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选择性执行问题
(为明天读书会活动而预备的一个发言稿)
2015-7-11
曾经有段时间管理界很热衷于执行力的提升,当然,如何提高执行力确实很重要。以我的浅陋经历看,一个领导十个主意能被很好地执行1-2个就很不错了。当然,好坏的评价标准主要以领导的任务期待为依据,而不是执行者的愿望。因此,高执行力表现为高任务完成率。但是,我最新的体会是:低目标任务完成率还不是执行力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下属的选择性执行问题---即:下属将上级的文件精神按自己的意愿执行、而不是按文件本身的要求执行;或者可以这样说,低目标完成率实际是选择性执行问题导致的。
择性执行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上级文件是上级集体决策,但下级却按自己效忠的个别上级领导的意愿和利益去选择性执行。例如,重大问题的公示本应按标准执行(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下级却不公示上司的“重大项目”及其执行情况(类似“为尊者讳”)。
第二,上级文件规定的两件任务是前后连贯的,但下级却偏重做追究别人责任的事情,而对需要自己多付出多担责的事情却尽量淡化甚至延迟。例如,新领导对单位的过去工作的检查很卖劲---即使这种总结历史的意义不是很大,而对未来的构思却不积极思考、心中无数或者推迟执行。再例如,创新的任务往往被具有既得利益的人撇开,而既得利益者对守旧的任务却不遗余力。
第三,同一单位同样的使命,只因不同职能部门的考核责任的不同而导致不同的甚至对立的理解与执行,不同职能部门不能齐心协力地去执行单位的使命。例如,质量担责的部门追求安全而不顾库存时间,销量担责部门追求及时送货而不愿意质量检验耽搁时间;再例如,教务处重视教学质量,学工部关注学生事故,二者在考试违纪处分等执法上往往发生冲突。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复杂。
我们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有三条:第一,提高领导的公义道德素养;第二,完善民主集中制,克服官僚主义作风;第三,单位提供 “内创业”的软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