从剩余价值的生产永远不能通过延长工作日来增加以来,资本就竭尽全力一心一意加快发展机器体系来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同时,相对剩余价值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一般地说,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是:提高劳动生产力,使工人能够在同样的时间内以同样的劳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东西。”(同上,449页)不过,当提高了生产力后,工人以同样的劳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东西,就是剥削吗?根据劳动力能量守恒定律,同样的劳动力消耗只能生产同样多的产品量,它生产出更多的东西自是另出有因,即机器生产创造。

        马克思用“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掩盖科技机器应用于生产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实质。他采取用“相对剩余价值”理论并未能够拯救劳动价值论包含“商品的价值量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这个谬误。因为问题的关键在于马克思是以工人劳动力使用的时间量作为决定商品价值量这种价值论的规定性,并且将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作为创造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唯一的源泉;也就是说,科学技术的应用提高生产力的结果是减少了工人劳动力使用的时间量即商品价值量,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成反比”。然而,就是这个“成反比”不是导致社会商品价值的增加,而是导致社会商品价值量的减少。简言之,科学技术的应用使生产力的提高不仅不能使社会商品价值增长,反而导致社会商品价值的减少。果真如此,人类发明创造科学技术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相对剩余价值理论这种显而易见的学理错误和荒谬的逻辑结论,掩盖着科学技术即机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和创造价值的真相;或者说,相对剩余价值理论就是为了将科技机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或创造商品价值的事实转移给产业工人的理论手段。

       因此,相对剩余价值理论表明了《资本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三)关于资本有机构成比例率决定利润率理论,充分体现了它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在《资本论》理论中,利润与剩余价值的联系在于,利润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它们本是同一个东西,都是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数量也相同。利润与剩余价值的区别在于,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的产物,而利润表现为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因此,有如下公式:

      1、剩余价值率公式:m′=v/m;m′(剩余价值率),V(可变资本),m(剩余价值)。《资本论》有多种剩余价值率公式。

      2、利润率公式:P′=C/m。P′(利润率),大写C(预付总资本)。《资本论》有多种利润率公式。

      马克思为了论证全社会不同生产部门平均利润率的计算方法时,设定了利润率公式:C︰V,即资本有机构成比例率,它就是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在企业资本中比例率。下面我们对马克思这一段运用C︰V比率论述利润率的分析,但可以采用“剩余价值”概念进行讨论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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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2 00:15:30

第5页:

马克思说:从对可变资本的这种考察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在生产部门A的一个投资中,总资本每700中只有100用在可变资本上,600用在不变资本上,而在生产部门B的一个投资中,600用在可变资本上,只有100用在不变资本上,那么,A的总资本700就只能推动100劳动力,按照以前的假定,也就是只能推动100劳动周或6,000小时活劳动;而B的一个同样大的资本却能推动600劳动周或36,000小时活劳动。因此,A的资本只能占有50劳动周或3000小时剩余劳动;而B的一个同样大的资本却能占有300劳动周或18,000小时剩余劳动。可变资本不仅是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的指数;在剩余价值率已定时,它同时还是超出这个限度所推动的超额劳动或剩余劳动的指数。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在前一个场合,利润率700分之100=7分之一=14又7分之2﹪;在后一个场合=700分之600=85又7分之5﹪,是前者六倍的利润率。但是在这个场合,利润本身实际上也是前者的六倍,对B来说是600,对A来说是100,因为用相等的资本,B所推动的活劳动为A所推动的活劳动的六倍,所以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生产了六倍的剩余价值,也就是生产了六倍的利润。(《资本论》第三卷,1975年,第165页。)

人们通过上述马克思的假设论证,可以看到资本有机构成理论中的C︰V比率规定:不变资本“C”为分母,可变资本“V”为分子,其计算出的结果是,机器设备投资越大,资本家所获得的利润越少;相反的情形是工资量越大即雇用工人人数越多,资本家所获得利润就越大。这些逻辑结论是符合劳动价值论内在逻辑规定性,但它们一方面与资本企业生产效益的事实相违背,另一方面充分地体现了C︰V比例的利润率理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1机器应用使资本家获得的剩余价值减少

根据马克思上面论述,在某甲资本家用600元投资不变资本(厂房机器设备等),用100元投资可变资本(雇用工人),按照马克思说:“剩余价值只是来源于资本的可变部分”(《资本论》,第一卷,446页)这样,某A资本家与某B资本家投入相等的资本量,但某A资本家所推动的活劳动为某B资本家推动的活劳动的六分之一,所以某A资本家只获得了某B资本家六分之一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如果剩余价值即利润是这样生产出来的,那么就没有资本家愿意使用机器生产了,因为使用机器生产的资本家是无利可图的。这就是说,机器的应用是不利于资本家的,机器应用使资本家获得的剩余价值减少。这显然是一种谬误,因为在无产阶级革命史上,是以工人阶级砸毁机器反对机器应用于生产的“运动”开始的,这就从反面证实了机器应用使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减少的结论是错误的。

实际上资本家是愿意使用机器的,因为机器的应用使资本家的利润极剧增加。我们假定一台机器(不变资本)价格量相当于10名工人年工资量,但这台机器应用后使工人劳动生产力提高了10倍,而且这台机器可以使3年,这样就使资本家能获得3倍利润。这说明机器的使用价值本身同样具有创造价值源泉的属性。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却不承认这铁一般的事实。

然而,根据C︰V的比率逻辑,资本家是不需要也不能够采用机器生产的,因为资本家投资企业如果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越高,就会越亏损,因此,《资本论》中的C︰V比率理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2手工业生产能够使资本家获得更多剩余价值

根据马克思上面论述,在B资本家600元用在可变资本上,只有100元用在不变资本上。这样B与A用相等的资本,B所推动的活劳动为A所推动的活劳动的六倍,所以B获得了比A六倍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这样,那些越是使用手工业生产的资本家越能够获得超额利润。马克思说:“这说明,在同一不可分割的过程中,劳动保存价值的属性和创造价值的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纺同量的棉花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越多,加到棉花上的新价值就越大;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纺的棉花磅数越多,保存在产品内的旧价值就越大” (《资本论》,第一卷,227页)这就是《资本论》中阐述的资本家要增加剩余价值总量的两个途径之一:增加可变资本总量,以雇用更多的工人,扩大剥削范围。

果真如此,就没有资本家愿意使用科学技术机器生产商品了,工场手工业应当保留至今。然而,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工场手工业早已绝迹。人类社会发展史、科学技术发展史和现实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上述理论与事实却完全相反,它其实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3工人阶级应当感谢不使用机器的资本家

根据马克思上述C︰V比率理论,由于B资本家没有使用机器生产,他为工人阶级创造了比A资本家更多的就业机会,所以工人阶级就应当感谢B资本家。但是,B资本家与A资本家在资本相等和劳动剥削程度相等的条件下相比,B资本家却获得了六倍于A资本家的剩余价值即利润。难道工人阶级应当感谢那位剥削他们更多的某B资本家吗?工人阶级应当反对A资本家,因为A资本家使工人失业。为了不失业,工人阶级应当反对资本家应用机器生产。但实际上,A资本家对工人阶级剥削只有B资本家六分之一。这就是说,工人阶级要支持一位剥削更多工人获得更多剩余价值的资本家,而去反对一位剥削少量工人获得少量剩余价值的资本家。

因此,工人阶级依据马克思的C︰V比率理论,从就业的角度考虑,就应主张国家或社会限制资本家采用机器生产商品发展经济,这样,既满足了无产者就业的需要,同时也保证了资本家获取高利润。这就使整个人类社会保持手工业生产的状态,足见《资本论》利润理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4既说资本家不使用机器能够获得更多剩余价值,又说资本家使用机器提高了对工人剥削程度。

根据马克思上述C︰V比率理论,在资本投入相等与剥削程度相等的条件下,B资本家不使用机器获得剩余价值量六倍于使用机器的A资本家。但是,马克思在对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中,在理论上表现出支持工人砸坏机器的革命运动的偏向和色彩。比如,马克思说:机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资本论》第一卷,408页)因此,机器从一开始,在增加人身剥削材料,即扩大资本固有的剥削领域的同时,也提高了剥削程度。(同上,434页)等等。显而易见,在《资本论》理论中表现出,一方面说资本家不使用机器能够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另一方面又说资本家使用机器提高了对工人剥削程度。竟然是如此自相矛盾。

综上所述,诸多谬误导源于一个其核心谬误:剩余价值只能由可变资本创造,即只有产业工人阶级劳动力使用才是创造价值的源泉,科学技术机器生产不仅不创造价值,反而加深了对工人阶级的剥削程度。因此,马克思上述C︰V比率理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政治经济学说。

(四)科技含量高、自动化程度高的工业部门需要攫取、瓜分手工业部门的利润才能生存和发展

本文上节已经提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假设了企业生产商品的利润率公式:C︰V即资本有机构成比例率计算企业利润率的方法。马克思不仅用资本有机构成比率计算企业资本家获取利润率,而且还以C︰V的比率为前提条件建立了全社会不同生产部门平均利润率的计算方法,以及作为企业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的基础条件。然而,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同样的问题,那就是《资本论》建立在资本有机构成理论上所谓平均利润率和转化为生产价格的理论,仍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马克思说: “但是,如果商品都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那就象已经说过的那样,不同生产部门由于投入其中的资本量的有机构成不同,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利润。但是资本会从利润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较高的其他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的升降进行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 (《资本论》第三卷,第218~219页。)

马克思关于所谓“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提供同样的利润”和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的假定,是不能成立的。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说这种假定只能在一个国家内才有可能发生,而在国与国之间是不能成立的。我认为即便是在一国内尤其是大国内,这种假定仍然是不可能成立的。在同一国家内有许多不同的生产行业部门,由于生产对象、产品属性、劳动力性别、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等都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这二种假定根本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国马克思经济学家根据马克思的假设制成的不同资本有机构成的生产部门在等量资本投入情况下,列出“三个生产部门的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表”,就可以很直观的看到它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的产物。

宋涛主编《政治经济学教程》,2013年,第111页。

三个生产部门的平均利润率的形成

生产部门

预付资本

剩余价值率﹪

剩余价值

每年资本周转次数

年剩余价值量

年利润率(﹪)

年平均利润率(﹪)

年平均利润量

年平均利润量与年剩余价值量之差

机械工业

90C+10V

100

10

1

10

10

30

30

+20

纺织工业

80C+20V

100

20

1.5

30

30

30

30

   0

食品工业

70C+30V

100

30

1.2/3

50

50

30

30

—20

宋涛等人认为:“使用自动化设备和机器人的资本家获得的更多的剩余价值中,有一部分是由其他生产部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移过来的。”(同上,68页)显而易见,这个平均利润的形成,是建立在科技含量高、自动化程度高的工业部门需要向手工业(虽然食品工业不一定是手工业)部门攫取、侵占利润,才能维持其生存和发展。这是何等的荒谬!如果按照马克思这种资本有机构成形成的平均利润理论,人类还需要发展科学技术应用于社会生产吗?这种平均利润率的形成理论,是典型的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的表现,它严重地违背资本主义生产实际情况。中国教育界竟然还是如此公然不讲事实,不讲科学,的确是太不应该了,这是在误人子弟,也是在误党误国呵!

一些马经学博士先生著文认为,利润、价值都是“流动的”,所以它们不是问题。请问:那里向哪里流?这个表格难道不是证明手工业利润向机械工业流吗?难道不是高科技、高自动化生产现代工业企业需要向劳动密集型企业攫取、侵占利润,才能维持其生存和发展,难道不是证明劳动价值理论逻辑结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吗?

同时,根据马克思所说:“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的升降进行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请看:中国人民大学根据马克思这一理论制作出机械工业、纺织工业和食品工业等三个生产部门的“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表格(宋涛主编《政治经济学教程》,2013年,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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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2 00:21:11

6页:

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

生产部门

资本有机构成

剩余价值率(﹪)

剩余价值

平均利润率(﹪)

平均利润

价值

生产价格

生产价格与价值之差

机械

90C+10V

100

10

20

20

110

120

+10

纺织

80C+20V

100

20

20

20

120

120

   0

食品

70C+30V

100

30

20

20

130

120

-10

这种生产价格形成的过程,仍是遵循上面“平均利润率”同样理论逻辑,即科技含量高自动化程度高的现代工业企业攫取、瓜分、侵占手工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创造的价值:前者生产商品价格大于价值,后者生产商品价格小于价值。这是一种不符合资本主义生产实际的荒谬逻辑,如果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事实,怎么会有科学技术的发展呢?因此,它们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即这个“表格”的内容数据是完全不可能被实证的,它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的表现。

根据“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的升降进行分配”理论逻辑,机械工业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食品工业是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前者必须向后者攫取利润,否则就难以生存下去。上面列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政治经济学教程》列出“三个生产部门的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表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表,证明科技含量高、自动化程度高的工业部门,需要向科技含量低、自动化程度低的食品工业部门或是手工业部门提供利润,否则前者就无法生存下去。这是非常荒谬的,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理论,它也是劳动价值论的必然归宿。暴露了马克思由资本有机构成的平均利润率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理论,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三§、劳动二重性理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马克思说:“劳动二重性理论是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它确立了产业工人的活的劳动是创造价值唯一源泉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其他的劳动者或非劳动者即便参与了社会经济活动,也是不创造价值的。比如,在商品流通、货币流通中工人职员劳动的收益,都是一种参与工业企业剩余价值的分割而已。所以,只有产业工人阶级是社会劳动的主力军,是社会财富的主人、是国家权力的主体,因此,它成为工人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社会伦理道德制高点的依据,也成为马克思鼓动工人阶级奋起乃至使用暴力推翻和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国家的社会心理基础。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建立在《资本论》理论基础上,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国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当然不反对重视工人阶级地位、作用和利益,然而,将工人阶级看成是社会发展决定性力量,导致忽略、轻视科学家知识分子在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严重地扭曲了工农阶级与科学家知识分子之间的政治关系,其实是一种虚构正义的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一)劳动二重性与商品二因素相联系的理论,在逻辑上导致严重扭曲工农阶级与科学家知识分子的政治关系

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资本论》,第一卷,60页)

这段话语是马克思关于劳动二重性即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概念及相互关系的概括性表述,既是商品价值二因素与劳动二重性相互关系的重要表述,也是劳动价值论理论的经典性表述之一。但是,劳动二重性理论是《资本论》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的理论基础。

1、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概念存在二个严重的逻辑矛盾,隐藏着《资本论》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的基因。

第一个矛盾是,抽象劳动的外延远大于具体劳动。既然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是同一劳动过程包含二重性质,即一个硬币的两面;那么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外延应是相等的重合,只是在内涵上有不同的性质,但是马克思的定义却没有做到这一点。比如,如果说抽象劳动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那么它就包括了“纯粹”的脑力劳动,如科学家研究活动、艺术创作活动和教学活动等,并且至少不能排除商业经营职工的劳动和金融企业职工的劳动。因为这些“纯粹”的脑力劳动也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但科学家劳动却不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即科学家们劳动不具有“具体劳动”的属性和特征,所以,在实质上抽象劳动外延远远大于具体劳动。

第二个矛盾,具体劳动概念外延严重限制了抽象劳动外延,从而使劳动概念外延大大小于社会经济生活中人类劳动力支出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劳动范畴。《资本论》理论立意在于确立“具体劳动”的社会劳动概念,在这里马克思规定“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的实质是一种社会平均劳动观念,“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在逻辑上限定了所谓“抽象劳动”仅仅指生产商品价值的劳动,即产业工人的劳动。这样,《资本论》的“劳动”是仅仅指“生产商品用价值”的劳动,而不是广义的劳动,所以它不仅不包括那些“纯粹”的脑力劳动和非商品生产的脑力劳动,而且还排除了非商品生产的体力劳动,比如,《资本论》中多处论述了商业工人经营销售商品的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显而易见,《资本论》的“劳动”没有包括像牛顿、麦克斯维、洛伦兹、爱恩斯坦等人发明创造性劳动,它既没有区别瓦特发明蒸汽机劳动与后来制造蒸汽机工人劳动的本质差异,也没有区别法拉第发明电机的劳动与制造电机工人劳动的本质不同。谁能说瓦特和法拉第都是工人吗?

综上所述,《资本论》的劳动概念就是限定在产业工人的生产商品的劳动范畴,劳动二重性理论这二个逻辑矛盾隐藏着《资本论》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的基因。

2、《资本论》劳动理论导致产生错误的劳动观念,严重地扭曲工农阶级与科学家知识分子间政治关系

由于《资本论》论述的劳动价值论是一种以研究商品生产过程的商品价值理论,因此有的经济学者认为劳动价值论排斥科学家劳动创造价值,在理论逻辑上是没有过错的。然而,问题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却严重地扭曲了科学家及知识分子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他们经常处在一种被排斥,甚至遭受无情打击的政治迫害的境地。这是《资本论》在理论逻辑上造成了它是一种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导致了人们产生形成了错误的劳动观念,即片面的认为只有工人农民的体力劳动,才是创造社会历史的根本动力,并将科学家科研活动排斥于劳动范畴之外。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政治学理论。然而,真正的历史发展动力是科学发明创造,而不是体力劳动。在《资本论》理论逻辑上造成的只有体力劳动才是劳动,科学技术研究、 经营管理、教学等活动,都不算是劳动的错误的劳动观念与社会政治生态。中国“文革”前后发生的所谓 “下放劳动”、 “劳动锻炼”、 “劳动改造 ”“知识分子劳动化”等,都是让知识分子去搞体力劳动。讲劳动人民, 就是指工人、农民等体力劳动者, 排除了知识分子,只有那些改造好了的少数“劳动知识分子”才算是属于人民一员。

在《资本论》理论中,科学家不是商品生产者、不创造价值、当然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并且成了资产阶级的同盟者,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或改造的对象,科学家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这种地位作用,诸如此类错误的政治思想观念,都是由“劳动二重性”理论所导致的、决定的。在社会主义革命实践中,人们将马克思对待“科学家”的立场和态度扩大到科学、教育、文化领域的“高级知识分子”,这就是文革期间流行一时的“知识越多越反动”,知识分子是“嗅老九”的思想理论根源。造成将许多的科学家视为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进行打倒、批判、改造,如长年住五·七干校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各大学都搞过“洗澡”运动,郭道晖先生说,“我经历的最早一拨运动是1951年—1952年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凡是从旧社会过来的教授,人人‘洗澡’,即作自我检讨,清理旧思想。以后运动就由校党委和各系党总支领导。在清华大学,学生对老师开展起群众性的严厉批评,老师们说‘洗澡水是滚烫的’。记得数学系教授华罗庚刚回国不久,检讨老过不了关,硬说他回国是投机。当时的党委书记何东昌找了数学系党支部书记,批评了他们,才让华罗庚过了关。” 文革中,著名科学家姚桐斌是“两弹一星”功勋,他和科学家赵九章一起被批斗过程中被红卫兵打死,年仅46岁。在这个角度视域上讲,《资本论》理论具有反智主义的特征。

由于《资本论》劳动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不仅中国乃至世界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形成了一种似乎只有体力劳动才是劳动,只有工人阶级才是最革命的最有先进性,其他所有阶级或阶层都要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和改造。“文革”期间学校全面停课,“接受工人阶级、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思想根源都在马克思的劳动理论。如果有人要重视国家经济建设、科技、生产,动辄被冠以“唯生产力”帽子,“白专道路”而遭受批评、批判、打击,直到八十年代初由成思危先生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力”观点,被邓小平所重视,才开始逐步形成全党的思想。

   

(二)以所谓“总体工人”理论,掩盖、抹杀科学家发明创造科学技术的功绩,为了取悦、愚弄、蒙蔽工人阶级而虚构社会伦理道德制高点,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

上文讲过,《资本论》理论规定:“机器不创造价值”,但是“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这就意味着机器生产剩余价值,那么资本家无偿剥削工人阶级岂不是站不住脚了吗?剩余价值理论岂不是没有什么意义了吗?马克思才不拙呢,他一定会想尽一切理论手段将相对剩余价值安排给工人创造,将它安装在工人阶级身上是他自誉“义不容辞”的理论责任。于是马克思发明了一个新概念:“总体工人”。这个概念的意义在于它是说,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但机器是工人制造的,所以机器生产的相对剩余价值归根结底还是工人阶级生产的,资本家无偿剥削是木板钉钉。

马克思说:“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资本论》,第一卷, 556页)中国马经济学家们运用“总体工人”观点来解释现代工业生产自动化条件下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

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高等院校政治经济学教材中称:“使用自动化设备和机器人的资本家获得的剩余价值,来源于‘总体工人’的剩余劳动。”他们认为,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生产过程具有更加广泛的、复杂的协作性质,一件产品的完成,是经过一系列的工序和很多工人协作的结果,产品成为“总体工人”或“结合劳动人员”的劳动成果。他们说:“‘总体工人’不仅包括在生产第一线直接操纵机器设备进行劳动的工人,而且包括从事技术工作和一般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他们共同参与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创造。”(宋涛主编:《政治经济学教程》,2013年,68页)但是,这种对“总体工人”的解释并未超出《资本论》规定的“工程师”属于工人的范围,因为以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和剩余价值逻辑形成的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说性质,没有发生任何改变,现分析批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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