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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3

预装软件,是指手机出厂自带或第三方刷机渠道预装到用户手机中的应用或软件。然而这些预装软件真正有用的很少,流量没了、内存没了、信息没了……最后却还不让卸载,真是岂有此理!7月2日,《解放日报》报导了上海市消保委依法向智能手机生产商提起诉讼的消息,预装软件这一毒瘤终究要被开刀。

预装软件危害很大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中的预装软件

购买的新手机,打开一看发现莫名其妙预先安装了各种应用软件,用处不大却难以卸载,还占据着大量的内存空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三星、OPPO手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决定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昨天,上海市一中院受理了这两起案件。这是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申城法院首次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诉称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近两年来,针对不少消费者反映的智能手机说明书未完全告知真实情况,存在内存缩水、软件功能不清等问题,市消保委委托专业机构对市场上在售智能手机的多项性能开展比较试验。

试验中发现,抽样的天津三星公司所售SM-N9008S智能手机预装各类应用软件44个,广东欧珀公司所售的OPPOX9007智能手机预装各类应用软件71个。说明书中,厂商对这些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均未予以明确标注,也未告知消费者可以用何种方法卸载预装软件。

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权利。被告所售手机的外包装及说明书,均未对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系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同时,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被告不告知相关预装应用软件的功能,并将所有应用软件捆绑销售且不告知卸载途径,限制了消费者依个人需求选择软件的权利,系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

为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市消保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的规定,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新民事诉讼法增公益诉讼

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其中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等进行细化规定。包括:如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还应当同时符合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等条件。

同时,这一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即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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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3 17:59:04
非常好,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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