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讨论的,有多少是企业家,有多少是工人?恐怕大多是拿笔杆子的。在这种情况下,讨论出的结果恐怕最终还是学术角度的意见,只代表专家们的声音,然后用来自娱自乐罢了,不管正确与否对实际问题的解决不起作用。我的意思是我们的国家需要一种机制,需要一种自下而上参与解决问题的机制。宏观领域的问题是由微观个体聚集的,经济出现问题了,市场上的微观主体感受最直接,他们亲身体验着问题的实在,但是我们的机制中却没有他们说话的权利。就像人体的免疫系统一样,人体无时无刻不沉浸在复杂的病毒环境中,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之所以人能健康的活着是因为我们身体的免疫系统能够有效的自我诊断,自我调整而不是因为有高明的医生或先进的药物。是药三分毒,我们国家的问题就像是人体的免疫系统被阉割了,免疫系统从一线反馈的信息得不到有效执行。因此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不是这次中小企业大规模倒闭的问题,也不是世界经济危机中的生存法则,而是我们体制的改革怎么能够被有效推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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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定全民参保,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不过目前来看平民是感受到好处了,有了保险,稍微放心了一下,但是如果中小企业负担不起,大量倒闭,职工失业,那就还不如以前了。
如果都裁员39名呢?这个数字也不少啊。
哎!
我还没有发言的权力,因为我还不是很清楚企业的净利润是扣除了哪些成本的。
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能算出来老板到底赚了多少。
员工的待遇是不是实在太低了。
我一直很是埋怨所在的地方工资水平太低。或许老板是有苦衷的。
或许这个地方的政府在层层剥削企业。
看完这篇文章,使我开始从一个老板的角度去考虑工资的问题。
会继续探索的....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企业家的话,反映一个本质问题:“所谓劳心者食人,劳力者食于人”——脑力劳动剥削体力劳动,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本质不变,形态不断改变:从原始、奴隶、、、、到现在的社会主、义资本主义。
企业家的论述是直接感性的
经济学家的论述是抽象理性的
决策者的决策才是最实际管用的
有效的决策供给永难满足决策的需求
而社会就着这样矛盾争鸣计划的前进着
理解,学习,哈哈!11
企业之所以对新《劳动合同法》反弹大我觉得有几个原因:
1、强势地位转换,观念没有更新
2、部分职工没有意愿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没有强制储蓄的接受能力(养家糊口、工作的不确定性等等)
shibo1972提高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实际上我觉得应该解决职业教育对农村低层次教育人口的普及程度。
很多农村人口勉力上完九年义务教育(实际上初中就已经很吃力了),继续教育的承受能力和意愿都不大。如果国家能够再提高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农村人口接受良好的职业技术教育(现在的职校也已经变质了),使得这部分人在选择继续接受更高等级教育和职业能力教育之间有充足的余地,相信会更好。现在的大学生也许优点只有一个,就是接受能力比较强。操作能力实在太差。而很多企业往往需要实战能力强的员工。高技术含量机器的操作也许并不需要本科硕士。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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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 ,虽然劳动密集型企业养了很多人 ,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大多属于非复杂劳动,而技术密集型的员工属于复杂劳动,是符合生产社会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理想员工。我们不应该一味的去同情去帮助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因为他们的生产效率低下,效率较低,他们养活很多人对于中国的长远发展无疑是杯水车薪。而技术密集型企业相反,员工的素质高,工作效率高。从长远的角度看,其团队是又壮大趋势的 。而且企业和员工是之间的劳资关系,既是不好的 ,又是好的。我们只要妥善处理劳动成果的分配,在不同时期根据国家的大政策方针妥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好。不然的话,只能是然劳动密集型企业成为中国发展的阻碍并最终成为发展的桎梏。至于技术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现在目前的这种各方面博弈状况,我觉得是中国发展道路上的一个必经阶段,正所谓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我们既然选择远方,又何顾风雨兼程呢?
一个还是外行的发言,让大家见笑了。
很多东西从定性的分析来看是站得住脚的,但从定量的分析来看是错误的。楼主很多东西基于定性的判断都没有错,但缺乏数据的支撑:
1、一个经济体中既要有劳动密集型企业,也必然需技术密集型企业,只是不同的经济体其比例结构不一样;这个比例结构,不是谁能人为规定的,而是取决于社会文化、经济发展水平。
2、同时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其员工的收入水平不同也决定了其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不同,这是带动社会产业繁荣的基础。
3、最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人工成本的支出比例不一定大于技术密集型企业的人工成本比例:如有的高科技企业的研发成本占其总收入的比例很高,这里面很大一部分成本就是人工成本,其最后的利润占其收入的比例反而很低,有些高科技企业利润总额远低于人工成本总额,反过来,有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总额反而远高于人工成本总额,特别是早期来国内投资的加工出口型企业。
真是企业家有企业家的难处,也有他们的责任……立场不一样,观点就不一样了!如果企业家肯舍弃他们一部分财富或者说肯让利一部分用于未来的社保就似乎没有那么大的矛盾了!而事实是:虽然很多企业现在是被迫去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他们确实去做了……
老兄,让你做企业主现在去开拓市场,你觉得你能做到多大?一年销售额能有多少美金?
个人感觉劳法本身的立意是对的,而且就长远而言对国家也是有好处的,因为制造业无法吸收的人口将来可以伴随发展由服务行业来吸收。但是从短期来看,劳法出台的时间不对。如果是宏观景气的情况,劳法所带来的短期不良效应容易抵消。但是劳法出台的时间明显与金融危机时间太过接近,结果雪上加霜。另外,劳法在操作上细节的确存在很多漏洞,在经济不景气情况下更容易被钻空子,导致劳动者权益的损害。
另外,针对企业家是否无良的争论我觉得没有意义。如果不追逐利润,企业家就没有必要开办企业了。最大化利润本来就是企业经营的动力。如何让企业家在追逐利润同时来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是要通过合理、科学的制度设计,而不能指望企业家自觉。因此,指责根本没有意义。而制度设计就必须考虑实际的情况,而新劳法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考虑不足,所以才会有大量的问题。还要指出的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本来利润就薄,强制社保等所带来的成本上升直接带来的就是亏损,这是一个事实。不考虑这个前期一味要求企业家开拓市场应对没有现实基础。如果说让这些企业家投资于企业技术改造,尤其是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资本根本不足以支撑。而目前的情况下,依靠信贷来创新和扩张,有可能吗?
小生受教了!
好久不见张三老兄的发言了,甚念。
闲言少叙,直奔正题。
首先声明,我是反对主楼观点的,先说点大面上的观感,然后具体一一批驳:
1、主楼所言的内容,社保是一个重点,而标题中的“新劳动法”似乎是指《劳动合同法》,但是《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为劳动合同,并非社保制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又似乎不是很“新”。
2、据我看来,主楼的依据,一是当前中国在世界生产中的分工地位是一个现实前提,二是国家在社会经济中应该起到“非主体”作用,三是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中国企业家的能力上。(如果分析的不对,欢迎指出。)
3、有些地方表述不太清楚,比如:
七、个人部分按人头是合利的,但比例应下降。
十二、经济全球化,分工势必国际化。
4、有些地方带着比较严重的“立场倾向”和情绪化语言,比如:
消费者是大量的劳密企业在养活,才具有消费能力。
谁自以为比市场聪明,能预测未来,只能自食其果!
生活消费品几乎80%是中国制造的美国百姓
现在的中国企业恰恰是弱势群体,水深火热,岌岌可危。
中国的现状,不能靠经济学家来解剖,应请哲学家来解剖,或者说应有哲学头脑的经济学家来解剖!!
这是几个“第一感觉”,下面咱们慢慢说。
企业目前的困境是不是劳动法的原因?如果没有劳动法,就不会出现困难吗?
劳动法中的有些条款,我也觉得有些不妥,但我觉得劳动法不是给企业带来困难的真正原因,也不是失业的真正原因.上有政
策,下有对策,企业的各种保险交多了,奖金收入也下来了,其实是一样的.
关键还是企业生产效率低,各项交易成本太高了.
一刀切的社保对劳集型企业,确实存在不公平。但我们从操作的角度来讲,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来参考吗
限制加班有用吗?
雇员还是要无条件加班,且没有工资,无论资密还是劳密。
法律的出台,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
如果有本应该参与博弈的一方甚至数方缺席了,出台的法律又怎样能为其考虑呢?最多是纸上谈兵罢了。一旦应用,必然漏洞百出。